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违规收费整改报告(通用8篇)
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我单位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4、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受理委托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收费依据、程序、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收费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河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第三部分第六章《医院绩效》的第二部分第一条要求“医院有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措施,并落实。所列患者费用指标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现将情况分析如下:
一、在河北省下发的评审评价路径中指出:
1、该项内容被检查科室为统计室和财务处;
2、资料为医疗费用统计及财务分析报告;
3、检查内容为主要费用指标及分析材料: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用、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住院患者人均药品费用、住院床日平均费用、门诊处方人均费用与上年度比较;
4、所查资料为评审前2年(即20xx年和20xx年)统计、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要求:
(1)定期(每月、季度、半年、全年各一次)进行统计、分析、比较和报告。财务、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分析报告内容要完整、齐全。
(2)对增减变动较大的指标要分析原因。
(3)需整改的指标要看整改措施,但重点查整改结果。
二、我院目前已有的措施有:
(一)强化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方案》作为证明材料)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规范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有效控制患者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结合《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一
是将大型设备检查、化验、药品费不纳入科室作为奖金分配的依据,以促进科室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提高各科室诊治水平;二是把病床利用率、平均住院日完成率、工作量等按一定权重计算考核分数,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以此促进各科室提高服务效率及质量,减少病人住院天数,从而达到降低病人医药费用的目的;三是将各科室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也作为考核指标也纳入绩效考核,有效降低了各科收入中的药占比;四是将各科室人均支出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以加强降低成本意识,尽量使用价格低廉的国产材料替代进口高值耗材,以减少病人医疗费用支出。
(二)坚持合理收费。医院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实行了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增加收费透明度,坚持医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医药费用查询制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医院设立物价科,并有专职物价员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有职能部门人员配置表、《服务价格投诉管理制度》、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记录、电子显示屏和价格公示栏为佐证)
(三)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1、有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措施;
2、积极推广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
3、积极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4、有缩短住院日措施:择期手术前平均住院日≤3天。
为有效控制我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增强我省医疗改革综合成效,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促使我院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力争我院20xx年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平均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门诊人均医疗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不超过全国同级同类医院的平均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医疗控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次强调全院各科室成立由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及兼职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科室具体控制费工作。
三、医疗费用控制综合措施
(一)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坚持合理用药。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细化诊疗流程,明确治疗方案和路径规范,严格控制病种限价收费;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静脉输液管理等制度。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开大处方,同时不断提高住院患者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率,控制目录外费用(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占比。此外药剂科还将加强中药饮片、营养药物、辅助药物合理应用监管,建立辅助用药专项申报审批制度。
(二)坚持检查结果互认、规范合理诊疗。坚持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达70%以上);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非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
(三)强化院内耗材监管制度,切实降低耗占比。要求设备科、质控科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对医用耗材使用量进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此外我院还将加强对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物资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保持20xx年底我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在20元以下。
(四)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完善药品、耗材阳光采购,落实“两票制”。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耗材,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支付方式改革规定,完善以按病种、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加快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各类医疗保险发挥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与监督制约作用。
(六)搭建医联体平台,共享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医联体平台的搭建,积极学习医联体单位先进的医疗技术、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医联体“合作、转诊、帮带、互助”结合的方式,建立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继续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加强医保基金审核监管,严控不合理诊疗、用药和检查行为。
(七)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
贯彻落实科学展观,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工作要求,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构建我院和谐医患关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制度
1、加强医疗费用监测。x科将对全院各科室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医疗收入结构、医疗服务效率等为核心,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合理确定各科室医疗费用控制的年度和阶段性目标。各科室医疗费用监测体系要以信息化为基础,建立各科室信息化监管平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2、层层签订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相关责任状。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费用公示制度。医务科每季度定期公布医院各科室均次费用、药占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平均住院日等医疗信息。
3、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对科室目标管理、科主任、护士长年度绩效考核及科主任、护士长任期考核范围,提高控费指标所占的考核权重,对未按照目标完成费用控制要求的科主任、护士长,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
4、将合理诊疗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执行情况与医务人员的评优、评先、晋升、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
五、狠抓措施落实
