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工作汇报通用13篇

清理工作汇报(精选13篇)

清理工作汇报 篇1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一、迅速启动,层层落实

省市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县纪委作为牵总单位,按照县委要求,迅速行动,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xx月xx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xx个牵头、责任单位参加会议,标志着我县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动员部署会后,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领导组织,细化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目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均已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其他联系工作。

二、找准问题,精准发力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即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各牵头单位正在对照8个方面问题逐项进行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拉出问题清单。县委、县政府两办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限,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组织部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其他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282名新进人员均没有发现违规进人问题。对于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公安局对20xx年以来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问题逐一核对、登记造册,确保娄清底数。目前,共核对出xx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出国(境)现象,均未发现违纪问题。发改局正在责成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的依据。财政局将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配车、用车三项内容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自查情况表,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国土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问题、拉清单等措施,对职权范围内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17宗土地的清理自查。住建局细化实施方案,将所负责的招投标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细化到各股室,明确了目标及责任人,责令限期清理到位。

三、搭建平台、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好《今日》、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简报、“清风”微信平台、“运河清莲”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实效,并积极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目前,已编印简报2期,市领导小组在简报上对我县进行了点名表扬。

下一步工作计划:xx月xx日上午,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x个牵头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作了讲话,提出了专项行动要突出存在什么问题、要突出如何解决问题、要突出解决问题的标准三点建议。下一步,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各部门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清理工作汇报 篇2

为切实搞好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对此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惠农资金工作有效推进,目前,我镇自查工作结束,现就自查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自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资金、任务、政策五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退耕还林农户的积极性,经过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完成退耕还林9452亩,配套荒山造林4093.4亩。共5村47个组,丘块781个。

二、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德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精神,镇上成立了以副镇长刘平为组长,林业站站长李勇为副组长,林业站护林人员为成员的“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于20xx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对全镇的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进行了自查。

三、自查方法

此次清理清查的重点内容是20__年—20__年度的退耕还林资金、天保工程资金、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涉林基金等。

四、自查情况

通过此此次自查,共5个村47个组,丘块781个。面积9452亩,20__年—20__年度资金发放总额为了5501700元:水口村5个组,243亩,丘块16个;双流村9个组,面积2053.8亩,丘块221个;龙居寺村12个组,面积1575.8亩,丘块103个;龙泉村14个组,面积1676.4亩,丘块46个;下院村8个组、面积3903亩、丘快397个。

同时抽查退耕农户地震后的受损情况。

五、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书签定情况,后续产业分年实施情况,林木保存情况。资金兑现情况等,都以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1、地震后,各村组农户都在忙着自建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没有时间和精力对退耕还林的抚育落实。

2、树种与设计有个别丘块不一致。

七、整改方案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深入村组各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制定了分年实施,没整改到位的不得兑现今年补助。

1、对管护不到位的,进一步落实了管护责任,以加强对森林管护,对部分未完成抚育任务的,由村上具体负责,督促各农户在8中旬完成抚育任务。

2、对丘块变动树种的要写出书面申请交林业部门备案。

清理工作汇报 篇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我公司积极行动,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教育局高度重视,我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共同与各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工作谈话,再次宣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领导亲自抓,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二、加大力度,政策宣传

宣传设立“小金库”的危害性,宣传可能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处室人员,宣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集中对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度约束私设“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小金库”治理,“治”是手段,“理”才是目的。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剖析检查发现的问题,从行政、人事、业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等多个方面,认真研究现行制度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制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的措施。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秩序,确保经费收支规范,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起“小金库”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工作中严守四项财务纪律:一是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项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收缴分离,取得的收入要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储存;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原始凭证,入账凭证必须是核定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对单位收支情况要实行定期公开,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四是严格执行采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不按规定自行采购。

五、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在整改落实阶段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着重看列入治理范围的单位是否都进行了自查,达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的要求。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本着“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并坚决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小金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查自纠“回头看”两条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整改。主要是:是否将“小金库”资金或资产纳入国家规定的账薄内,统一登记和核算;对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小金库”,是否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了“四不放过”:群众举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治理工作整改到位。做到了“三个归位”,即所有被清理的“小金库”资金归还财政、统一津补贴后仍发放的津补贴清理归还财政经营收益没有上缴财政的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落实,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七、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把私设“小金库”行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评的内容,严格考评,落实责任追究。

我公司治理“小金库”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跟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相比,还需要改进和提高。今后,我公司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严防“小金库”死灰复燃,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

