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监督工作汇报汇编三篇

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监督工作汇报(精选3篇)

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监督工作汇报 篇1

根据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运行分局20xx年9月19日文件《关于进行秋季检查、确保安全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我处结合南干一、二级泵站的实际情况,积极行动,责任到人,按照运行分局的统一布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缺陷及处理情况汇总(见附表)

二、秋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设备检查

1、检查开关及其操作机构灵活可靠。

2、检查刀闸及其操作机构灵活可靠,闭锁防污装置配备齐全可靠,绝缘子无裂纹等隐患。

3、检查电力电缆无过负荷现象,10KV高压电缆头无过热情况,金属铠装接地良好。部分1KV铝芯动力电缆由于盘柜内没有接线端子排,安装铜铝过渡端子不能连接,所以电缆直接与启动器端子压接,连接处容易发热,以至烧坏连接端子,运行不可靠。我处要求水电十局把它作为整改工作重点,包括初扬水、技术供水、渗漏检修排水、SFC冷却风机和全厂送排风离心风机等系统的铝芯电缆连接全部进行铜铝过渡连接处理,以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蓄电池检查维护,我处已配合水电十局完成了对南干一、二级泵站的6组蓄电池组的全面检查,单只蓄电池电压在2.15V―2.38V之间,运行情况正常。由于蓄电池已运行2年多,所以建议进行充放电试验,但试验时需要提供1台50KW的电阻箱。

5、检查设备锈蚀情况。根据运行分局的安排,我处积极配合及认真监督水电十局对南一、二泵站厂房内的所有明配管路及孔洞盖板进行刷漆处理,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防火

1、我处协助水电十局彻底清理电缆沟道内的杂物,并进行同步监督验收。

2、对主变压器、输入及输出变压器、电机和水泵的轴承油盆及其连接管路等注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渗油情况。

3、对防冻电暖器、电暖风机及空调等设备的保险、电器回路进行了检查,所有取暖设备都可以投入使用。

4、检查消防器具完好、齐全。并完成了各泵站的消防系统分配表,具体列出各个房间的温感、烟感、气站、灭火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气站的操作流程图等内容。消防专责人参加了运行分局组织的消防系统培训和考试。

(三)、防冻(防寒)

1、开关电磁机构清洗加防冻润滑油。

2、检查开关机构箱电热器温度控制部分良好,可以根据温度整定要求自动投入和退出。

3、检查110KV出线设备导线弛度满足要求,不会因冷缩或积雪而造成导线断裂情况。

4、检查变电站架构、基础、线路杆塔内无积水。

(四)、防止设备进水、绝缘受潮

1、对室外注油设备进水状况进行检查,如主变油枕、端子盒处无积水。

2、呼吸器内硅胶受潮变色者,水电十局安排和主变绕组温度计一起更换。

3、认真检查避雷器进水、受潮情况,防止爆炸。

4、重点检查端子箱密封情况良好,无渗漏水和凝积水。

5、为防止蓄电池因受潮而损坏,重点检查通风、加热设备齐全、完好,可以保证蓄电池安全过冬。

(五)、防小动物事故

1、配电室内地沟封堵及配电室隔墙、楼层之间的所有孔洞封堵情况良好,配电柜电缆孔洞封堵严密,小动物不能进入带电设备内造成电器设备短路。

2、室外电器设备及机构箱上均没有鸟窝,但有蜂窝,现已处理。

(六)、安规两票执行情况。

1、9月26日―9月30日,在GM3生活区会议室举行一周运行管理培训,重点培训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内容,技术台帐和档案管理资料和“两票三制”管理执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为以后规范运行管理奠定基础。

2、加强技术培训、安规两票、现场规程学习,使每位运行人员对全厂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及时准确地汇报发现的异常参数和情况。按各类技术台帐的要求进行准确、全面、规范的`填写。