全院各科室严格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各项监测要求,落实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及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根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xx年郴州市开展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督〔20xx〕9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郴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郴群组发〔20xx〕31号)精神,为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明确行为规范、管理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严厉查处违规收费和利益输送现象,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纪检组、监察室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了一次对涉及我局的服务对象大走访活动,对20xx年以来我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的执收情况和执收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现将大走访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提高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利用电子显示屏、转发文件到局网站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实施方案的宣传。二是组织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整治“三乱”要求,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活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动了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坚决纠正任何形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切实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党风政风。二是在工作中注重建立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开展自查自纠,维护群众利益
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在市委督导组和局党组的指导下,结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风大整顿活动“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组织对服务对象的`大走访,收集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我局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收费行为的情况反馈及问题线索。对全局所有收费科室和收费项目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擅自提高收费或罚款标准,增加收费或罚款项目行为;重点整治超越管理权限的收费或罚款、不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利用行政职权强行收费行为、强制企业赞助和捐献钱物;严肃查处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收费或罚款、变相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我局目前有2项事业性收入(种子管理科种子花检费、植保植检科植物检疫费)、1项政府性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1项罚没收入(农业行政执法)、1项团体收费(市农学会)。上述收费或罚款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及许可范围执行,开具的相关票据、收费许可证每年需通过财政部门检查,资金通过银行托收上交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走访和检查中没有发现有“三乱”等违规违纪行为。
我局坚持把集中整治活动与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有力促进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一是将集中整治认真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和利益输送现象。二是增强服务和收费透明度。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限时办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农业行政执法实行网上办案,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实施电子监察,罚款按照市法制办审核通过的统一基准,杜绝办“人情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务求群众满意
建立检查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20xx年7月下旬,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会同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一是主要针对我局行政审批窗口收费和农业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及电子监察应用系统情况。通过进行体验式办事活动,检查收费及有关规定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查找窗口办事流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工作的漏洞。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对工作人员不按照有关制度,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组。我局通过落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高了收费行为透明度。通过窗口征收的“征用蔬菜基地审核及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及“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及检疫收费”两项收费,近几年来群众满意率100%,受到社会好评。
五、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的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和督促检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纪检组监察室积极认真开展日常督查,重点督查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狠刹各种不正之风。一是坚持推行公开与建章立制并重,健全制度建设与强化监督检查并举。二是建立公示制度。我局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成《郴州市农业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放置于窗口并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通过悬挂于窗口的电子显示屏予以公示。既增强了收费透明度,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群众的赞扬。
下一步我局将整改完善在走访活动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整治及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搞任何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不搞应付交差,切实抓好“三乱”问题整治,达到树立单位形象,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圆满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并取得实效。
按照函【】号文件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海南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执行降费政策、变换钟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等违规现象。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一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LED滚动屏幕,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三、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四、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惠农区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承担着惠农辖区城乡统筹医疗、保健、预防、教学和科研的职能。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惠民政策的实施,惠农区人民医院坚持“让病人少花钱,早康复,更满意”的服务宗旨,提出“争创全自治区病人满意度最高医院”的目标,狠抓医院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内部培训,加强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让党对群众的关爱通过我们来体现,切实让群众从中得实惠。现将近几年来控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控费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1、住院标准符合率连续三年均为100%。
2、上半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比上一年度下降5个百分点。在上海市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援助下,医院危重病人救治,收治疑难病人的水平不断提高,平均每一出院患者医疗费用比上年度增长8个百分点,此项在20xx年上半年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排名中为倒数第二。
3、上半年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的.比重为37.24%,比上年度降低2个百分点。
4、连续三年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均大于95%。
5、由于医院儿科主任离职,妇产科住院病人比上年度下降8%,上半年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天,较上年度增长1天。
