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中办发〔〕30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律师管理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县(市、区)司法行政指导监督职能,大力扶持律师行业发展,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1、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宣传、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把学习宣传中办发〔〕30号文件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全体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局拟在上半年根据中办发[]30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省厅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三明市律师工作实际,制定—三明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2、认真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组织好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党员律师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艰苦奋斗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律师行业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诚信规范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领律师队伍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律师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促进律师党员队伍爱岗敬业,忠诚履职,规范执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建功立业。
二、积极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做到执业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着眼服务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五大战役”,为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消费、投资、知识产权和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依法行政,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高速调整、加强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在巩固诉讼、调解、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等领域的律师业务基础上,积极向知识产权、医疗教育、海外并购重组、反倾销、反垄断、金融衍生品等领域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和升级;积极服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引导和指导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4、着眼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广大律师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依法代理诉讼,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促进司法公正;注重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主动参与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依法妥善解决;
5、着眼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执业为民,将服务群众与执业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发挥市消委会顾问律师团、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等的作用,积极向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农民工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解决群众就医、就学、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六进”活动,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工作和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
三、创新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6、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职能。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管理职责的意见》(闽司办〔〕5号),积极探索和完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市律协之间的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有效执行《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律师法》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特别是律师违法违纪查处、实习律师管理考核、律师执业活动考核等新职能。
7、提升律师的执业和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代理历史遗留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的通知》(闽司〔〕45号),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研究指导,制定律师办案指引,规范律师办案流程,对律师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督促律师、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确保依法依纪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律师所主任要对本所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负责把关,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于3日内向律师协会报告)、集体讨论等制度。要对律师利益冲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的利益冲突规则。
8、加强监督惩处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完善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建立被处罚、被处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报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落实《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分、处罚情况,引导广大律师树立自觉服务于民、诚信于民的职业形象,营造律师行业良好的行业风气;充分发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教育和惩诫职能,把好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处分、听证等关口,严厉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妨碍司法公正、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依法清除出律师行业,保证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努力实现“三无”(无投诉、无惩诫、无惩处)目标,同时针对大田县一律师被起诉案件,根据审判结果,继续开展以案析法警示教育;年底将开展一次律师办案质量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向当事人了解律师服务和收费情况,对不执行收费标准的律师所,按规定予以行业处分。
9、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认真落实省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律协《关于加强实习人员管理的通知》(明律〔〕18号),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和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充实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加强对实习期间各个阶段的检查和管理,落实实习人员完成参与办理20个以上案件的要求,完善执业技能训练,并按要求落实社保、医保等相关待遇;加强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申请执业人员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表现的调查审核,从源头上严把“入口关”,确保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10、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考评和评价机制。严格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根据《考核规则》全面考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以及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及时预防和纠正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考核不称职律师给予行业处分;市局律管科、市律协要做好与县(市、区)司法局考核的衔接工作,要把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与加强管理、规范执业结合起来,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推动行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条件,严格标准,准确评价,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律师执业档案库,探索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集中管理律师执业档案的制度和机制,把律师执业档案作为对律师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努力实现对律师跨地区执业的动态监管。
