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热门3篇】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精选3篇)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篇2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在建违法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__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 20__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 20__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时限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

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自然资通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审核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复核后,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认定工作要在20__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分别约谈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

2.宣传发动。在排查结束后,区政府统一向全区发布违法建设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正式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排查结果,设置热线电话,征集群众意见。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补充排查信息。区宣传部门在排查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对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会传达违法建设危者,营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设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__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自拆整改。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在启动抗法程序至强制拆除期间,不间断开展督促自拆工作。从认定违法建设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随之启动。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长等人员,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和违法建设的“左邻右舍”,想方设法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在排查认定过程中,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运用工商税务调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产交易、纳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占有人)进行惩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对违法建设相关人(违法建设建设者、使用者)进行调查,对存在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或参与建设,占用或使用违法建设的,要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管理单位报送情况;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资格;对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无力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取得当事人书面申请后进行助拆,但助拆要严格限制次数,并做好评估,优先适用于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坚。在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后,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属地配合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建设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所需的合法条件,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险,公安、应急、信访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确定实施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建立强拆台账。20__年4月底前,所有重点整治任务中的违法建设要具备强制拆除合法条件,

5.检查验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排查拆违”双验收机制。一方面,要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并组建巡查组,对群众上报的不在排查结果中的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核实,对确定属漏报的违法建设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并责成乡(镇)街立即采取行动,履行法律程序实施拆除。如发现漏报涉及违纪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另一方面,对本地区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__年10月底前,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在20__年8月底前,形成验收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调后、报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研究违法建设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__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区实行违法建设清零的系统方案,确保为后续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区综合机法大队会同乡(镇)街要制定常态化的违法建设管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违法建设反弹,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各类违法建设,自20__年1月起,区政府开始实施违法建设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对剩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准备工作,为执行强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二)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对于在建的所有类型违法建设,严格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实施拆除,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全面彰显我区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和能力,为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带好头。

各乡(镇)街、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由其牵头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凡发现行动启动之日后的新生违法建设,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同时,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四、职责分工

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对造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一)拆违行动方面

各乡(镇)街是违法建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对占用绿化区域、压占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对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和设置便民设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区法院负责对接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法律解答,对拆除违法建设诉讼案件依法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出警查处,并配合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法律指导、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区信访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接待信访群众和协调调度工作。

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问责方面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负责教育引导有违法建设行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取消拒不实施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资格。人大机关和政协机关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对有违法建设行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党员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应提交认定的.事实及违法违规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免

机关或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区纪委监委负贵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区发改局负贵将造法建设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纳入诚信惩戒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限制交易。

区人社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编制以外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停止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商户停止审批工作;负责依法配合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将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督促、引导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直至撤销其登记;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当事人,暂缓受理临时救助。

区税务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税务案件进行跟踩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区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预、不阻碍、不纵容”。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信访主体、维稳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标准、工程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本辖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强势宣传。要制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宣传视频和标语,在各类大中型广告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网络自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开展大力宣传,赢得广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示范引领。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人士必须深刻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主动拆除本人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的违法建设。上述人员管理单位、组织要落实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人员在20__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义务。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和承诺制度,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报告表”和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形成情况汇总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责任追究。各乡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区委、区政府建立责任迫完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或自拆不达标的,谎报、瞒报、拒报建设的,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为的,换届选举时不予提名。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篇3

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XX市XX区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服务我区经济发展中贡献税收力量。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建立健全机制,统筹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并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我局按上级工作统一部署及时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主体作用,承接落实减税降费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任务,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今年以来召开减税降费工作机制专题工作会议4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新出台、延长期限、延续实施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文件等,听取问题反馈,研讨解决方法,安排布置工作。会后制定减税降费任务清单,督促跟踪工作任务,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二)建立任务清单,严格排查落实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照国务院督查通报情况,组织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清单,压实人员责任,根据工作事项逐项确定排查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制度落实大检视活动,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大检视工作。经排查,区局未发现问题。

