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的格式,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以下是爱岗敬业的小编帮家人们分享的13篇保密协议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技术秘密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二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保密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责),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秘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涉及国家、市、县秘密的会议,包括会议场所、出席人座位、列席规模,会议事项等等涉及会议一切虽录有音像资料但不能够对外公开的信息。
2、各类文件、决议等需要保密的,或者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3、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传达涉密内容等。
4、新建项目招投标方面的会议或各委、办、局在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涉及到需要保密的音像资料。
5、领导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6、本台节目制作播出工作中需要保密的内容、流程等信息。
二、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秘密,除甲方局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任何的涉密音像资料,也不得在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不得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U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载休,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甲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关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主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信息被甲主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双方约定: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秘密信息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八、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乙方事先也已经全面了解甲方的保密制度,甲方的保密制度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独立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中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_。
2.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
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_______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海南0898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管理规定》、《关于明确保密协议的内容及等级的通知》及相关保密规定,特签订本保密责任书。 一、本人作为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愿意严格履行下列保密义务和责任: ㈠ 本人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和企业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㈡ 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㈢ 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严格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㈣ 承办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时,不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稿件,不引用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不擅自将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稿件中。
㈤ 不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和企业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传真、计算机上传递、传输国家秘密,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㈥ 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㈦ 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㈧ 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工作部门。
㈨ 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㈩ 若违反本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
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为本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证。
三、本《保密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保密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保密责任书》一式3份,签字方各执1份,存档1份。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名称:
涉密岗位:
涉密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将接触乙方的工作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教育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东翔教育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以及乙方要求保密的内容,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期间为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期间为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
第三条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承担甲方交给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学习资料等产生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于乙方自身工作所有的教育、教学内容、资质予以保密。
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甲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甲方亦应本着诚信经营、真诚合作、教育为本、学生至上的态度,保持乙方自身工作内容以及教育秘密的保密性。
(2)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或者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不非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传播或其他方式使任何与东翔教育无关的第三者人员知悉乙方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秘密。
第五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也同样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自身工作内容和工作秘密承担如同乙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离职后甲乙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2.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 乙�
第八条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九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描述
1.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生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添加具体签署地址)共同签署: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披露方”、“用人单位”或“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号为【 】,联系地址位于【 】,法定代表人为【 】。
(2)【 】(以下简称“接受方”、“劳动者”或“员工”),一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2.为本协议之目的,披露方和接受方在本协议中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第二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鉴于:
(1)披露方和接受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披露方雇用接受�
据此,本着平等自愿与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保密等有关事宜,双方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和条件,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 离职:指员工自动离职、协商一致解约、严重违法违纪被披露方辞退、合同期满终止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各种情形。
2. 创作文件:指在创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足以产生知识产权的文件及(或)各类机密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草稿、图面、个人笔记、会议记录、软件等。
3. 商业秘密:指由披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全部信息或接受方在履行双方合作事宜时而获知的披露方的信息,不管上述信息是以何种方式披露或者以何种方式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非保密信息除外)。
5. 关联公司:指披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被同一母公司/实体组织控制的公司/实体组织、各分公司以及其他与披露方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
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与业务相关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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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资料及信息(含甲方产品配方等信息),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 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条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资料
“保密资料”指与项目及任何其他与项目类似的讨论有关的,由披露方向接受方以书面、口头、图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载体提供或披露的、由披露方开发及/或持有的一切保密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尽职调查报告、审计及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政府批准、商业计划、经营规划、专业顾问提供的报告及意见书、合同、人事档案、会议纪要、行政文件、供应商名单、客户资料、客户名单等。
披露方:指披露“保密资料”的一方,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成为披露方。
接受方:指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成为接受方。
第二条保密和非使用义务
双方同意并承诺:
上述“保密资料”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资料”,在交付接受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有形方式标明秘密,并注明“保密资料”属于何方。
对于口头或其它无形的资料,在披露给接受方前必须以合理方式声明是“保密资料”,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保密资料”属于何方。
未以上述两种方式确认为“保密资料”的信息资料,如通过合理商业判断属确需保密的`资料,应属于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
接受方应以对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资料”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披露方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应尽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以不法或未经披露方同意的任何方式盗取或获取“保密资料”,或以任何方式浏览、复制“保密资料”。
属于披露方的“保密资料”,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形式),接受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资料”。
第三条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就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等事宜发生争议,争议的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协商后不能解决,该争议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这一解决方法应该是终局的和排它的。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在甲方任职,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按照薪酬分配办法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为乙方保密。
二、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告知公司内外的其他人,更不能有意或无意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
三、乙方的薪酬信息为其个人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得将所掌握的乙方薪酬信息给除相关主管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员工。
四、乙方如对薪酬分配或实际发放有疑问,可询问甲方人力资源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及时给予答复,因甲方核定发放有过错的`应及时调整。
五、甲方薪酬管理人员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薪酬泄密行为,扣罚当 月工资的______ %,且当事人在 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可加重处罚,直至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六、乙方应该控制自己的薪酬信息不得在亲属及亲朋中传递,如果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的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有效,有效期延伸至乙方服务期终止,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协作配套的 项目(产品),为军工涉密项目(产品),其密级为 。
为保护国家秘密和甲方科技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协作配套以下项目(产品):
1.