11、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认真落实市律协《关于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履行管理职责的若干意见》,继续完善健全律师所落实职责、教育培训、行为约束、执业监督和违规违纪行为惩处等“五个机制”,增强律师所主任、合伙人的管理责任,适时组织律师所主任和内勤培训,指导律师所规范收案收费和内部管理软件使用,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律师所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大力扶持律师行业发展
12、加大律师宣传工作力度。制定符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的评先评优规则,今年继续开展优秀律师事务所、杰出贡献律师等评选表彰工作,拟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对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进行表彰,并积极向省厅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参加全省评选活动;注意发现和培养行业先进典型,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交流,加大对律师参政议政、法律援助、捐资助学等典型事迹的宣传和报道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力。
13、加强律师执业权益和福利保障。围绕中发办〔〕30号文件宣传贯彻,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政协、公检法机关、税务、统战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增进社会各界和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开展制度维权和个案维权,充分发挥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作用,通过他们反映律师有关依法执业障碍与难点,推动相关部门更好地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大对非律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监管,净化法律服务环境;发挥协会“律师之家”作用,统一为全市律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行业互助基金功能,完善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加大对重大疾病律师和经济困难律师慰问和补助,并检查督促各律师事务所确保为本所律师办理社保和工伤保险。
14、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横向交流与相互合作,针对新修订或热点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业务视频(网络)培训或巡回讲座;积极为青年律师提供学习锻炼机会,聘请资深律师举办实务讲座、专题辅导、庭审观摩、律师礼仪等多样化培训,开展优秀辩护词、代理词评选,提高其执业技能,拟适时分别组织基层青年律师到优秀律师所开展跟班培训,组织律管人员、律所主任、内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或考察学习,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好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省律协的集中培训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培训纪律,将律师年度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要予以通报,被通报二次以上的律师,予以暂缓年度考核。
15、重视律师人才培养选用。市局拟会同市律协协调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将律师继续培训教育纳入我市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争取将培训所需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有计划的培训优秀律师人才。要主动争取各级地方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支持,争取在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换届中推荐更多的优秀律师担任代表或委员,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特殊作用。
16、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律师积极探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在6月份举办以“三明律师创先争优引领行业发展”为主题的律师论坛,参会论文达到50篇,同时认真做好论文评审工作,积极向省律协推荐优秀论文,在省律师论坛更多地展示我市律师的研究精品;组织相关委员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泉州市律协的交流合作,鼓励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外地相关业务研讨交流,扩大我市律师的对外交流面;年内由行业发展委员会牵头组织一次律师外地学习参观,年底市律协将结合年度继续教育,牵头主办全市律师文艺晚会。
17、切实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行业文化活动,培育健康文明的律师文化生活。进一步对律师文化的内涵、特征、建设途径等进行深入探讨,积极研究律师执业精神和价值理念,形成比较系统的、对律师文化建设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用共同的理想信念、执业精神、自觉的道德追求、严格的执业纪律,影响、带动广大律师实现执业理想和事业抱负,从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执业理念等方面不断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推广枫桦律师所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积分制”的好做法,引导和鼓励广大律师更加关注和积极奉献各项公益事业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8、加强对律师所党支部工作的管理指导。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直接领导、市律协党总支指导、律师所党支部组织落实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市局律师党建工作办公室、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协党总支要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采取培训、交流、观摩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党员律师活动,进一步激发律师所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的生机活力,增强党建工作的科学水平和整体能力。
19、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坚持做到律师所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对新设立的律师所要同步建立党支部,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必须建立独立党支部,不足三名党员的律师所可以与其他律师所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无党员的律师所特别是新成立的个人律师所,由市律协党总支和县(市、区)司法局分别委派人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以保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市律协党总支第三季度要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充实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协会党总支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0、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将律师党建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比表彰等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落实。市局将在“七.一”前后,评选表彰和宣传一批“五好”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充分调动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开展。