6、上半年合理用药合格率98%。
7、上半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71%,比上年度降低2个百分点。
8、上半年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41.6%,比上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
9、患者满意度。出院和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均达到95%以上。
二、开展控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宁卫医政[20xx]483号)文件精神,医院认真贯彻执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努力完成各项控费指标,主要做法有:
(一)成立小组,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药事管理例会,制定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及药占比处罚办法,在全院职工大会、科主任例会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处罚办法进行多次解说,提高医务人员对控费工作重视认识和重视程度,将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同时为确保控费工作见成效,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与科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挂钩,对当月未完成指标的科主任、主管院长按照《干部责任追究制》处罚。
(二)专项整治、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积极参与全区药品招标,保证招标药品配送率达到95%。积极开展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抗菌药物够用管理、使用率、使用强度上严格控制,定期开展临床检测与评估,采用微机授权管理三线药物经过讨论后决定是否停用。今年上半年以来召开三次药事管理委员会,将每季度用药量超过前三位的药品停用。门诊部处方每月点评,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通报批评。将药占比前超标两位的科室主任和医生进行处罚并且通报批评,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公示“十个排队”以及抗生素DDS,对于执行政策不力的科室和个别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使其提高认识。
(三)规范行为,有效控制。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目前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25个。今后逐步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态度,加快床位周转,减少等候时间,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每周公示各科室和医生管病人的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住院费用、药占比并进行排名公示,取得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控制医药费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格落实合理医学检查。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在保证临床诊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面向大多数患者提供简便、廉价、有效的适宜技术。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医院安排专人负责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方便患者查询费用,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免费为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加服务、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执行医药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多收费、分解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将价格管理、费用控制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医院管理、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入手,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控制服务项目中“除外内容”的增加和准入。
三、控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医务人员对控费工作认识有待调高;二是控费工作管理有待加强;三是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控费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长期持续不断改进。
四、今后控费工作努力方向
下一步医院逐步针对问题,持续改进,保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一)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强处方点评工作,完善考评机制。
(二)继续推进临床路径工作,探索单病种付费的医疗模式,并纳入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
(三)严格控制各项控费主要指标,加大在薪酬分配体系中的权重。
(四)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培养德技双馨的医务人员,从思想源头上提升医务人员自觉控费的意识。惠农区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人民医院为人民建,建好医院为人民”的办院宗旨,牢牢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好机遇,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将控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为把医院建设成成为真正惠及民生的人民医院而努力。
全院各科室、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医改【】号文件精神和兰考县卫计委关于确定全县20xx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及分解的通知》要求,经院领导研究,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问题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是否得实惠、医务人员是否受鼓舞为衡量标准,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实现“一个目标”,即有效控制全院门诊、出院患者的次均费用。调动全院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管理者“两个积极性”。坚持“三个挂钩”,加强绩效考核,将控费指标的完成情况于各科室主任的聘用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评优、职称挂钩,与各科室的奖金挂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政干预。综合采取行政和经济等手段,通过改革和完善科主任聘用制度、医务人员职称工资晋升制度等,加强对各科室的的处方、检查的监管,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坚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分层分级强化各科室的管理,一是充分调动科室主任的积极性,二是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等途径增加收入,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创造有利于医务人员执业、成长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保障患者安全。采取适宜技术,对患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患者获得有效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健康安全。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将短期控费手段与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五)落实医院包干预算制。充分发挥医院主动参与、积极管理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关键作用。保障参保患者的利益。
三、控制指标
1、制定本院分别不少于30种的重点监控药品和高耗值医用耗材目录,确定本院20xx年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为≤11%。
2、平均每一出院患者医疗费用。
3、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4、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的比重。
5、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6、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小于10天。
7、合理用药合格率。
8、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大于80%。
9、抗菌药物使用率。
10、患者满意度大于95%
11、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数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50%,
12、对辅助行、营养性、临床易滥用且价格高的药品、高耗值医用耗材实施重点监控,定期评价,严格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实行“三挂钩”,建立科室主任、护士长,科室奖金和医务人员挂钩管理新机制
1、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与科室主任、护士长挂钩。实行科室主任、护士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季度由业务院长牵头,会同办公室、护理部、财务科等人员按照医院管理目标对主任和护士长进行考核。对累积三次未完成控制指标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照医院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谈话,给予黄牌警告,同时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累积六次未完成控制指标的主任及护士长,按照医院管理办法,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2、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与科室奖金挂钩。每季度由控费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对累积三次未完成控制指标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管理办法,取消其1月医保处方权,将其不良记录计入其医德考评档案,对其专业技术职称实行低聘一级且评聘上一级专业职称年限延长5年;同时扣罚科室负责人50%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多措并举加强管理,有效控制费用过快增长
