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五篇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通用5篇)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会决议,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上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党的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同时党的根据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到20xx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重要部署。党的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为此,在“12·4”来临之际,我就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以法治为基石,服务科学发展。党的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因此,我们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通过法治来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二、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律难题。深化“法律进机关”,要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深化“法律进农村”,要切实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建设;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促进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社县”,大力推进社县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县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县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深化“法律进学校”,要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深化 “法律进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全方位、无死角地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治难题,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以新的历史为起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法治城县”建设实施纲要》的推进力度,以建设“法治城县”为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为服务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志们,党的的法治时空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 篇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20xx年的今天是我们国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同时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也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法制宣传的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师生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因此,我们才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举行集会进行法制宣讲。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下面我主要讲三点:

一、法律的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第四个宪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

的文化大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

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小学生应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三、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根据xx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 篇3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 篇4

同志们:

今天,乐义乡普法骨干培训班开班了!首先,我代表乡党委委、乡政府和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向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举办这次培训的目的是明确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乡普法骨干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为顺利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来自乡各部门的普法骨干,你们不但是我乡“六五”普法教育的践行者,更重要的是各单位“六五”普法教育的组织者,是乡“六五”普法的中坚教员队伍,肩负着宣传“六五”普法落实和依法治乡的重要职责,你们法律素质、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乡普法教育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举办好这次培训,对于推动乡“六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各位同志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投入到这次培训活动,全面理解掌握培训内容,为今后开展普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办好这次培训,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时期,国家、省、市将对“六五”普法进行中期加强,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做好普法依法治乡工作,对于构建法治历城、和谐历城,促进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参加培训的全体同志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为全面迎接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包括法律素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和促进。只有大力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确保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贯彻落实,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实施依法治乡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乡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依法治乡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各项法律只有为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运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只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不断增强各级政府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依法执政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只有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社会,才能推进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四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不断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历城,就必须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这一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形成法治化的社会管理格局。

多年来,我乡高度重视普法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乡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普法宣传工作也逐步向系统化、科学化推进。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普法依法治理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随着“六五”普法的逐步深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为普法骨干,必须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真正把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使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宣传xx大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开辟法制栏目,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专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法律志愿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三、端正学风,确保培训达到良好的效果

集中培训期间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干部自身形象,坚持良好的学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我们力求通过这次学习达到三个效果,一是法制观念有所增强。通过学习,法制观念得到提高,自觉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二是依法办事能力有所提高。要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带到学习班上,相互交流、探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要用学到的知识去指导今后的工作,依法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普法工作能力有所提高。通过学习,提高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根据普法工作不同的对象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大胆探索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同志们,----对举办这次普法骨干培训班非常重视,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排除一切干扰,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政治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最后,祝培训班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 篇5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在这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能和大家一起站在国旗下,就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进行共勉是我的荣幸。

在报告中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号召全社会要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可见法制宣传的重要性。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你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维护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者。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法律真的很重要吗?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自然人,你不能脱离这个社会,更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你就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因此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才有秩序,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否则我们

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么作为即将走向社会、服务社会的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我想,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必须的法律知识,也就是学法,这是基础。常言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道理从何而来?源自法律。那么要讲清、讲透道理就要求我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样讲出的道理才能站得住脚,才能以理服人。

其次就是守法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能因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质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好与坏?解释很简单,法律规定可以做的就是好,反之法律规定不可以做的就是坏。第二层含义就是量的问题,小的好事做多了就变成了典范。雷锋就是如此,他一生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事,做的都是平凡的小事,但做多了就成了学习的榜样;反之就成了臭名昭著、万恶不赦,这正印证了所谓的“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因此,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遵守校规做起,继而才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再次就是护法。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挺身而出,敢于检举揭发,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要学会自护,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普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国有13亿人口,面对如此数据庞大的普法对象,仅仅依靠执法、司法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的起来。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你们将是普法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要求你们把所学到的、所掌握的法律知识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对于形成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更加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构建法制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作为现阶段学习的基点,把与违法犯罪做斗争作为今后维护国家、维护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标,共同携手创造祥和平安的美好明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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