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律师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中办发〔2017〕30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律师管理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县(市、区)司法行政指导监督职能,大力扶持律师行业发展,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1、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宣传、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把学习宣传中办发〔2017〕30号文件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全体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局拟在上半年根据中办发[2017]30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省厅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三明市律师工作实际,制定2017—2017年三明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2、认真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组织好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党员律师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艰苦奋斗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律师行业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诚信规范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领律师队伍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律师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促进律师党员队伍爱岗敬业,忠诚履职,规范执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建功立业。
二、积极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做到执业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着眼服务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五大战役”,为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消费、投资、知识产权和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依法行政,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高速调整、加强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在巩固诉讼、调解、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等领域的律师业务基础上,积极向知识产权、医疗教育、海外并购重组、反倾销、反垄断、金融衍生品等领域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和升级;积极服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引导和指导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4、着眼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广大律师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依法代理诉讼,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促进司法公正;注重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主动参与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依法妥善解决;
5、着眼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执业为民,将服务群众与执业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发挥市消委会顾问律师团、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等的作用,积极向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农民工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解决群众就医、就学、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六进”活动,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工作和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
三、创新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6、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职能。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管理职责的意见》(闽司办〔2017〕5号),积极探索和完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市律协之间的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有效执行《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律师法》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特别是律师违法违纪查处、实习律师管理考核、律师执业活动考核等新职能。
7、提升律师的执业和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代理历史遗留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的通知》(闽司〔2017〕45号),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研究指导,制定律师办案指引,规范律师办案流程,对律师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督促律师、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确保依法依纪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律师所主任要对本所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负责把关,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于3日内向律师协会报告)、集体讨论等制度。要对律师利益冲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的利益冲突规则。
8、加强监督惩处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完善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建立被处罚、被处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报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落实《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分、处罚情况,引导广大律师树立自觉服务于民、诚信于民的职业形象,营造律师行业良好的行业风气;充分发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教育和惩诫职能,把好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处分、听证等关口,严厉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妨碍司法公正、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依法清除出律师行业,保证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努力实现“三无”(无投诉、无惩诫、无惩处)目标,同时针对大田县一律师被起诉案件,根据审判结果,继续开展以案析法警示教育;年底将开展一次律师办案质量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向当事人了解律师服务和收费情况,对不执行收费标准的律师所,按规定予以行业处分。
9、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认真落实省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律协《关于加强实习人员管理的通知》(明律〔2017〕18号),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和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充实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加强对实习期间各个阶段的检查和管理,落实实习人员完成参与办理20个以上案件的要求,完善执业技能训练,并按要求落实社保、医保等相关待遇;加强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申请执业人员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表现的调查审核,从源头上严把“入口关”,确保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10、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考评和评价机制。严格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根据《考核规则》全面考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以及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及时预防和纠正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考核不称职律师给予行业处分;市局律管科、市律协要做好与县(市、区)司法局考核的衔接工作,要把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与加强管理、规范执业结合起来,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推动行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条件,严格标准,准确评价,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律师执业档案库,探索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集中管理律师执业档案的制度和机制,把律师执业档案作为对律师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努力实现对律师跨地区执业的动态监管。
11、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认真落实市律协《关于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履行管理职责的若干意见》,继续完善健全律师所落实职责、教育培训、行为约束、执业监督和违规违纪行为惩处等“五个机制”,增强律师所主任、合伙人的管理责任,适时组织律师所主任和内勤培训,指导律师所规范收案收费和内部管理软件使用,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律师所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大力扶持律师行业发展
12、加大律师宣传工作力度。制定符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的评先评优规则,今年继续开展优秀律师事务所、杰出贡献律师等评选表彰工作,拟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对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进行表彰,并积极向省厅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参加全省评选活动;注意发现和培养行业先进典型,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交流,加大对律师参政议政、法律援助、捐资助学等典型事迹的宣传和报道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力。
13、加强律师执业权益和福利保障。围绕中发办〔2017〕30号文件宣传贯彻,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政协、公检法机关、税务、统战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增进社会各界和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开展制度维权和个案维权,充分发挥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作用,通过他们反映律师有关依法执业障碍与难点,推动相关部门更好地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大对非律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监管,净化法律服务环境;发挥协会“律师之家”作用,统一为全市律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行业互助基金功能,完善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加大对重大疾病律师和经济困难律师慰问和补助,并检查督促各律师事务所确保为本所律师办理社保和工伤保险。
14、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横向交流与相互合作,针对新修订或热点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业务视频(网络)培训或巡回讲座;积极为青年律师提供学习锻炼机会,聘请资深律师举办实务讲座、专题辅导、庭审观摩、律师礼仪等多样化培训,开展优秀辩护词、代理词评选,提高其执业技能,拟适时分别组织基层青年律师到优秀律师所开展跟班培训,组织律管人员、律所主任、内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或考察学习,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好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省律协的集中培训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培训纪律,将律师年度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要予以通报,被通报二次以上的律师,予以暂缓年度考核。
15、重视律师人才培养选用。市局拟会同市律协协调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将律师继续培训教育纳入我市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争取将培训所需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有计划的培训优秀律师人才。要主动争取各级地方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支持,争取在2017年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换届中推荐更多的优秀律师担任代表或委员,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特殊作用。
16、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律师积极探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在6月份举办以“三明律师创先争优引领行业发展”为主题的律师论坛,参会论文达到50篇,同时认真做好论文评审工作,积极向省律协推荐优秀论文,在省律师论坛更多地展示我市律师的研究精品;组织相关委员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泉州市律协的交流合作,鼓励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外地相关业务研讨交流,扩大我市律师的对外交流面;年内由行业发展委员会牵头组织一次律师外地学习参观,年底市律协将结合年度继续教育,牵头主办全市律师文艺晚会。
17、切实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行业文化活动,培育健康文明的律师文化生活。进一步对律师文化的内涵、特征、建设途径等进行深入探讨,积极研究律师执业精神和价值理念,形成比较系统的、对律师文化建设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用共同的理想信念、执业精神、自觉的道德追求、严格的执业纪律,影响、带动广大律师实现执业理想和事业抱负,从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执业理念等方面不断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推广枫桦律师所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积分制”的好做法,引导和鼓励广大律师更加关注和积极奉献各项公益事业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8、加强对律师所党支部工作的管理指导。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直接领导、市律协党总支指导、律师所党支部组织落实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市局律师党建工作办公室、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协党总支要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采取培训、交流、观摩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党员律师活动,进一步激发律师所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的生机活力,增强党建工作的科学水平和整体能力。
2017三明市律师工作计划范文
19、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坚持做到律师所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对新设立的律师所要同步建立党支部,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必须建立独立党支部,不足三名党员的律师所可以与其他律师所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无党员的律师所特别是新成立的个人律师所,由市律协党总支和县(市、区)司法局分别委派人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以保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市律协党总支第三季度要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充实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协会党总支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0、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将律师党建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比表彰等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落实。市局将在“七.一”前后,评选表彰和宣传一批“五好”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充分调动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开展。
21、不断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机制。继续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完善目标管理和“亮岗履职”季评年考制度,落实律师所党建硬件“八个一”,年内全面完成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支部与合伙人会议之间的支持互动机制,将党建经费列入年度所内财务预算,确保障党组织和党员有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律师所管理和律师业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流动党员律师的管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党组织关系一并接转,确保党员律师党组织关系有着落,杜绝口袋党员,今后专职律师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在一起的,将不予年度考核;加强律师所党员信息管理,作好动态调整,确保律师党员信息客观完整;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吸收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扩大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比例;适时开展有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通过深入调研,掌握目前各地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动向,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