(三)开展“四送一服”,落实包保责任

制定《XX区税务局推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四送一服双联”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推深做实“万名税干进万企推进税费政策落地”主题活动:一是让专项活动“活”起来。全员参与,让气氛活起来;编制了政策清单,发放清单,推进税收政策落地,开展政策提醒等措施,让政策“活”起来;开展企业帮扶,核实消除疑点问题,提升企业信用等级,让企业诚信品质“活”起来。本次活动实地走访企278家,走访问题13个,解决问题13个。二是让服务春风吹到户。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进訾营社区安置区,设立税法宣传咨询台,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手册,为前来咨询的社区居民介绍解读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社保等税费优惠政策。通过上门走访,为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审核流程,办理申请出口退税时审核时间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极大的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我局及时为咨询、申请企业办理了税收减免手续,为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4.3万元。三是部门联手解难题。XX市轻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梦园小区项目,因历史遗留原因,按正常程序不能为该项目拆迁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XX区税务局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的方法,容缺为25户安置户办理契税完税手续,方便了安置户到不动产部门办理房产证件。进一步激发企业经济发展活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利益,XX区税务局联合区财政局走访企业调研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联合调研组深入辖区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4户小微企业中,走访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了解经营和减税降费情况,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直达快享见实效,切实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做好宣传辅导,精准对接政策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宣传。利用网站、微信、电话、电子税务局平台等渠道,“一类一策、一户一策”精准辅导,加强政策宣传,线下发放《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新出台、延续实施、延长执行期限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汇编》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20__多册,邮寄《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政策汇编》292户,线上微信群推送政策45条,推送企业2480多家;通过短信平台对20__户纳税人发送政策辅导短信2064条,其中:电影行业5户、广告业、娱乐业205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7户,小规模纳税人307户(有税),一般纳税人1433户(有税)。二是与税“童”行,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4月税收宣传月期间区局青年税干走进XX区育新小学,开展“与税‘童’行。税润童心”活动,将党史教育和税法宣传搬入课堂,让“税济民生,护税强国”的种子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用漫画形式讲解“税收带来祖国美”,用趣味问答和一个个税收小故事,点亮每个孩子心中爱国护税的小火种。国庆节前夕,联合司法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税务局组成的税宣志愿服务小分队来到XX市铁路学校大礼堂开展“与税‘童”行——迎国庆税法进校园”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税务干部以税收知识普及、互动问答和趣味游戏的形式,激发学生了解税收兴趣,培养青少年诚信纳税意识。三是开展专场税收政策辅导培训。组织开展了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2场次,涉及企业110多家。四是政策精准对接。区局召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家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倾听了企业心声,了解了企业科技研发情况,辅导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面对面回答了加计扣除问题,现场答疑解惑,解决了企业研发费用不知道如何加计扣除问题。

(五)优化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一是合并财产行为税申报表。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10个财产行为税税种合并一表申报,纳税人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页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纳、一张凭证”有效解决过去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存在的“表单多、入口多、填报多”等问题,减收了漏报、错报。二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大提升工作。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及时调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在全局建立联络员机制,按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召开区局会议部署和安排工作,对标分析20xx年满意度调查结果,拿出具体举措。出台方案,细化XX区税务局春风行动11大类34项125条举措,社会满意度大提升5大类20项63条举措和5个专题活动。整理下发《XX区税务局提升满意度工作责任清单》。后台前置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应急办公室增设后台人员,建立前后台衔接业务处理台账,安排业务管理部门处理后台业务。目前,共处理前后台业务186笔。线上问需服务。充分利用“问卷星”问需包保服务平台,在办税服务厅、分局办公场所张贴优化营商环境“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二维码,定期与实时相结合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线上收集企业反映问题57条,并全部解决,实现线上问需求、线上解难题。节假日“不打烊”服务。从1月份起,节假日窗口人员轮流值班,开设综合受理窗口,共办理涉税(费)业务1107笔,契税业务1169笔。青年突击解难题。以党建为引领,在难办证专项工作期间选调青年党员突出队充实到窗口一线,增设办税窗口、应急窗口,服务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组织青年业务骨干征期内在自助办税辅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税务Ukey。

(六)做好汇算清缴,核实办理退税

一是重点化解存量风险。逐户开展多缴税款核实工作,目前正常户多缴税金清理及退抵税工作已完成。二是宣传落实个税政策。通过APP提醒、短信提醒、电话沟通辅导、面谈沟通辅导,普发短信提醒消息1600多条,电话辅导近200人次,面谈沟通辅导60余人,解答电话及上门咨询110人次、进一步宣传了个人所得税税收知识,提高了扣除信息填报及汇算清缴的准确性。

(七)关注重点群体,跟踪服务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辅导。编印《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手册,通过12366给全体纳税人发送短信、电话宣传、通过微信群、线上推送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宣传。同时加强与区扶贫局、经信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商联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拓宽政策宣传途径。二是跟踪宣传更新台帐。区局每月关注跟踪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情况,建立更新台帐,电话辅导和解答问题,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优惠政策咨询专窗。

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共有享受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政策9户企业15人,减免税收18.69万元;享受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8户企业16人,减免税收11.22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精准宣传辅导

一是继续落实好优惠政策宣传、解答工作。持续开展“非接触”式宣传辅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精准度,扩大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利用问需包保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等方式在线解答纳税人疑问,做到精准解读、精细辅导。持续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和掌握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二是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效果。根据上级下发和区局自行扫描应享未享、错误享受疑点数据在持续做好整改的基础上,分析政策享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对于基层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解决建议。

(二)落实线上包保

根据省局出台的《关于明确当前线上包保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线上包保责任制”,及时更新包保清册,实行分级包保、包保到企、责任到人。逐户核实包保对象享受税费优惠情况,包保责任人逐户对包保对象推送政策,及时跟进辅导。对包保对象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好学习提升

区局政策部门及时整理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转发到区局税务人员微信群、FTP,供大家及时线上线下学习自学。通过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全员学习减税降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知识题库测试,以全面提升税务人员对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四)优化服务举措

强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首问负责、领导值班等纳税服务制度。选派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业务骨干全程值班,现更多业务从线下转向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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