21、不断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机制。继续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完善目标管理和“亮岗履职”季评年考制度,落实律师所党建硬件“八个一”,年内全面完成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支部与合伙人会议之间的支持互动机制,将党建经费列入年度所内财务预算,确保障党组织和党员有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律师所管理和律师业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流动党员律师的管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党组织关系一并接转,确保党员律师党组织关系有着落,杜绝口袋党员,今后专职律师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在一起的,将不予年度考核;加强律师所党员信息管理,作好动态调整,确保律师党员信息客观完整;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吸收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扩大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比例;适时开展有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通过深入调研,掌握目前各地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动向,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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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全市律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北京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为北京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带动全市律师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大局观念
1、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律师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及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联系沟通制度,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党委办公室)
2、创新律师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与相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一支律师行业党建的专业教育培训队伍;筹建北京律师党建教育培训基地,对律师党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改进培训内容,增加分类别、分专题培训比重,积极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律师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党委办公室)
3、畅通律协党委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律师党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开设律师党建网站,丰富栏目设置,完善律师党员信息库建设,对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实施动态管理;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律师党建短信平台,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党委办公室)
4、以“五好党支部”评选为载体,在律师行业大力开展争先评优活动,通过表彰宣传基层党建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不断增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委办公室)
5、以党建为龙头,从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认识的高度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律师树立大局意识、首都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保障。(党委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
1、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以汲取李庄案件教训为契机,以律师执业理念、近年来北京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引导律师队伍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切实增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尽职执业的观念。(秘书处)
2、以近年来北京律师队伍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为主要素材,辑印先进事迹学习材料汇编和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和律师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首都律师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热心公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深刻剖析律师违法犯罪、违规执业的典型案例,组织律师进行执业观、价值观的讨论,找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澄清是非观念,增强执业风险意识。(宣传与联络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3、邀请有关领导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律师执业理念的宣讲或辅导报告,举办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北京政法工作概况及时事政治等专题讲座,开展国情社情教育,为全市律师及时了解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执业责任感、使命感奠定基础。(会员事务委员会)
4、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分别组织青年律师、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就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和司法人员的关系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律师开展专题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秘书处)
5、针对警示教育活动发现的问题,引导和推动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收结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所内律师执业监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律师进行执业年度考核的程序、内容及办法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指引,为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供范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6、结合行业纪律惩戒案件查处工作发现的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投诉的热点及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协会网站、会刊及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规范执业指引,提示全市律师对频繁引起投诉的不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警惕并采取防范措施,修订纪律惩戒的相关行业规范和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规则,组织编写《投诉案件案例汇编》,帮助会员提高自律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7、以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配合市局牵头组织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政法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与地税局、车辆管理所、边防局、国资委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接洽和座谈,推动解决律师在会见、立案、调查取证、业务限制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完善和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的长效机制,为北京律师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权益保障委员会)
三、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1、以全面落实“”规划为目标,推动全市律师积极投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积极搭建平台,加强行业引导,不断深化与拓展律师参与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的渠道与途径。(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2、着眼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战略,促进律师不断扩大和提升在国际贸易、反倾销、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外高端领域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多元化开发境外律师学历及非学历教育项目,为北京律师学习深造、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搭建平台;邀请境外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知名律师举办讲座,帮助北京律师了解国际法律服务的前沿趋势,为进一步提高首都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提供法律保障。(外事委员会)
