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在我从事农电工作18年以来,我认为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要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具体上抓,杜绝务虚和表面文章,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落实到每一个人,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级级落实层层分解。
二、安全活动内容要丰富,活动内容要有合理化建议,和辖区事故隐患点分析,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等,通报学习要有分析有比较,使通报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
三、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认认真真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好现场勘察和隐患预陷,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工作开始前的,三交三查,确保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要严格落实农配网,三防十要反事故具体措施,特别是防触电、防倒杆、防高坠、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对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临时工民工安全教育卡不能出现代签临时工,民工要做指定的工作,不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五、我觉得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就是我们生产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的生命线,如果你对其中一项的忽视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藐视那后果是难以想象的。特别是在我们生产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有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在生产中要有随时都会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只有防范与未然,才能确保人生的安全。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加以改进,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坚决做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各项措施:为我们景宁电力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