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汇报(汇总三篇)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篇1

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20xx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上对照《实施方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全我镇实际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共梳理1个方面1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总体做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扎实做好问题整改清零,问题全面清零、整改见底见效,根据督查反馈问题,镇上高度重视,真抓真改、立行立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镇上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进度安排和督查落实;科级领导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和所包村的整改工作;各村各单位是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报告机制,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建立巡视整改督查机制,镇纪委、镇党建办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目标导向,深化问题整改。镇上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认领,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分析研究,逐项整改落实,把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

(三)靠实工作责任,从严督查问责。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镇级责任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分管中心站所和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各村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镇上不定时督促检查各村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和虚假整改的村和个人进行从严追责问责,务求整改工作实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部分群众存在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仍然认为“合作医疗”的.问题,部分群众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不了解。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学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弄懂学通的基础上结合入户帮扶和大走访的有利时机,通过与贫困群众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详细解读医保政策,逐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巩固宣讲成效。组织镇医保专干、包村成员、驻村工作队员、乡镇卫生院医保专干、村医等人员,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医保政策入户宣讲,让群众搞清楚“参保如何办、得病找谁看,病重怎么转、费用如何报”等关键问题,进而将医保政策精准宣传到每个家庭。经镇医保专干、包村成员、驻村工作队员、乡镇卫生院医保专干、村医等人员对我镇6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宣讲医保政策,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熟知了最新医保政策,清楚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省市县整改要求,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用力抓巩固、抓深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经整改落实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继续紧抓不放。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防治,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见长效。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活动》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水利局细化了检查方案,先后以《关于开展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水字〔〕207号)、《关于对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水字〔〕312号)文件下发各县(市),要求各县按照文件要求及工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评分表,在8月5日前完成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8月28日-9月5日,根据检查方案及各县自查整改上报情况,水利局检查组一行七人,对州直各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电站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装置使用管理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现场管理、培训教育宣传、事故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重点对我州43座农村水电站中的10座电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县的团结电站,县的夏塔山口电站、电站,县的科克苏电站,县的东风一级、二级电站,县的`卡普河三级电站、四级电站、那镇巩乃斯河水电站,县的沙尔布拉克水电站,县的川尼电站。

经过检查考评,各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防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基本配备,基本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县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要求认识不够,对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对部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是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各县被检查电站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县农村水电站。共计3座,此次重点抽查了团结电站,运行单位为水电公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向当地媒体公示。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齐全,个别工作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台账月记录清楚但未进行汇总。

3、交通安全:没有明显的道路警示标志。

4、隐患治理情况:引水渠渠道定期检查未做记录,隐患整改及销号情况没有进行记录,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消防器材未建立台账。

6、现场管理:防暑降温设施及措施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有应急措施但未建立应急物资台账。

7、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已分类归类,但资料不全。

二、县农村水电站。共计6座,此次重点抽查了夏塔山口电站和夏塔电站(私人),开发企业分别为电力公司、县建华水电有限公司。

(一)夏塔山口电站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无具体内容;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向当地媒体公示。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等制度不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清楚,佩戴使用不规范。

3、交通安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未建立制度,没有明显的道路警示标志。

4、隐患治理情况:隐患整改及销号情况没有进行记录,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5、消防安全:消防器未进行定期校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

6、现场管理:作业场所原料配件(模板、钢筋)堆放不规范,施工用电没有警示标志,线路架设不规范,各类临时边坡未设置警示标志,现场没有安全员。

7、培训教育宣传:未建立防洪度汛及各类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台账未建立。

8、档案管理:已分类归档,但资料不全。

(二)夏塔电站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没有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责任制、责任书、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的协调安排未同步部署;未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无安全生产会议及隐患分析;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在媒体上公布。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制度不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清楚;没有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3、交通安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未建立制度,没有明显的道路警示标志。

4、隐患治理情况: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建筑物无定期检查记录;无应急预案、台账,汛前安全检查未落实,无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信息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消防器未进行定期校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未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6、现场管理: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无应急措施。

7、没有培训教育宣传记录。

8、没有事故处理记录。

9、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三、县农村水电站。共计6座。此次重点抽查了科克苏电站,运行管理单位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在媒体上公布。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清楚,劳动防护用品未建立台账。

3、交通安全:没有明显的道路警示标志。

4、隐患治理情况: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等建筑物无定期检查记录,无应急预案及台账,无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信息报告制度,没有隐患整改及销号制度。

5、消防安全:消防器材未进行定期校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未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6、现场管理:生产场所照明设施不全,部分安全标志设置不规范,重大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无应急措施。

7、培训教育宣传:无安全生产知识,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

8、没有事故处理记录。

9、档案管理:已分类归档,但资料不全。

四、县农村水电站共计5座,此次重点抽查了东风一级、二级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伊能高科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在媒体上公布。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清楚;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3、隐患治理情况:汛前安全检查情况未落实,无记录。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等建筑物无定期检查记录。

4、现场管理:工作人员未持证、着装上岗。

5、培训教育宣传:无安全生产知识、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

6、档案管理:已分类归类,但资料不全。

五、县农村水电站。共计17座。

此次重点抽查了卡普河三、四级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均为新源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那拉提镇巩乃斯河水电站为私人运行管理。

(一)卡普河三、四级电站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无安全生产考核细责任书;未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业绩考核及精神文明创建体系中;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在媒体上公布。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未进行定期检查。

3、交通安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4、隐患治理情况:违规水电站检查整改情况无记录。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建筑物无定期检查记录,无应急预案及台账;无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未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6、现场管理:部分安全标志设置不规范,设置不明显;作业人员工作场所无应急措施;

