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传染病预防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实用3篇】

单位传染病预防工作自查整改报告(精选3篇)

单位传染病预防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篇1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极具危害和影响作用。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如一个班级中有同时五人以上发烧应启动应急工作计划,加强监控,如多个班级出现类似症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

3、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计划,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市疾控中心,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打“120”电话,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上级卫生部门及市疾控中心给出初步意见后,按医嘱立即通知出现传染病症状学生的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按医嘱或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送往医院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应请示疾控中心及教育管理中心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中心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7、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单位传染病预防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做好我园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防患于未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做好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提高学校防控工作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防控工作。

二、应急制度与措施

1、严格门卫管理制度:

非本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校门,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说明原因并登记好姓名、来校事由、住址。家长接送子女一律在校外等候。

2、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学生缺勤情况实行每日一报制度:由班主任在早点名后向园主任汇报。

幼儿内身体不适情况(如发烧等)实行即时报告制度:由班主任向副组长汇报。

学校重要情况实行应急程序报告制度:由校长室向镇政府和教育局相关科室、相关局领导汇报。

3、严格应急救治制度:

学生在校内发生身体异常情况,实行第一知情人负责制,即要求最先发现者必须做出相关处理措施,如:及时报告并协助送到医院治疗等。

4、严格公共场所消毒制度:

保证消毒药品正规的进货渠道,严格按规范程序及药品配制比例对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定时消毒。

单位传染病预防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篇3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一、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和组员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合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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