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杯篮球赛策划书(精选3篇)
活动名称:XX级新生篮球赛
策划主办单位:某某大学团委
活动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
Part1:活动形式
(一)、每支球队由10个男生,5个女生组成,其中要求队员队服统一。
(二)、6个分院各自组建一个球队。
(三)、6支球队进行循环积分赛,获胜的球队得两分,输者得一分,弃权的零分,最终得出排名。(若有队伍积分相同,则比较这些队伍的净胜分的关系,净胜分多者晋级。)
(四)、比赛形式
1.男生三分球大赛
各分院派出3个男生参赛,分别在3个点各投5个球(底线、45°角、顶弧共3个点,即每人15个),时间为两分钟,超时后进球无效,记录进球数。每进一球计3分,计算两队相差分数,获胜队伍将三分球赛净胜分计入团体赛总得分。三分球赛各分为2个半场进行(场地由裁判抛硬币选择),各体育部专门安排人员监督,裁判判罚。该项目分差上限为分,若超出15分按15分记。
2.女生定点投篮赛
各分院派出5名女生参赛,在篮筐底下任意一点进行投篮。每人限时为一分钟,时间到后停止投篮。进五球计1分,不满五球不算分,各自由体育部专门安排人员监督,裁判判罚。
3.总得分为男生团体赛分数加上男生三分球赛净胜分再加上女生定点投篮赛净胜分,以最终得分评定比赛胜负。
4.全明星冠军挑战赛
在所有比赛结束后,由冠军队与剩下五个分院代表队挑选出的两名球员组成全明星队进行友谊赛,该项目不计入总分。
Part2:注意事项
1.确立各队伍队长,将队长的联系方式写入备注中,以便在比赛有改动时能及时通知各个队伍。
2.篮球由各支队伍自备,比赛用球由裁判决定。男生三分球赛与女生定点投篮赛需要额外用球,届时由学院体育部提供比赛用球。
3.每支队伍请准备好各自的球衣,若无球衣必须要相同颜色的衣服,
4.每支球队上交100元保证金。所有违规行为出现,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5.场上一切判罚以主裁为主,听从裁判的判罚。
6.比赛各队须提前10分钟到场,开赛前5分钟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进行队员资格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7.各队伍应严格按照体育部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四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8.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队长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队长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事后无效。
9.比赛时,任何一方发生冲突事件,马上取消比赛资格,对于参与者上报分院,根据有关规定处分。
10.对于裁判的判罚如有异议,可通过队长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决定判罚意义。
11.观众做到文明观球,不起哄和滋事,扰乱比赛秩序者,不得参加比赛。
12.每场比赛,确保有一位辅导员老师在现场值班。
13.如遇天气原因,当天比赛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Part3:应急措施
1、如遇天气原因,当天的比赛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2、若在比赛途中有队员受伤,由体育部和各自分院人员负责对其伤势先简单处理再送往校医院。
3、若在比赛途中有队员发生冲突,则体育部及时制止并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上报学院接受处理。
4、若球队开赛后5分钟内没有到场则视为弃权,另一队直接胜出。
5、若开赛前10分钟,指定的裁判未准时到场,则由体育部成员联系该裁判。
6.最终解释权归行知学院体育部所有。
比赛具体时间:
球场 比赛日期
球场一
球场二
球场三
11月10日12:30-13:40
工-理
艺-文
法-商
11月11日12:30-13:40
工-艺
理-法
文-商
11月12日12:30-13:40
工-文
理-商
艺-法
11月13日12:30-13:40
工-法
理-文
艺-商
11月14日12:30-13:40
工-商
理-艺
文-法
11月15日
12:30-13:40
冠军队-全明星队
活动名称:
xx级新生篮球赛
策划主办单位:
某某大学团委
活动时间:
11月10日-11月15日
Part1:活动形式
(一)、每支球队由10个男生,5个女生组成,其中要求队员队服统一。
(二)、6个分院各自组建一个球队。
(三)、6支球队进行循环积分赛,获胜的球队得两分,输者得一分,弃权的零分,最终得出排名。(若有队伍积分相同,则比较这些队伍的净胜分的关系,净胜分多者晋级。)
(四)、比赛形式
1.男生三分球大赛
各分院派出3个男生参赛,分别在3个点各投5个球(底线、45°角、顶弧共3个点,即每人15个),时间为两分钟,超时后进球无效,记录进球数。每进一球计3分,计算两队相差分数,获胜队伍将三分球赛净胜分计入团体赛总得分。三分球赛各分为2个半场进行(场地由裁判抛硬币选择),各体育部专门安排人员监督,裁判判罚。该项目分差上限为分,若超出15分按15分记。
2.女生定点投篮赛
各分院派出5名女生参赛,在篮筐底下任意一点进行投篮。每人限时为一分钟,时间到后停止投篮。进五球计1分,不满五球不算分,各自由体育部专门安排人员监督,裁判判罚。
3.总得分为男生团体赛分数加上男生三分球赛净胜分再加上女生定点投篮赛净胜分,以最终得分评定比赛胜负。
4.全明星冠军挑战赛
在所有比赛结束后,由冠军队与剩下五个分院代表队挑选出的两名球员组成全明星队进行友谊赛,该项目不计入总分。
Part2:注意事项
1.确立各队伍队长,将队长的联系方式写入备注中,以便在比赛有改动时能及时通知各个队伍。
2.篮球由各支队伍自备,比赛用球由裁判决定。男生三分球赛与女生定点投篮赛需要额外用球,届时由学院体育部提供比赛用球。