3、安全用具已基本配置齐全,安全用具架运到现场后,将按照用具的类别进行分类摆放,并做好标签和明细记录表。

(七)、现场管理情况

1、加强运行设备的巡检项目和范围,包括电气设备、主机系统、主机辅助设备、附属设备,定时检查,准确填写巡视记录,及时解决或报告缺陷内容和处理结果。

2、认真组织学习现已颁发的规程、程序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设备工作原理,开机前、运行中、停机后各类设备总体状态,做到人人有数,绝对不能疏忽一个细节条件和状态。

3、对抄行记录的各类参数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我处与水电十局的所有运行人员都掌握每种参数的含义和变幅范围,做到心中有数,填写记录做到故障现象表达准确,参数、信号填写齐全,检查情况表述清晰,无论大小事件都应记录到位。

4、10月8日前,我处要求水电十局通过现场检查核对,整理出各泵站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包括110KV至400V等级设备全部预防性设备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表;二次保护设备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单。

5、10月10日至16日,南干一、二级泵站消防专责人及其它运行人员参加了运行分局组织的消防系统专项培训和考试。

三、设备冬季防寒措施执行情况

1、检查各房间内的电暖器、空调工作情况并随时可投入使用,如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进行处理,如处理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报告运行分局进行更换处理。如需增加以运行分局指令为准。

2、待自动化调试结束后,我处将进一步完成以下防寒措施:

(1)检查出水钢管内的水是否已排尽,如未排尽应立即组织排尽其内的积水。

(2)、检查前池内和进水肘管内的水是否已排尽,如未排尽应立即组织排尽其内的积水。

(3)、检查各系统管道内的水是否已排尽,如未排尽应立即组织排尽其内的积水。

3、检查各房间的门窗是否已安装并完好无损,如未安装和已损坏,应立即进行临时封堵,并报运行分局备案。

4、检查与室外相通的电缆、通风孔洞是否已封堵,如未封堵严密,应立即进行封堵,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提前报告运行分局。

5、房间与房间之间、楼层与楼层之间的孔洞已封堵,如未封堵严密,应立即进行封堵,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提前报告运行分局。

6、与室外相通的通风系统风阀门全部关闭。

7、防冻保温应使特殊设备房间的温度保持在5℃以上,值班人员应2小时抄一次温度。如特殊设备房间的温度低于5℃时,值班人员应采取措施,如增加临时碘钨灯、加热器等,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提前报告运行分局。

8、重要的房间及部位挂装温度计。

9、值班人员根据各房间及部位的温度情况,可对电暖器档位进行调整,也可对电暖器进行分组间断相互切换投运。

10、防冻保温设置记录表格。

11、防冻保温设置相应的值班人员进行记录、巡回检查。

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监督工作汇报 篇2

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族自治县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强化未检工作,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扩大未检受案范围,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该院在刑事检察局下设未检办案组,专门办理犯罪时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的刑事案件。同时考虑到未检组工作人员熟悉未成年心性的特点,扩大受案范围,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类案件和部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纳入未检组受案范围,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诉讼监督,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中,未检组办案人员细心疏导其情绪,积极联系学校,帮助其重返校园。

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的落实

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9件13人,其中对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未依法为涉案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等违法行为发出书面违法通知书3份,均获纠正。

积极开展帮扶教育,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

在办案过程中紧密结合办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通过前期的社会调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及关怀,同时注重结案后跟踪监督考察,通过不定期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联系了解其表现情况,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在办理的王某强涉嫌盗窃案中,经过办案人员的教育引导,王某强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通过努力在深圳打工养活自己,办案人员与其联系时明显感觉到其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

依法封存犯罪记录,让失足未成年人远离“污点”

将现存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分区,在专门存放犯罪记录封存材料的专柜以及具体进行封存的卷宗上张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封条,进一步确保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相关材料得到妥善的保管。同时加强对已结案件犯罪记录封存的定期检查工作,对于已结的未检案件均及时归档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监督工作汇报 篇3

近年来,检察院未检工作始终坚持执法办案职能延伸,努力实现“三效”有机统一,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先后荣获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张敏等先进个人。检察院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监督保护职能