3、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引导律师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功能区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城南行动计划涉及的交通、市政、公共服务项目、危改、能源安居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论证;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法律支持。(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4 积极组织和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讼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建涉法涉讼信访志愿律师团,组织更多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与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侨办合作,继续推进律师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推动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5、充分发挥61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及政府的立法、修法和公共政策咨询工作,探索与创新律师参与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各种形式和途径,扩大北京律师在国家立法、执法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影响力。(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6、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律师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为目标,进一步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提供支持;不断完善北京公益律师服务热线值班接待工作,引导和支持律师面向基层、面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各项便民措施,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四、大力加强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协会的行业指导及行业规范职责
1、以《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为总纲,调整并健全行业管理规章体系。修订《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规则》;制定《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办法》;组织、协调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制定、修订相关工作规则;结集出版第八届北京律协行规汇编(第一册);翻译发达国家律师协会的相关行业规范,为完善我市律师行业规范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规章制度委员会)
2、广泛开展律师行业发展战略理论问题研究,制定北京律师行业中长期发展纲要;总结、摸索北京律师行业的文化建设问题,加强行业的凝聚力、忠诚度,树立律师职业的荣誉感;配合市司法局对北京律师准入制度以及北京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容量问题进行研究,为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和建议;对市区两级律师行业组织的管理架构、职能配置进行更深入的调研和论证;继续探索律师学院的设置问题,完善律师继续教育体系;着手编制《北京律师行业年度发展蓝皮书》。(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3、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体系标准及评估指南》的推广应用及成果完善,通过主题研讨、参观座谈、组织律师事务所管理人沙龙等方式引导律师事务所认识、了解评价体系在事务所管理中的作用,并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应用《评价体系》进行自我测评;同时,根据《评价体系》的要求,制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必备的相关制度范本,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行为提供借鉴。(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4、根据事务所管理的需求,组织新建所合伙人管理知识培训,帮助新建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举办全市范围的行政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竞赛和文体活动,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帮助律师事务所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5、增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及申请本地变更执业机构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的相关人员审查、培训及考核力度,严把行业入门关。(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
6、调整行业纪律惩戒工作思路,探索教育与惩戒并重的工作模式,加强对会员规范执业行为及管理行为的教育和引导;研究建立听证前调解制度,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投诉人与律师的纠纷;出台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听证程序、处分适用标准等相关工作规则,编辑出版《北京律协纪律惩戒审查手册》,提高会员惩戒工作标准化及规范化水平。(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7、针对近年来会员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举办研讨会或主题论坛,就利益冲突的认定、处理等相关问题为会员搭建交流和探讨的平台,对会员进行指引。(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8、审核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xx年度会费支出决算,编制协会xx年会费预算方案,研究制定协会财务预算科目、费用支出使用标准、财务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等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财务委员会)
9、探索建立协会领导层联系会员制度,畅通与会员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听取会员对协会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扩大协会决策的代表性。(秘书处)
10、在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的基础上,与法院系统进行积极沟通,建立和推广律师开庭统一着律师服制度,打造北京律师的整体形象。(会员事务委员会)
11、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法学会等研究部门以及高校法学院的联系,积极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各方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横向交流与相互间的合作,提升协会的影响力。(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五、加强调查研究,调整职能定位,不断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
1、积极稳妥地推进宣武、昌平两区律师协会的试点工作,帮助解决试点运行初期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区县律协更紧密地联系和服务辖区广大会员提供指导、支持和保障。(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2、结合试点运行情况,对协会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就市区两级律师行业组织之间的职能划分、工作对接及信息沟通等进行研讨论证,研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以及试点区(县)律师协会相关工作规则模板,组织对试点区县律协理事、监事等相关组成人员的履职培训。(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委员会)
3、在年度会费预算中就区县律师行业组织的工作经费作出具体安排,为其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财务委员会)
4、就区县律师行业组织的形式、架构、职能、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服务体系、推动协会服务功能向区(县)的延伸、健全区县层面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的结合点以及有利于促进首都律师行业发展的原则出发,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县律师行业组织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提供决策参考。(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5、对北京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近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和提炼,与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行使监督指导职责的方式及范围,以规范管理行为、整合管理资源,切实提高“两结合”的管理效能。(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六、积极推动北京律师法律服务的品牌化建设,为律师行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搭建平台