2.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图纸、资料和样品:
1.
2.
3.
三、保密范围包括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项目(产品)图纸、资料、技术细节、产品用途、加工半成品、成品等,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明确提出的其他保密事项。
四、乙方应具备国家相应的保密资格,并有严格完善的保密管理手段。乙方应完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协作配套项目(产品)的全过程进行保密管理。
五、乙方应接受甲方以现场监督检查或函调监督检查的方式监督本协议的执行情况。
六、乙方保证不将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及实物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外借、转让、转包、泄露或以其他形式提供。
七、所有涉密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合作范围内使用。双方信息的交流不意味着甲方向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从事营利活动。
八、由于乙方故意或疏忽大意造成国家秘密信息或甲方科技信息的泄露,乙方须承担甲方任何性质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并承担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
九、本保密协议不因合作项目终止而失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除甲方声明外,保密条款仍对双方保持原有效力。
十、本保密协议包含了双方与此事项有关的所有协议,其他任何之前的或暂时的协议、表述或保证,都从属于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内容及条款需要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后在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有权对造成的损失诉诸法律。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代表人:(签 字) 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速记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速记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起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可能掌握或接触甲方重要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确认,一旦上述商业秘密被公开或泄露,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甲方丧失竞争优势,因此有必要对上述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3、乙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业秘密。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保密的期限,除非甲乙双方另行达成约定,一律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原则下,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或作息时间,而无论该加班或作息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甲方自行拥有的或者甲方所投资/所属的企业所拥有的或者甲方依法从任何第三人处取得或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在内的各类信息及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
第四条 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经营的合同、经营计划、行销计划、交易条件、策略、诀窍、客户资料、成本计算、生产计划、计算机程序、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采购计划、定价政策、报价方案、进货渠道、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经营策略及各种备忘录、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五条 管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管理的合同、电脑程序、各项规章制度、人事薪资资料、财务资料、人事决策和决议、人员档案、现职人员之信息(姓名、职称、技术专长、联系方式等)、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往来函件及其他与管理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六条 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信息,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及附表附注资料,财务分析资料、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财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的重大业务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境内外投资、捐赠、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产权变动、资产重组及转让等;公司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筹资融资计划、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
第七条 高新技术及知识产权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有关技术的合同书、计划书、报告书、实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技术数据、甲方标准作业程序、制造方法、设计图、作业流程、技术图纸、新产品研发计划书、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其他依法正在研制或将要研制的技术之信息及其他与技术有关的一切信息;
2、知识产权: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由本协议第三章决定。
第八条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一切事项,以及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或指明为秘密及或采取措施限制接触接近的各项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
第九条 乙方于在职期间所产生的构思、发现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包括各种形态之电脑程式)、专有技术、营业秘密等资讯,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其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依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职务上之构思、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著作、专有技术或营业秘密,不论是否利用甲方资讯材料、仪器设备或其他设备而完成,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不得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且非使用甲方之资讯材料、仪器设备或其他设备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4、乙方没有申明并经甲方核实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条 对于甲方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十一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内部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章 保密规章与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所有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必须仔细阅读如下的保密规章和保密措施,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视为已经全部接受了甲方所规定的保密规章与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十三条 根据本协议第三章中规定的保密内容和范围,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将保密的内容划分保密等级,并将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定义为绝密文件和信息。双方承认绝密文件和信息事关甲方根本利益或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是甲方最重要的秘密,对其的泄露会使甲方的权利或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第十四条 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只能由公司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专门人员根据职权持有。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探听、套取、交易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乙方如处于职权而持有绝密文件和信息,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履行职务职权范围之外使用。
第十五条 乙方如在职权之外基于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持有了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应当立刻向甲方报告。在此之前乙方应尽量避免探知所获得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泄露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一旦乙方违反绝密信息和文件的保密义务,不论是乙方主动获得或是出于乙方意志以外的原因获得,导致绝密信息和文件被泄露给了甲方非必要知情人员或任何公司外人员,或是因乙方未遵守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而导致绝密文件和信息的损毁,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在甲方的一切职务,且甲方有权根据本保密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的保密文件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或者安排专门的人员管理、保存。密级最高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保管。
第十八条 非经甲方公司章程、制度中规定的处理机密信息的人员的批准,乙方不得复制和摘抄属于甲方的需要保密的文件和信息。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属于甲方的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主管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通过其他方式传递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乙方的对外社交中,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其履行保密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在任何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秘密牟取私利。
第二十一条 不得以口述、交付文件、磁片或者其他磁性记录物、录音带、录像带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之方式,将甲方秘密泄露给于职务上无权接触该等秘密之人,该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他员工、甲方所投资/所属企业之员工、客户、合作厂商、竞争对手或有竞争关系之对手、交易客户、潜在客户等。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将废弃物及时粉碎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接待来访参观者时,由甲方制定接待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待来访者的人选,交流内容,参观路线,时间安排等。乙方在接待来访参观者时应注意保密。