清理工作汇报 篇4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街道积存垃圾清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积存垃圾情况

街共有44个责任小区,其中有24个弃管小区,自4月28日开始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以来,共有7名市级包保领导、22个包保部门,深入到街责任小区。共出动120余人次,动用铲车、垃圾清运车20余辆,大约清理积存垃圾65吨,清理卫生死角28处。使我街辖区内环境得到改善,得到居民一致好评。我街辖区乡企家属楼居民为了表示感谢,将一面写有“时代楷模、服务百姓”的锦旗送到我街道。

二、存在问题

1.小区内乱扔乱放情况没有得到彻底改变,部分居民不配合工作。

2.非机动车、僵尸车乱停乱放影响了小区环境,个别包保部门不能及时协助处理,小区居民也不积极配合。

3.小区内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等还缺乏长效机制,清理后依然有新的小广告出现。

4.部分弃管小区帮助清理垃圾后,过几天依然产生新的垃圾。

5.个别包保部门重视不够,出动的人力和物力有限,。

6.个别物业公司,有依赖心理、等靠思想,等待包保单位清理垃圾。

7.由于部分居民物业费收缴困难,导致小区物业经费不足,致使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由于我街属地牵头部门,将定期与创卫办和各个包保部门多沟通、多协调,做到执行任务不走过程,完成任务不打折扣,用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创卫工作进行到底。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创卫意识,普及居居民的卫生知识,进一步规范居民的文明行为,尽快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

3.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调动居民对创城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上下互动的浓厚氛围。

清理工作汇报 篇5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x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x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xx〕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x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x区已完成1978年——20xx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与其他区沟通切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一处,解决一批。

2、发扬苦干精神

清理工作前所未有,无经验可借鉴,无教训可汲取,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关键在于清理工作人员在巧干的同时,发扬了苦干精神。一是自觉克服“兼职”的压力,自觉处理好清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冲突,投入相当部分精力,在努力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学习、钻研清理业务知识在刻苦学习清理业务知识。从而为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提供了充分的智力保障。二是由于种种原因,清理工作中存在文件存档不全等问题,尤其是20xx年区委办公楼整体搬迁前后,文件缺失严重,工作人员通过联系起草单位、寻访起草人等途径寻找原文件,尽量做到清理工作不漏一件,不少一件,原原本本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

3、精心组织实施

我区根据市里要求,结合实际,将整个清理工作细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梳理(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二是逐件审核(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三是意见审批(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四是发布决定(意见审批后20日内)。五是汇编报备(20xx年10月31日前)。同时,指导区纪委、区委各部门及早开展部门内部的清理工作,并要求各级单位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当月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这次清理工作虽然超进度完成了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清理工作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清理工作第一次开展,还不是很彻底;二是部门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存在断层和脱节现象,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积极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一阶段,我区将进入逐件审核阶段,此阶段业务素质要求高,任务相对较为繁重,需要再接再厉,确保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后续工作。继续完善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启动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使本次清理后续工作圆满结束。

3、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工作。总结规范性文件清理经验,我们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中的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的保障。

清理工作汇报 篇6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劳动保障等四部门统一部署,我区从20__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介和用工行为为目的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介绍领域中的不法行为,使劳动者就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现将我区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区上迅速成立了“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劳动保障局杨大怀局长担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张永生副局长、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少波、区人事局副局长李家鳌、工商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丽担任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我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了行动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公安、人事、工商三部门取得联系,就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相互进行探讨和研究,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制定方案明确了各自任务和职责,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抽调和指派单位精干人员,分别组成三个个联合执法组,对老城、新城、江北等职介机构、用工单位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顿。行动中,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有效地遏制了我区职介和用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出和谐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氛围。

三是重点打击和全面清理整顿相结合。我们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区23家职业介绍机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但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且情节严重的,予以了重点打击。2月中旬,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已吊销职介许可证仍在继续从事职介活动的原彩虹职介所给予了坚决的打击,收缴了其所有非法招工信息和广告牌,并没收非法所得600余元。

四是清理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同时,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增强职介机构和用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提高求职者辨别真假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提高了政策的社会熟知度,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违法职介和用工行为的发生。活动期间,我区先后在火车站、中心广场、五里镇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行动迅速,成效显著