3.每支队伍请准备好各自的球衣,若无球衣必须要相同颜色的衣服,
4.每支球队上交100元保证金。所有违规行为出现,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5.场上一切判罚以主裁为主,听从裁判的判罚。
6.比赛各队须提前10分钟到场,开赛前5分钟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进行队员资格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7.各队伍应严格按照体育部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四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8.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队长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队长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事后无效。
9.比赛时,任何一方发生冲突事件,马上取消比赛资格,对于参与者上报分院,根据有关规定处分。
10.对于裁判的判罚如有异议,可通过队长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决定判罚意义。
11.观众做到文明观球,不起哄和滋事,扰乱比赛秩序者,不得参加比赛。
12.每场比赛,确保有一位辅导员老师在现场值班。
13.如遇天气原因,当天比赛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Part3:应急措施
1、如遇天气原因,当天的比赛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2、若在比赛途中有队员受伤,由体育部和各自分院人员负责对其伤势先简单处理再送往校医院。
3、若在比赛途中有队员发生冲突,则体育部及时制止并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上报学院接受处理。
4、若球队开赛后5分钟内没有到场则视为弃权,另一队直接胜出。
5、若开赛前10分钟,指定的裁判未准时到场,则由体育部成员联系该裁判。
6.最终解释权归行知学院体育部所有。
比赛具体时间:
球场 比赛日期
球场一
球场二
球场三
11月10日12:30-13:40
工-理
艺-文
法-商
11月11日12:30-13:40
工-艺
理-法
文-商
11月12日12:30-13:40
工-文
理-商
艺-法
11月13日12:30-13:40
工-法
理-文
艺-商
11月14日12:30-13:40
工-商
理-艺
文-法
11月15日
12:30-13:40
冠军队-全明星队
一、活动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热情活泼的校园环境,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进一步推动体育活动开展,带动体育活动的风气,促进学院之间的交流,增进学生们的团队精神,给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我们策划了此次篮球赛,希望各位同学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重在参与”的原则,公平竞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竞技热情。
二、主办单位
xx学院团委学生会
三、承办单位
xx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四、参赛对象
xx学院20xx、20xx、xx级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xx年11月
地点:北区篮球场
六、参赛方式
以专业为单位,参赛队伍队员8人(包括一名队长),比赛中在场上要绝对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尊重对方队员。
七、比赛方式
小组赛单循环淘汰赛 、复活赛、半决赛、决赛、交流赛
八、奖项设置
各组别设冠、亚军
九、人员分配
1. 各班在10月30号抽签分组
2. 设2名裁判员、2名记分员(记分员由参赛双方各派一名)、双方各一名统计各个球员得分以及犯规情况、1名计时员。
3. 比赛基本规则如下:
(1) 时间:本次比赛采用2x20分钟的比赛模式,中间休息5分钟。
(2) 计时:除罚球、换人、场外暂停停表外,其他均不停表(裁判要求停表的情况除外)
(3) 球权:本次比赛仅第一节跳球。在比赛过程中是采取球权轮替制。
(4) 加时赛:4节比赛结束后若仍未分胜负,进入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钟延长赛,接续第四节进攻的篮框,中间有两分钟休息时间。
(5) 暂停:每队一、二节时总共可以请求两次暂停;三、四节时总共可以请求两次暂停。
(6) 犯规:球员犯规满5次必须离场,该队换上一名替补球员上场。全队每节满5次犯规进入加罚状态(2次罚球机会)。
十.比赛预算
裁判口哨5个,裁判(每天4名)用水,大一大二分别设第一、二名,第一名价值约150元篮球一个,第二名价值约100元篮球一个。总计费用5x2+2x1.5x16+(150+100)x2=558元。
十一、其他
1、 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的,另行通知。
2、 若比赛流程及参赛规定有所改动,另行通知。
3、 比赛解释权由xx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保留。
xx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xx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