1、在整合首都人才优势和律师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北京律师学院的筹建工作,在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法及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革,加强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北京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2、积极扩大业务研究成果的受益面,策划《律师大讲堂》、《律师业务指引》、《律师业务示范文本》等系列丛书,创办《专业委员会通讯》,加大对律师的业务指引力度。(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3、举办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策划并召开“两岸四地律师业务论坛”,全面彰显和展示北京律师的职业风采与专业水准,进一步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4、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校、培训机构进行接洽,为北京律师走出国门、学习深造提供平台。(外事委员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5、与中国贸促会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作召开涉外仲裁研讨会,就涉外仲裁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外事委员会)
6、配合“走出去战略”,启动国别法律服务市场与法律风险专题调研,对境内资本海外投资的热点地区的法律环境进行考察,编制完成热点地区法律风险提示报告及律师风险提示报告。(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七、大力宣传北京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1、全面加强行业宣传策划,积极拓宽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律师在首都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树立北京律师行业主流形象;充分发挥协会新闻通报制度的作用,扩大与电视媒体法制类专栏节目的联系及合作,强化宣传效果。(宣传与联络委员会)
2、继续加强对四川地震灾区以及历年来协会援建的希望小学、卫生院等捐助项目的关注和支持;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律师的业务交流;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律师行业公益形象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北京公益律师服务热线值班接待工作,规范北京律协公益法律咨询中心值班接待及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咨询接待的专业水平,扩大北京律协公益品牌的社会影响。(宣传与联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3、编制并向社会发布北京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总结北京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实际成效,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更好地引领北京律师投身公益事业,并向社会展示和弘扬首都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
4、依托首都律师网站设立“参政议政之窗”栏目,及时向会员征集提案线索,建立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库,组织行业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行业提出建议案、提案,并在两会期间对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重点全程跟踪报道。(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
5、以贴近会员的实际需求、体现首都律师的特点为目标,对《北京律师》版面设计、杂志风格、内容主题及组稿方式等进行改革;与《中国律师》杂志、法制日报、北京晚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开设专栏或专版,密切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相关法制专栏节目的互动联系,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律师宣传工作,为中小律师事务所及新执业律师开拓业务搭建平台。(宣传与联络委员会)
6、进一步加大行业维权力度,尽快建立协会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的工作联系制度;与朝阳区检察院建立并试行诉前检察官和律师意见交换制度;与法院探讨律师权保工作与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对接点;与看守所进行积极沟通,推动改善律师会见环境、会见条件等问题。(权益保障委员会)
7、会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在部分城区法院设立显示屏,提示聘请合法合规律师;聘请法院工作人员为律师行业监督员,就法院周边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权益保障委员会)
8、牵头举办首届律师权益保障论坛,交流和探讨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搭建律师维权网络,在此基础上,征集、汇集相关文章出版律师权益保障论文汇编。(权益保障委员会)
9、筹备举办相关省市律协交流活动,扩大北京律协与兄弟省市律协的交流与合作。(宣传与联络委员会)
10、应国外及境外友好协会的邀请,组团出访英国、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并根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的要求,组织自费团出访,扩大北京律师的国际影响。(外事委员会)
八、建设、培育和弘扬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增强行业凝聚力
1、加强对行业文化建设的研究,集中行业智慧,凝聚和提炼北京律师行业文化的内涵,引导全市律师强化大局意识、诚信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2、针对现阶段制约北京律师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具体措施,以切实解决队伍质量提升滞后于数量发展、行业精神建设滞后于业务建设的现状。(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3、从行业战略发展角度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并稳步推进“北京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加强对青年律师的业务指引与执业指引;通过组织青年律师沙龙、联谊等形式促进青年律师之间、青年律师与其他青年组织的沟通与交流;组织青年律师参加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治北京”节目的直播咨询;与市团委、市青联等机关团体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探索推动“律师团建”工作,举办优秀青年律师、优秀青年公益律师评比活动;与大学合作开展青年法律人实践培养活动,为行业发展培养后备人才。(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4、针对女律师的职业特点与性别特点,组织业务技能、身体心理健康、经济及国际形势等主题讲座;调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女律师权益方面的落实情况;广泛征集有关女律师执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文章并积极组织在刊物上发表;在《法制晚报》或其他纸制传统媒体上开辟女律师观察专栏,为读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加强与市妇联及相关女性团体的交流,为女律师扩大社会参与搭建平台。(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5、完成首都律师网站改版二期工程建设,依托网站建立网上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网络社区,实现会员网上报名、网上培训、在线交流等各项功能,将网站建成为一个风格独特、功能健全、使用便利的对外标志性窗口。(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
6、丰富会员的文化体育生活,组建律师摄影俱乐部,邀请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为会员举办高端讲座,帮助会员及时了解首都政治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业务。(会员事务委员会)
7、改善会员福利工作,就执业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涉及的保费标准、投保模式及保障范围等相关问题开展调研,为完善律师执业保障体系提供决策依据;研究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险理赔的应急机制;探索建立执业责任保险追偿制度,健全执业责任保险运作模式;完善律师互助制度,修订《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办法》,对律师互助金的申请条件、范围、标准、程序等问题进行调整和规范。(会员事务委员会、规章制度委员会)
九、加强和改进秘书处工作,努力打造律师之家(秘书处)
1、根据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及工作需要,增设秘书处相应的工作部门,并对现有部门和岗位进行调整,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充实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建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以确保秘书处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服务能力能够适应协会工作、行业发展以及广大会员的需求。
3、以定位清晰、职能明确、运行规范、服务到位为目标,依据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秘书处工作规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规则》,明确秘书长及内设各部门的职责定位和工作程序,建立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4、本着为会员提供执业便利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协会办公楼各种硬件设施及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会员的领域和空间,努力打造真正的会员之家。
5、加强秘书处硬件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程度,为会员提供良好的现代化服务条件,提升北京律协的对外形象。
