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实用五篇)

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精选5篇)

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 篇1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在这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能和大家一起站在国旗下,就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进行共勉是我的荣幸。

在报告中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号召全社会要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可见法制宣传的重要性。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你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维护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者。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法律真的很重要吗?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自然人,你不能脱离这个社会,更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你就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因此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才有秩序,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否则我们

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么作为即将走向社会、服务社会的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我想,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必须的法律知识,也就是学法,这是基础。常言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道理从何而来?源自法律。那么要讲清、讲透道理就要求我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样讲出的道理才能站得住脚,才能以理服人。

其次就是守法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能因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质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好与坏?解释很简单,法律规定可以做的就是好,反之法律规定不可以做的就是坏。第二层含义就是量的问题,小的好事做多了就变成了典范。雷锋就是如此,他一生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事,做的都是平凡的小事,但做多了就成了学习的榜样;反之就成了臭名昭著、万恶不赦,这正印证了所谓的"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因此,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遵守校规做起,继而才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再次就是护法。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挺身而出,敢于检举揭发,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要学会自护,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普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国有13亿人口,面对如此数据庞大的普法对象,仅仅依靠执法、司法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的起来。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你们将是普法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要求你们把所学到的、所掌握的法律知识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对于形成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更加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构建法制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作为现阶段学习的基点,把与违法犯罪做斗争作为今后维护国家、维护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标,共同携手创造祥和平安的美好明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 篇2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好!值此国庆佳节来临之际,我们在美丽的韩村河鲁班公园隆重举行,由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志愿者协会主办,房山区地税局、房山区团委承办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宣传月活动”。首先,我代表房山区地税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来宾、以及新闻届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多年来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全区广大纳税人表示诚挚的谢意!

同志们,北京市地税局将“优质服务与诚信纳税”作为今年个人所得税宣传月的主题。优质服务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客观要求,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诚信纳税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衡量企业的商业信誉、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尺。

为了认真搞好今年个人所得税宣传月活动,使税法更加深入人心、取得应有实效,我局在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志愿者协会、以及房山区团委的帮助下,广泛招募社会各层面的青年,成立了“房山区青年志愿者税法宣传服务队”,并以“税法宣传我当先,志愿者们在行动”为主题,举办了这次宣传月活动。

在今天的仪式上,我局将同房山区团委签订协议,到场领导将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赠送宣传品,全体志愿者将举行宣誓仪式。为了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今后,我们将把税法宣传活动作为志愿者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长期开展下去,并有计划的围绕纳税人应了解的税法知识、政策法规和纳税方法,对青年志愿者进行深入细致的培训,并依托于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我局“优化税收环境,服务广大纳税人”的各项新举措、新制度及时宣传、送达到社会各行各业、及千家万户。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架起征纳双方沟通、理解的桥梁,让大家都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我们相信,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必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最后,让我再一次向多年来关心、理解、支持地税事业的全区广大纳税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 篇3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 篇4

各位观众朋友及广大纳税人:

大家晚上好!今晚,我们在这里举行“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税收宣传月文艺活动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专题文艺晚会。开展好本次活动,既是做好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的需要。受 书记和 区长的委托,我谨代表中共 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纳税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广大税务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

近年来,全区广大纳税人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区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第一要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依法治税,积极培植税源,认真落实税收政策,20xx年国、地两税完成税收总收入亿元,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0xx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5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这是国家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全区税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碰头会议专题探讨“营改增”工作。此次晚会,也是以“营改增”为主题。在此,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营改增”工作,确保广大纳税人自5月1日起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

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区靠大家。共建和谐税收,不仅需要税务部门努力工作,更有赖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纳税人严格遵照税收法律法规,一如既往依法诚信纳税。各有关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支持配合税收工作,共同为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学习税法、宣传税法、遵守税法,共同掀起税收宣传活动的热潮,共同助力 建设,为 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活动圆满成功,祝各位朋友及广大纳税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活动上的领导讲话稿 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会决议,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上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党的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同时党的根据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到20xx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重要部署。党的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为此,在"12·4"来临之际,我就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以法治为基石,服务科学发展。党的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因此,我们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通过法治来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二、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律难题。深化"法律进机关",要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深化"法律进农村",要切实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建设;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促进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社县",大力推进社县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县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县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深化"法律进学校",要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深化 "法律进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全方位、无死角地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治难题,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以新的历史为起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法治城县"建设实施纲要》的推进力度,以建设"法治城县"为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为服务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同志们,党的的法治时空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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