7、培训教育宣传:特种工作人员上岗证不全;无安全生产知识、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记录。

8、事故处理:事故报告不规范;事故档案资料不齐全。

9、档案管理:已分类归档,但资料不全。

(二)那拉提镇巩乃斯河水电站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无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责任制、责任书、考核等工作情况;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的协调安排未同步部署;未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无安全生产会议及隐患分析;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在媒体上公布。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制度不齐全,佩戴使用不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清楚,劳动防护用品台账未进行记录。

3、交通安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未建立制度;没有明显的道路警示标志。

4、隐患治理情况: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建筑物无定期检查记录;无应急预案及台账;汛前安全检查未落实;无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信息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未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6、现场管理: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无应急措施;防护装置(静电、隔离、漏电)设置不规范;无防暑降温设施及措施;无安全生产状况及问题处理记录。

7、没有开展培训教育宣传。

8、无事故处理记录。

9、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六、县农村水电站。共计1座

即县沙尔布拉克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为县水电股份合作公司,该电站为引水式发电,因今年干旱来水量小,该水电站于六月停止运行发电,目前处于检修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没有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责任制,未签订责任书,未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的协调安排未同步部署,未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无安全生产会议及隐患分析;双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在媒体上公布。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制度不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未定期进行检查,佩戴使用不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不清楚;劳动防护用品台账未进行记录。

3、交通安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未建立制度;没有明显的道路警示标志。

4、隐患治理情况: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建筑物无定期检查记录;无应急预案、台账;汛前安全检查未落实;无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信息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无消防器材配备,未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6、现场管理:作业场所维修配件放置不整齐;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照明设施损坏后未更新安装;无应急措施;防护装置(静电、隔离、漏电)设置不规范;无防暑降温设施及措施;无安全生产状况及问题处理记录。

7、没有培训教育宣传记录。

8、没有事故处理记录。

9、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七、县农村水电站。共计4座。此次重点检查了水电站,该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为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

1、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考核未纳入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未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中。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无定期检查记录;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3、隐患治理情况:引水渠、压力前池等主要建筑物定期检查记录不齐全,未建立隐患整改及销号记录、排查治理方案及信息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未定期校验,未建立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无检查记录。

6、现场管理:作业场所照明设施配备不足;原料配件堆放杂乱;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重大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防护装置(静电、隔离、漏电)设置不规范。

7、培训教育宣传: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未建立应急物资台账。

8、未建立事故台账。

9、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已分类归档但不全。

整改要求:

1、各县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同水库、渠首、水厂等安全生产工作一样对待,提高认识,会同安监部门,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即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在当地媒体公示。同时,对辖区内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要达到全覆盖,对辖区内有新产生的违规水电站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2、做好辖区内农村水电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度汛防汛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3、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水电站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9月底之前上报州水利局备查。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篇3

首先,我代表运城市人民政府,对刘局长一行光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省政府“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按照会议精神和省环保局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开展了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先后出动检查人员X余人次,对多家重点危险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了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下面,我把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2月17日,省政府“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市立即在运城分会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对开展专项检查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董一兵副市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把开展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认真汲取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环境安全。二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开展好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三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公开信息,强化舆论监督,确保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厅随即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运政办传字〔20xx〕9号),制定了《运城市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范围、重点以及检查方法,都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搞好此次检查,市环保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专项检查做了详细安排、周密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都要从松花江事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同时要提高应对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汾河、涑水河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处置,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加强环境监测;要做好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周围居民的'宣传,提高应对能力。

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紧急会议,传达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组织检查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各自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运输部门和放射源销售、使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企业生产状况、危险源情况、存在问题逐一登记备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

二、重点明确,措施得力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从2月20日开始,集中三天时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运输部门和放射源销售、使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

一是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在市政府的组织下,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各类

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据统计,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运输部门和放射源销售、使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共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运输部门家,放射源销售、使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家。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有关部门特别加大对放射源、化工生产企业、居民集中区、汾河、涑水河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发现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限期消除隐患。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设施维修不及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管理较差、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二是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按照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积极制定并完善了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预案》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处置程序、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日常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流程、应急联络通讯等几个部分,为我市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有的县市还配备了应急装备、监测仪器,落实了处理处置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可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了确保专项检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组成七个检查组,在市政府闫勇副秘书长等人的带领下,分赴全市X个县(市、区)和X个经济开发区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运输部门和放射源销售、使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运输部门和重点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三、执法到位,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巩固这次专项检查成果,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消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次生事故的发生,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制订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对于尚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企业,或者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的,要求必须在2月底前完成,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按要求制定了《救援预案》,但普遍存在制定的措施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的问题。为此,我们对企业《救援预案》的制定做了专门规定,要求必须切合企业实际,必须包含领导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日常防范、报告程序、紧急联络等几个主要部分的内容,要切实起到实效,不得敷衍塞责,流于形式。

二是对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对环境安全工作明显重视不够,危险化学物品没有明显标志、没有管理制度、没有安全措施,存在重大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对此,我们都现场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企业必须按照环境安全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安全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对不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检查发现,有个别企业没有办理任何环

保手续,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对这些企业,检查人员都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向有关县市政府提出了对其进行限期关停的整改意见。对一些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的违法企业,我们向有关县市政府提出了责令其限期停产治理的整改要求。

总之,通过这次危险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我们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做到了心中有数,进一步提高了对危险物品环境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环境应急体系,对消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决心借这次刘局长一行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的东风,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扎实工作,开拓奋进,努力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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