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大局,充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教师和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净化育人环境,根据《宝鸡市X年“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渭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烽火中学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永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张永良
成员:张强信 张朝晖 宋伟 张晓斌 各部室主任
2、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
组长:各部室分管领导
成员:各班班主任 学生代表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宫集中心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以张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
组长:张琦 副组长:李玉
成员:王盛军 刘艳平 魏忠 各班班主任
职责为:张琦负责全面工作,李玉具体负责,其他各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
2、举办专题讲座,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使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宣讲法律法规知识。
3、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制作宣传条幅,组织学生开展自愿签名活动。
4、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针对传销心理骗术进行反宣传,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使在校学生了解传销的严重危害。
三、学校开展了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话,对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师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反传销学习资料让同学们认识到传销在生活中对我们的影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四、以各班为单位进行了“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承诺签名活动,活动中,同学们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要坚决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坚决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
五、通过《宫集中心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学生阅读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开展好家庭服务和自我服务。
此次活动使同学们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对人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和学生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局公平交易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工作,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现就今年上半年打传工作总结如下:
1、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做到职能明确、责任清晰。在上半年打传工作中协调配合各站、分局执法人员捣毁取缔传销窝点 1个,遣散传销人员 68人,网上录入30人。
2、精心组织查处“3.21”传销案件,成立了处置“3.21”传销案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订了“3.21”传销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案情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工委和市公平交易局汇报,对我辖区涉案人员,及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调查和教育工作。在查处中,随时与公安部门沟通,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一起上访人员。
3、继续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打击传销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直销企业的监管,及时掌握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在我辖区的经营情况,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在我辖区进行培训,要求将培训内容向我局书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