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员工管理制度(精选3篇)
1.各部门印刷、复印材料必须持主任或副主任签字;
2.卷子须使用标准八开纸张,上下左右边距各留2厘米;
3.提前1—2天交稿,按先后顺序复印、印刷;
4.同样内容只制一版,避免重复印刷;
5.禁止复印、印刷个人材料;
6.为了更好的管理,不得让学生来交稿复印、印刷。
7.保持室内卫生,定期对一体机、复印机进行检修、维护。
8.除文印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机器,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9.每次印刷要做好统计,注意节约。
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负责院内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扫描工作。
2、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保证迅速、准确、及时地完成任务;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打印的机密文件不得泄露、外传,经同意应及时将底稿销毁。
4、对各种文件、资料、表格,必须经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打印、复印、扫描;单独核算的科室打印2元/页、复印0.2元/页、扫描2元/页,非单独核算的科室纳入办公用品消耗,个人算入科室行为,任务完成后必须做好记帐登记,备案核对;所扣费用用来维护机器和维持器材消耗,每季度与科室结清一次。
5、保证文字质量和速度,清楚整齐美观,一般要求每小时打20xx—2500字,错字率在0.3%以下。
6、认真做好室内各种机器的保养工作,爱护机器设备,对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做到定期保养、检修,保证机器正常使用,做到日小扫、周大扫,经常保持机器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积极完成主管领导及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8、本制度自20xx年1月22日起实行。
第一条 学院文印室由学院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管理。
第二条 打印。学院文印室只负责打印经校领导签发、以学校名义发出的行政公文,学院办公室制作或编发的各类文件、通知、规定、制度、计划、总结、函件、通报、信息、简报及其他公文材料。
第三条 复印。各部门送印前应先填写《复(速)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复印,否则文印室不予接收。
第四条 速印。原则上30张(含30张)以上的文件和材料采取速印方式。速印前须先填写《复(速)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速印。凡需大量速印的(10000份以上),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以便文印室准备纸张。
第五条 已配备相关文印设备的部门由其部门自行安排打印、复印。
第六条 期末考试试卷的印制由教务处派人负责,按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条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规范的文件,文印室可以拒绝受理。各部门送交复(速)印的文件、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和红笔书写等,否则不予复(速)印。
第八条 文印室不负责送印文件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印制完成后,送件人须及时取走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 学院文印室不承印个人以及外单位人员的资料。
第十条 送稿人员应控制好时间,提高工效。使用人员要爱护机器,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 按保密要求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文印室,不得随便开启机器自行操作,不得随意翻阅文印室任何资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 文印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公开的内容不得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