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审计局干部学习计划(精选3篇)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之年,也是实施“”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我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县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组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和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为学习重点,紧紧围绕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四大会战”,落实“三大行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形势政策,学习扎实推进“小县大城”建设所需的各方面知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把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XX大精神实质和内涵,着重深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认识,深化对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认识,深化对改革开放的认识,深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认识,深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认识,深化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认识,深化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认识,更好地把思想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深入学习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要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开放和提高创新能力为动力,着力增强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研究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部署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台州市四届二次党代会、县十三届二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围绕我县实施的“四大战略”、“四大会战”和“三大行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改善民生、繁荣文化事业、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等重大课题上,全面分析思考加强审计监督和服务的问题,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开创“小县大城”新时代保驾护航。
(四)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天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情况。认真学习各地各部门各战线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工作方法,借鉴运用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中。
(五)深入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一是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高推进自主创新的组织领导能力。努力学习科技知识,实现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变,加快审计转型,树立审计创新理念,促进审计工作有新的创新、有新的突破。二是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管理社会能力。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努力学习社会结构演变规律的知识,当代社会组织和管理知识、现代经济管理、公共危机突发事件处理、依法行政等知识,提高对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驾驭能力,不断提高审计管理水平。三是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认真学习《审计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从审的能力。
三、学习形式与要求
(一)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二)学习形式。根据学习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学习会、报告会、参观交流、中心发言、开放式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此来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
(三)学习要求。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笔记,并要认真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原则上每位成员至少撰写一篇以上;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努力保证学习到会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组长请假;中心组成员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要充分安排好业余时间的自学,积极开展读书活动,要结合自身的特点选学有关内容,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培训,不断自我更新知识、力争使学习有收获、见成效,使领导干部在组织、指挥、协调、决策等方面的能力都有新的提高。
加强学习是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审计形象的手段,也是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政治鉴别力的有利途径。为营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的浓厚氛围,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学习计划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
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在全局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领导人在各种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国务院等下发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文件精神或书籍。
2、自治区领导人在各种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下发的有关民族团结、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文件精神或书籍。
3、自治州领导人在各种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下发的有关民族团结、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文件精神或书籍。
4、县委、政府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要求学习的有并民族团结等文件精神或书籍。
5、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下发的要求学习的篇目。
6、局领导认定需要学习的内容。
(二)学习方式
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性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进行。结合党支部党员电教与党课教育同时进行。
二、业务学习
以提高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审计效率为目标,开展审计业务学习。
(一)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颁发的五号令、六号令。
2、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法规。
4、自治州人民政府下发的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及法律法规。
5、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6、局领导认定需要学习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
(二)学习方式
以集中性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进行。结合以审代培、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培训班同时进行。
三、双语学习
以促进民族团结,便于各民族相互交流、相互沟通为目标,开展双语学习。
(一)双语学习的主要内容
1、汉族干部学习维语的基本构架,相互交流的的基本语句。
2、汉族干部学习维语在审计工作中的专业语句的读法。
3、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的基本构架,特别是一些汉字的读法和意思。
4、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审计工作中专业语句的读法及含义。
(二)学习方式
以集中性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进行。采取一对一,一帮一和授课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时间及学习要求
(一)学习时间
每星期三、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时间。星期三为业务学习时间,星期五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双语学习时间由双语学习领导小组确定。
(二)学习要求
为保证学习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对学习提出以下要求:
1、学习时,要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或早退。
2、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按要求完成心得体会的撰写。
3、双语学习在三个月内,汉族干部要熟练掌握维语的基本会话,能用维语和少数民族干部做基本交流。
4、对规定学习笔记字数的学习篇目,按要求完成规定字数。
5、领导小组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学习笔记进行批阅。
为进一步提高本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促进审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建设,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制定我局20xx年度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指导小组。
政治学习指导小组组长:刘天华,副组长:夏德华。
业务学习指导小组组长:刘天华,副组长:杨伟阳。
指导小组按照学习计划,及时安排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
(二)保证学习时间和参学率。全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得少于12课时,业务学习10课时,参学率要达到100%,办公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评比依据。全局集中学习股室人员每少参加1人次扣1分。
(三)学习形式和方式。一是个人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主要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审计专业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参加学历、职称考试等,结合实际思考问题,对学习情况进行交流。自学取得学历文凭的,按照局制定的管理办法给予适当奖励。二是集中学习。按照局年度学习计划确定的内容,采取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的学习方式,本年度集中业务学习研讨一次。三是采取业务交流形式。各审计人员利用审计业务会议,进行业务交流,针对审计项目的某一个或几个主题进行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共同研讨理论和实际问题,通过发言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交流。四是调查研究。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际,坚持学习与工作结合,学习与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走科学发展的审计之路。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认真思考,撰写论文或调研报告。五是开展学习研讨,年底开展一次学习研讨交流活动,就创新审计理念、方式方法、扩展和开拓审计新领域等内容进行,及时收集整理研讨成果,并运用于审计工作。
(四)保证学习效果。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干部年度内按照学习计划安排讲授政治课和业务课。参学人员人人要有学习笔记,并保证笔记次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审计信息或论文,学习指导小组不定期抽查;采取对学习内容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试和竞赛,确保全局干职工学习效果。
(五)学习要求。凡集中学习的,全局干职工必须自觉参加,除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外,一律不得请假、迟到。全年无故迟到或缺席两次以上者,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年底对学习效果进行测验,测验内容以全年学习内容为主,检查学习笔记或学习体会,测验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