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工作汇报材料(通用3篇)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贪腐的重要手段,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
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的根本保证。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贪腐工作。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在党中央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是经中央和同级党委批准进行的,历来如此。所以,党的纪律审查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时时刻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反贪腐协调小组是加强党对反贪腐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保证反贪腐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纪律审查要服务于遏制贪腐蔓延势头这一目标任务。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必须深刻分析和把握反贪腐斗争形势。当前,“四风”问题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普遍存在,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太松,松到破了底线;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还在增多。这些都表明,贪腐蔓延势头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坚决遏制贪腐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形势所迫,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贪腐斗争的最前沿,不仅要埋头苦干,更要抬头看路,把中央精神吃透,牢记于心。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贪腐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贪腐增量。
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反贪腐工作高度敏感,无论对哪个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必须把规矩进一步明确起来,加强请示报告。这不是一般的工作程序问题,而是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问题。管纪律的更要守纪律、守规矩。纪律审查进展情况特别是拟立案、重点初核案件,要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也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之后再正式行文请示。决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搞倒逼、“反管理”,把事儿办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再往上一端。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不仅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这样才能有“领”有“导”,才真正叫领导。这既是对上负责,也是工作程序,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得越扎实越好。
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人民群众满怀期待。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透彻理解,结合实际见诸行动,扎实深入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惩治贪腐。
7月2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学习“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遏制腐化蔓延势头”系列文章第二次专题交流会。21位室(厅、部、处)副主任、负责人、部分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副处级纪检监察员交流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于近期刊发的五篇文章的心得体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出席并讲话。
杨鑫指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刊发的这五篇系列文章,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委局先后四次组织集中交流学习,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纪委新精神、新要求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要保持和发扬好这种好势头,把学习、思考、把握和践行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把学习思考引向深入。
杨鑫强调,要善作善成,全面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转变政绩观,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案要办,违纪问题也要查;要注重效率,快查快结;要坚持有病就治,抓早抓小;要坚持惩防结合,综合施治;要突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创新方式方法,做到灵活机动。
杨鑫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内强素质,全面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全局的能力;要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要提高团结协作能力,在工作中多请示汇报、多通气沟通、多体谅补台;要提高自警自醒的能力,严守审查纪律;要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把政治觉悟提高、内在素质提高和政治上的进步结合起来抓。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文斌主持会议。
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党的纪律审查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通过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突出执纪特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
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办案,不能搞单打一。纪检监察室深化转职能,就是要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贪腐工作。过去人们把纪委内部的纪检监察室称作“案件室”,评价干部也动不动就说“办案能力强”,好像纪委只负责办案。如果只是办案,纪委职责范围就变窄了,也不准确了。xx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都不仅仅是称谓的改变,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
维护党的纪律是纪检机关的职责,纪律审查首先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是依“纪”、一个是依“法”,二者不能混淆。有的领导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纪律审查报告、审理报告也还是传统的“三段论”,混同于司法机关的起诉书,主要体现违法问题,把违纪问题当成注脚。党员违法必先违纪。贪腐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打“老虎”,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查清楚,不能一看不涉法就放过。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篡改档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都不是小错误,而是欺瞒组织,是对党不忠诚;买x卖官不是简单的贿赂,而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搞攻守同盟、转匿赃款赃物,就是对抗组织调查。把纪律严起来,做到经常化、长效化,动辄则咎,就是要告诫全党,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这样才能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转变政绩观,抓早抓小。反贪腐是把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过去有种倾向,纪委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甚至有的人手里攒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少,但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对干部不负责!平常不红脸,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的问题,再去提醒也已经晚了。“老虎”怎么长大的?实践证明,就是一路贪腐、一路带病提拔过来的。惩是为了治。如果在出现苗头的时候提醒提醒、警示警示,就可以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纪检机关要认真反思,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逐步完善机制制度,发现线索要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对一些蛛丝马迹也不能忽略,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严明纪律不能时紧时松,要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每日每时都要做,有病就要及时治,这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
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把纪律这条线看住了,就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