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集锦(精选3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二、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发动到位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
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队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
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要求,井冈山市公安局决定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工作。
《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于20xx年11月29日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井冈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成立井冈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党工委委员、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孙雅宏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谢伟寿,市政府副市长、管理局旅游处副处长刘光武、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赖家洪任副组长,公安局、安监局、景区行政执法处、城管局、供销社环保、规划建设、房管、民政、宣传、文广新局、教育、广播电视台、交通运输、财政、市场和质量监督、商务、组织、综治、文明办等部门及红星街办、茨坪镇、龙市镇、拿山镇、厦坪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召集全市各相关单位召开了部署会议,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划定了禁止燃放区域为红星城区、茨坪城区、龙市城区、拿山镇全镇、厦坪镇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井冈山市公安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井冈山管理局党工委委员、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孙雅宏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委周少平任副组长,制定了《井冈山市公安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各部门的工作明确细化,并在全局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的签订,全局民警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整治工作。春节、清明等假期我局值班民警积极配合城管局在红星城区、茨坪城区、龙市城区、拿山镇全镇、厦坪镇全镇开展巡查和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安全燃放注意事项,确保了全市无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
二、广辟宣传渠道,全面宣传禁燃。
井冈山市利用广播电视发布公告,在全市各城区街道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并在井冈山发布公众号发布禁止燃放公告。井冈山市公安局全局民警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和平台,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和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污染、劣质烟花爆竹对人身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劣质烟花爆竹燃放时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多个角度宣传禁止燃放工作。在辖区内200多个工作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辖区民警深入全市40多社区、居民小区宣传讲解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
三、打击违法行为,突出工作成效。
井冈山市成立了以公安局牵头,城管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小组,每个单位抽调3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开展巡查、宣传工作。春节、清明等假期期间继续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井冈山市公安局根据《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中明确的公安机关职责,积极作为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特巡警大队在各出市、出省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交警大队在市内开展交通整治的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各派出所积极开展巡查和查处力度,治安大队作为牵头部门积极联系城管、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全市所有的零售网点进行了安全检查,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缴获非法烟花2450响,爆竹3850封,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60起,共查处16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予以罚款处罚。
四、今后工作打算。
1、狠抓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我局民警每月大走访之际向全市人民发放《井冈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致市民的一封信》等资料,设置禁放提示牌,利用电视媒体、网络、短信、电子屏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专项宣传活动国,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红星城区、茨坪城区、龙市城区、拿山镇全镇、厦坪镇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形成浓厚的禁放社会后氛围,提高市民素质,转变燃放观念。
2、狠抓联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为提高整治成效,我将联合安监、城管、环保、教育、三大城区居委会等部门开展禁放工作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组,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同时结合县城文明劝导工作,对街道、小区、城中村等地进行管控,确保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和长制机制。
3、狠抓市场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在传统节假日期间,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对城区各个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不存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网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二、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发动到位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队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三、坚持依法依规,形成禁燃限放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