十、严格监督程序,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监事会)
1、进一步完善并争取尽早通过《监事会工作规则》,使监事会的监督工作尽早纳入“合规有序”监督的时期。
2、敦促理事会和秘书处完善财务管理体制,特别是结合xx年审计工作的经验具体敦促、建议和监督制订《会议经费使用标准》、《出国经费标准》等重点领域和事项的财务支出规则和标准。
3、积极配合并结合“警示教育”工作,加强与律师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倾听和及时反映律师的呼声和诉求,探讨监事会联系广大律师代表的工作方法和机制。
4、积极推进监事会(受委派监事)列席专门委员会重要会议的机制。
5、对协会重点项目的招标、协会各级机构的人员选举等重点环节主动介入、加强监督。
6、重点调研两级行业管理体制中的监督机制的衔接和配合问题,探讨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试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经验交流机制,以及设立联络员制度的可行性。
7、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并在条件具备时提议制定相关制度,促进律师代表提案制度的切实落实。
8、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互访交流;组团访问安徽或上海律协监事会。
9、对会长、副会长、理事的履职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和制度监督。
10、关注区县律师行业组织设立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11、加强自身机构建设和监事会成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不断提高监事的自身的思想修养,探讨完善监事会工作的方式方法。
12、增强对审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参予程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对行业财务工作完善的推动作用。
xx年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计划要点
xx年全市律师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优化执业环境,组织引领律师发挥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为法治六安、平安六安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强律师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1.组织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一是认真组织律师所主任参加省厅十八大学习轮训;二是市局将十八大学习纳入全市律师年度培训课程;三是强化律师网络学习考核,对政治课程学习学时不足的律师不予年检注册;四是鼓励县区局开展各项学习贯彻十八大的活动。
2.巩固提升行业党建水平。一是优先组织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参加省厅集中培训,提升党建工作领导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基本制度,确保“三会一课”等制度、活动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律协党总支对律师所党支部的检查指导,督导支部活动全面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纳新工作,及时补充新鲜血液;五是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活跃党的基层组织。
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和谐六安、幸福六安建设服务。
3.组建法律顾问服务团,推进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向党委政府及企事单位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其中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每县区不得少于3人;推介律师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城镇拆迁、农民工维权和环境资源、文化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
4.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机制,鼓励律师参与党委政府处置突发事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监督指导律师办理敏感性案件,处理敏感性事件。
5.支持律师参政议政。市县区司法局都要向人大政协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不断帮助他们提高参政议政水平。鼓励已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提高议案质量。
6.巩固提高律师进社区活动成果。深化交流,帮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依法治理;总结律师进社区工作经验,引导法律服务逐步向城郊、农村地区延伸,积极参与面向村居、社区的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7.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一是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检查,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处理投诉;二是主管局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旁听律师开庭活动,点评律师出庭表现,促进提升律师执业技能;二是律所律师年检考核前,以分散设点方式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三是按省律协要求,监督律师完成网上培训任务;四是开展学雷锋服务月、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在实践中锤炼律师品质。
8.做好律所律师年检注册和申报工作。一是3月底完成对全市36家律所和426名律师执业情况组织年检考核;二是做好新申请执业律师律所申报工作,把好律师入口关,优化律所布局,营造良好执业环境;三是在4月10日前完成全市律师年度培训工作。
9.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化应用指导和考核,实行信息化应用月通报制度;二是严格按《六安市律师信息系统应用综合管理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考核,对总分达不到90分的律师所,年检考核不予通过;三是加强电子签章的使用和管理,并以此带动信息化应用。
10.开展档案达标升级回头看活动。要求各律师所要确定专人管理档案工作,完善档案资料,落实档案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档案管理软件,及时录入归档,充分发挥档案管理效能。市局将不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检通报。
11.加强对律师所内部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所信息、档案、人员、执业、财务、收费等管理,督促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引导合伙人进行适当分工,要求所主任、合伙人充分履责;三是建立主管局根据需要对律师事务所主任实行提醒谈话制度,坚决克服个别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松散现象。
12.做好投诉查处工作。主管局和律所都要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做好投诉登记。各主管局负责对本辖区律师投诉的调查核实工作,对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处理,并给投诉人书面答复,认为需要行政处罚的,提出书面建议,报市局处理。
1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各主管局和律师所都要督促指导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律师办理的法援案件不能少于辖区法援案件总数的35%。律协理事、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带头承办法援案件,并督促本所律师积极完成法援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年度不得评先评优,直至暂缓年度考核。
14.督导律师所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树立长远发展意识,鼓励合伙人增加建所投入,配齐电子设备,完善办公设施。督促有条件的所尽快购买办公用房,尤其是市直所尽快改变面貌,改善办公环境。
15.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加强法律服务市场调研,联合公检法机关,打击无证执业、冒充律师执业等破坏法律服务市场行为,严格贯彻《法律服务管理规定》,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确保法律服务市场有序运行。
16.落实争取行业发展政策。以中办发30号文件、皖办发43号文件为依据,加大协调力度,逐步推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公益活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推行财政经费、律协会费、律师所及律师个人自费相结合的律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努力落实律师业发展的保障政策。