一是推动形成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未成年人相关机制。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联合区综治委、区法院、分局、区司法局于20xx年12月制定出台了《xx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确定区司法局涉未调查中心作为社会调查机构,覆盖全部未成年人案件,成为北京首家和独家由国家公权力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专门机构,形成了我区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这项举措被首都综治委评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自机制签订以来,共委托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32件32人。

二是积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家庭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推进社会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最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20xx年检察院审查了多起因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导致犯罪的案件,遂向区文委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对我区网吧进行整治,杜绝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问题。区文委核实相关证据后,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涉案网吧作出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又如,在检察院办理的本市校车危险驾驶第一案中,魏某某是xx区某学校的校车驾驶员,由于超载被区交通支队民警查获。检察院向该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就该校校车安全问题提出意见,促成该校积极整改,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增强特殊预防工作效果

一是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室建设。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市院要求,积极开辟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建成集讯问、询问、心理疏导及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区,并在未检工作室建立“爱心图书角”,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况、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获得职业技能知识,降低再犯率。同时,邀请心理专家为检察院干警开展心理沙盘应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院干警办案能力,更好地与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自20xx年6月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室以来,共开展心理疏导32人次,不起诉训诫32人次。

二是加强对羁押状态下未成年人的帮教。联合xx区看守所,探索建立所内未成年人读书角,有针对性选取图书,定期更新书目,配合管教开展帮教工作,鼓励在押未成年人多学习,多思考,增强生产、生活技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深入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充分利用辖区内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缓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20xx年11月,检察院与xx区救助站等单位共同成立“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分站,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为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参加技能培训提供机会。如检察院办理的杜某某盗窃案,对杜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送入该基地,参加家政服务、急救知识等培训,按时到“残疾人温馨家园”帮助残疾人制作手工艺品、打扫卫生。经过6个月帮教,杜某某树立了自食其力和助人为乐的人生态度,检察院联系xx区某养老院为其提供工作机会,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检察院还与区教委签订了《xx区涉罪学生帮教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涉罪学生安排同类学校(非公读学校)复学,并由学校承担涉罪学生的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观护工作。如吴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案发时吴某14周岁,系我区某中学在校学生,在该案处理全过程中,吴某始终未因涉案中断学业,最终顺利参加中考。

四是开拓异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模式。按照高检院和市院未检工作要点的要求,检察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罪未成年人的需求,始终积极与外地检察机关联系沟通,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长效机制,在社会调查、帮教观护、司法救助等方面实现广泛合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自20xx年9月开展异地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以来,检察院先后与江西南昌、河北涿州、河北邯郸等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协作4件4人,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如20xx年7月,检察院受理的王某某盗窃罪一案,由于案发后王某某已回到原籍河北邯郸工作,为保证帮教效果,体现诉讼效率,检察院积极与当地检察院取得联系,签署跨省合作帮教考察协议,由两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对其实行考察帮教。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一般预防工作覆盖面

一是进入校园、社区深化涉未法治教育。3年来,检察院开展各类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共25次,覆盖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师生受众8000余人。20xx年,为深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检察院“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引领,招募80余名青年干警,组建“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发挥青年检察官专业优势,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对“问题学生”、生活困难群体进行重点结对帮扶,该服务队开展的“关爱打工子弟送法校园行”活动,荣获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二是利用媒体平台强化法制宣传。着力强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利用未检微博和本院“两微一端”官方平台开展宣传教育,以专业的法制宣传培育守法公民。20xx年1月,检察院在北潞园学校举办“助力美好梦、培育自护小公民——《未未讲自护》”微动画首映仪式。首映式当天,检察院在公众号“检察”同步推送,高检院公众号转发了该微信文章。该动画以小朋友喜爱的形式,展现了生活中易在未成年人身边发生的不法侵害,并教会未成年人如何有效辨别和防范,同时也提醒家长、老师多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给他们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截至目前,微信累计点击1万余次,腾讯视频点击累计3万余次,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检察院撰写的《网络的致命诱惑》《糊涂的盗窃》以及《检察官说法》被《中国中学生报·青春斑马线》“守护青春”栏目专版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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