1、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坚持合理用药。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细化诊疗流程,明确治疗方案和路径规范,严格控制病种限价收费;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静脉输液管理等制度。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开大处方,同时不断提高住院患者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率,控制目录外费用(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占比。此外药剂科还将加强营养药物、辅助药物合理应用监管,建立辅助用药专项申报审批制度。
2、坚持检查结果互认、规范合理诊疗。坚持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达80%以上);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非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
3、规范行为,强力推进。继续强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的目标。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各病种临床路径,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治疗药物,限定使用耗材,严格控制单病种诊疗费用。
4、完善手段,强化监管。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主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准确、快捷、高效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工作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推行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医师用药品种数量、药品总金额、抗菌素使用量、患者非医保费用比例)。每月对“四个排队”结果进行内部公示。
5、强化院内耗材监管制度,切实降低耗占比。要求设备科、质控科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对医用耗材使用量进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此外我院还将加强对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物资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的领导,保证顺利实施,我院成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财务、医务、护理等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共同参与,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就我院控制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责任感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有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群众就医需求提高以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这里既有社会因素,也有卫生部门自身的原因,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今年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并见成效的标志之一。各科室、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责任感,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落实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涨,要求全院人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2200元,人均次补偿率>60%,自费比例≤15%。为了保证新城居医保各项指标达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各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不得推诿患者,不得将结算标准平均分配到每一患者,导致医疗资源浪费或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2、认真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掌握入院、检查、治疗、手术、出院、转诊指征和标准,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不得擅自延长住院日或推诿病人让病人提前出院。
3、合理用药:
①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方、开大处方、开“搭车”药;
②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物,应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额的规定标准;
③同种药品只能使用一种;
④抗生素使用率≤60%;
⑤严禁使用与住院病种治疗无关的药品;
⑥每个科室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标准(含所有药品),全院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的40%;⑦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用量。
4、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参合农民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所用材料必须是国产器械严禁私自进货采购,外来带入。做好先申报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5、合理检查,合理诊治:
①对参合农民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自觉执行《实施办法》,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
②严格掌握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诊的不得用特殊检查,不得使用与疾病无关的特殊检查,要求特检阳性率≥65%;
③因病情需要必须到上级医院作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
④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的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诊疗项目,应告知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
6、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物价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收费;
7、合理补偿:
①认真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及有关费用的结算补偿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工作之便,通过编造假病历、出具假票据等任何方式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②严格执行支付政策、标准、范围,对超范围的医疗开支和违规费用一律不得纳入补偿,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8、为参合病人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病案)管理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非经亲自诊查,不得出具医疗文书,也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严禁出具假证明、假病历、假处方、假票据。
三、落实责任追究、加强违规处理
1、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情节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①不执行诊疗、药品价格政策,对参合农民擅自抬高诊疗、药品价格,进行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
②不坚持入院标准,随意放宽入院指征,或任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采用病人挂床、挂名住院、分解住院、分段计帐等方式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
③不坚持《基本药品目录》内用药比例,增加参合农民经济负担,降低基金的有效使用率的;
④不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不因病施治,不合理用药,开人情处方、开大处方、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和“搭车药”,以及超范围特殊检查、重复检查的;搭车开药者承担所开取的药品费用并给予双倍罚款处罚
⑤医嘱、检查、治疗、用药等病历资料与实际治疗不相符的;⑥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补助的。如:擅自变更疾病名称、出具虚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将目录内的药品串换成自费药品、更换诊治项目等;
⑦不热情接待患者,不认真核对患者身份,造成冒名顶替的,以及随意转诊,推诿病人的;
⑧住院期间让病人去门诊或药店购买药品或材料的;
⑨为逃避承担超出费用,让未痊愈病人出院,再办理入院手续,或有意延长住院日的;
⑩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2、应用自费药品,自费或部份自费的诊疗、服务项目(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服务)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签字。
3、应用特殊医用材料,必须遵循先征得病人同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