17.加大律师工作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做好优秀律师先进事迹宣传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律师进社区、维护职工、妇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二是将开展全市“十佳”律师评选活动;三是督促各主管局在省市等媒体发表律师行业先进事迹报道,扩大我市律师工作影响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1、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宣传、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把学习宣传中办发〔〕30号文件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全体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局拟在上半年根据中办发[]30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省厅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三明市律师工作实际,制定—三明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2、认真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组织好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党员律师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艰苦奋斗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律师行业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诚信规范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领律师队伍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律师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促进律师党员队伍爱岗敬业,忠诚履职,规范执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建功立业。
二、积极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做到执业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着眼服务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五大战役”,为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消费、投资、知识产权和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依法行政,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高速调整、加强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在巩固诉讼、调解、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等领域的律师业务基础上,积极向知识产权、医疗教育、海外并购重组、反倾销、反垄断、金融衍生品等领域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和升级;积极服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引导和指导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2、着眼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广大律师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依法代理诉讼,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促进司法公正;注重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主动参与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依法妥善解决。
3、着眼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执业为民,将服务群众与执业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发挥市消委会顾问律师团、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等的作用,积极向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农民工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解决群众就医、就学、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六进”活动,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工作和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
三、创新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1、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职能。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管理职责的意见》(闽司办〔〕5号),积极探索和完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市律协之间的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有效执行《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律师法》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特别是律师违法违纪查处、实习律师管理考核、律师执业活动考核等新职能。
2、提升律师的执业和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代理历史遗留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的通知》(闽司〔〕45号),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研究指导,制定律师办案指引,规范律师办案流程,对律师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督促律师、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确保依法依纪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律师所主任要对本所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负责把关,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于3日内向律师协会报告)、集体讨论等制度。要对律师利益冲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的利益冲突规则。
3、加强监督惩处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完善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建立被处罚、被处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报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落实《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分、处罚情况,引导广大律师树立自觉服务于民、诚信于民的职业形象,营造律师行业良好的行业风气;充分发挥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教育和惩诫职能,把好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处分、听证等关口,严厉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妨碍司法公正、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依法清除出律师行业,保证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努力实现“三无”(无投诉、无惩诫、无惩处)目标,同时针对大田县一律师被起诉案件,根据审判结果,继续开展以案析法警示教育;年底将开展一次律师办案质量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向当事人了解律师服务和收费情况,对不执行收费标准的律师所,按规定予以行业处分。
4、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认真落实省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律协《关于加强实习人员管理的通知》(明律〔〕18号),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和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充实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加强对实习期间各个阶段的检查和管理,落实实习人员完成参与办理20个以上案件的要求,完善执业技能训练,并按要求落实社保、医保等相关待遇;加强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申请执业人员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表现的调查审核,从源头上严把“入口关”,确保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5、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考评和评价机制。严格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根据《考核规则》全面考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以及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及时预防和纠正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考核不称职律师给予行业处分;市局律管科、市律协要做好与县(市、区)司法局考核的衔接工作,要把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与加强管理、规范执业结合起来,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推动行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条件,严格标准,准确评价,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律师执业档案库,探索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集中管理律师执业档案的制度和机制,把律师执业档案作为对律师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努力实现对律师跨地区执业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