第二十四条 如乙方代表甲方参与涉及技术信息的贸易,乙方首先应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定,然后才能开展技术谈判。如该涉及技术信息的交易,按保密协定,要求对方在若干年内不得使用己方已向其公开的技术、信息,并须保守秘密,否则就是违反协议,违反方要赔偿损失,有争议可诉诸法庭。
第二十五条 乙方根据职务范围或甲方要求参加甲方包括董事会议在内的各个会议时,甲方会将会议讨论的议案等资料同时送达乙方。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措施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离职游说和鼓动,以达到甲方工作人员从甲方离职的目的。
第二十七条 若乙方违反上述全部或任何一项保密规章或保密措施,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一旦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可能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总经理或相关处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甲方必要时可以制定企业保密手册,分发给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员工,作为学习和遵守的准则。
第三十条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并已明确告知乙方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十一条 如果乙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甲方保密事项,或乙方泄露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并构成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刑事侦察部门控告乙方。甲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以罚款等处罚形式与乙方达成解决。
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保密协议时尽心尽职,在日常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并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甲方可以自主决定给予乙方奖励。该奖励与乙方的报酬或其人事管理无关。
第五章 甲方承诺
第三十三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的全部条款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批准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甲方的高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 乙方承诺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同意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
第三十六条 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论故意或过失、主动或被动,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受保密协议约束的或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 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都完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规章条款和保密措施条款中的全部义务。
第三十八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并偿还甲方因此而承担的侵权赔偿。
第七章 保密期限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内,乙方持续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具体的任职期限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离职后仍永久性地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章 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 竞业禁止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该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四十二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贰年。 第四十三条 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非经政府机关调派或征用或甲方书面同意,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投资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不担任业务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之公司或商号之受雇人、受任人或顾问。乙方承诺,其于聘用结束后,不使用其在职期间所持有或知悉之甲方知识产权,包括乙方自己发明或著作而依本协议属甲方所有之各种权利。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规定,则甲方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乙方警告、记过、留察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处分,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销售额十倍的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 若乙方离职后违反本协议关于离职后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应同样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销售额十倍的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同时主张该损害赔偿与违约金。
第四十七条 若乙方违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章 免责
第四十八条 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乙方掌握或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被损毁、泄露、散播或信息的载体遗失、损毁或被他人获取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发生上述不可抗力的事由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应该采取一切必要、可能的措施加以弥补。
第四十九条 乙方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甲方的信息:该信息属于公开领域的,或由乙方在先合法拥有的,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关第三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所获得的,或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并有权提供给乙方的。乙方对于上述商业秘密或信息的使用或传播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十一章 财物的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五十一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五十二条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该信息与载体无法分离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三条 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章 权利不放弃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请求对方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条款的相关义务,并不等于放弃请求对方履行该义务的权利,同时也不构成其对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对方的义务的豁免。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法律。
第五十六条 甲方与乙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予以解决;若本协议任何一方不愿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或本协议双方在争议事件发生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争议一方或双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七条 如本协议之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与相关法律抵触,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之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十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提要: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资料擅自带离工作岗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复制、交流或转移含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资料,不得在学术会议
文章理人员、财务经理、资金计划部经理、投融资管理部、资产与企业并购管理部经理、物业部经理或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药业研发部经理(主管)、法律部经理(主管)、(企管)企划部经理、经营管理部、信息发展部经理、程序开发员、进出口业务管理部主管、中亚八国药业发展部经理、工业园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主管)、法律事务部经理(主管)、审计促进部经理(主管)必须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并执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签订本协议而未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的人员不执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十条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 年内不得到同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具体有
公司、 公司、 公司。
第十一条 甲方在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期内,需每年向乙方提供其离职时本地区最低工资保障金,作为禁业补偿。
第十二条 竞业补偿金于每年年度第一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如发现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露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业、技术秘密的进一步扩大化和散失。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不论直接还是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后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员工离职。
第十五条 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决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如因违反而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时,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十六条 其它需保密的内容 。
第十七条 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计算日为标志,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技术秘密的定义、范围是指甲方《保密管理办法》中指定的商业、技术秘密定义和范围。
第二十条 乙方承认已阅读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中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