南京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精选三篇)

南京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通用3篇)

南京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 篇1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保障证号:

企业登记注册地: 邮编:

企业实际经营地: 邮编:

经济类型:

职工总数:

甲 方 (企业行政方) 乙 方(工会职工方)

首席协商代表: 首席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 代表人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 %,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 元,比上年增长 %.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 %.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 、 、 、 等岗位的职工。

如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理由:

二、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内容:

三、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内容:

第四条 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 年 月 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因乙方个人原因,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_______________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_______________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_______________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南京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

㎡,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

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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