一是对打击对象进行了果断查处。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并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8家职介机构和2家用人单位予以了果断处理,其中公安部门查处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共2起,立案侦查了1起;劳动部门查处违法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8起,责令退还求职者求职费用0.8万元,处理违法职介机构罚款共计1.6万元,并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2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了1家职介机构营业执照。

二是对“黑职介”进行了依法取缔。共对2家未取得职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职介活动的黑劳务组织依法进行了取缔,并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依法加强了职业介绍的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年终年检工作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职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着手、快处理,预防和杜绝违法职介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开展评定“放心职介机构”活动,让各职介所在评比中找不足,找差距,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职介行为的目的。

四是部分用工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此次行动,共对3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1起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1起以招录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案件,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通过积极宣传政策,讲解政策,让各用人单位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从根本和源头上避免非法用工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是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在我区范围内的私招乱聘、胡乱发布招工信息、违法违规职介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乱收费、骗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急剧减少,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优美的求职择业环境。

清理工作汇报 篇7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雨水充沛,林区及其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可燃物急剧增加,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更大工作难度。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周边可燃物,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清理工作。

一、开设林缘防火隔离带

实践证明,开设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是阻隔林外用火进山入林、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必须全部在林缘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开设要以林缘环山路、自然障碍物等为依托,开设宽度不得低于20米,隔离带内荒草等各种可燃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防火隔离带开设可采取割除、烧除可燃物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草高草密及重点火险区域,要将杂草先行割除后,再划成若干片段烧除。

二、清理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

坟头墓地历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高危区,据统计,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林火占到了林火总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坟头墓地周围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根除火患产生的物质基础,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这次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主要是指林内所有坟头及林缘500米以内的坟头,清理面积要以坟头为圆心划圆、半径最小米,特殊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清理范围,直至消除火灾隐患。林内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必须采取割除方式,严禁点火烧除;林缘区域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清理工作汇报 篇8

一、高位推动,以宣传创氛围

一是在我县每年召开的开放型经济暨园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报告中都要强调园区土地节约和清理的问题,并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相关清理工作的举措、实施方案和成效在《活力》、电视台及公众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全县形成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清理处置工作氛围。

二、强化领导,以责任促推动

一是为全面搞好园区内的闲置土地(厂房)的清理工作,成立了清理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法院、检察院、国土、建设、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把园区土地清理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换人不换岗。二是制定了清理闲置土地(厂房)的工作方案,包括目标任务、清理范围、工作原则、处置办法与政策等措施;三是明确责任,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针对不同的用地情况开展工作。

三、通力配合,以协作保实效

县监察、法院、检察院、国土、建设、工业园区以及各原招商引资引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确保不留死角,清查彻底。盘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有效缓解新项目入园供地紧张的矛盾,并通过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争取达到以下效果:土地闲置有能力继续投资的企业,责成其立即开工(复工),限期建成投产;土地闲置且没有能力继续投资的企业,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厂房闲置的企业,业主、原引资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加大招商力度,限期置换新项目。同时,两办和国土部门以文件和电子展板形式通告清理情况。近年来,同置换企业十余家,盘活土地300余亩。

四、坚持原则,以法规为依据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实际清理工作中一贯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操作原则。闲置土地及厂房的认定,清理处置程序的启动,均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统一清理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对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公开地回收土地使用权;三是坚持分类清理、区别对待原则。根据闲置土地(厂房)的实际情况,依据政策法规分门别类、逐个清理,制定具体的处置意见;四是坚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清理工作汇报 篇9

按照县保密办的要求,对本镇涉密载体进行了自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镇党委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了保密工作不存漏洞,为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镇党委及时召开了全镇干部保密工作会议,迅速传达了学习县委保密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明确检查工作中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把这次清理检查工作抓细、抓实;

二是组织健全,工作到位。会后,镇党委随即成立了涉密载体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及时研究解决自查清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三是制度完善,贯彻到位。通过自查清理,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涉密载体使用登记制度》、《保密书签订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有关规章制度,对涉密载体及保密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是措施有力,管理到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实现涉密载体清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并将清理工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目标考核,对清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严格追究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理工作汇报 篇10

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自20xx年至20xx年底,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未通过生猪屠宰审核清理并取得新《生猪定点屠宰证》、20xx年度仍在营业的生猪屠宰点,全部列入关停范围。为切实开展好我县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现状及问题

我县生猪屠宰及主要生鲜肉供应由县世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包括县肉类加工厂及镇21个屠宰点。县肉类加工厂日屠宰能力300头,年宰杀量约5.6万头;21个屠宰点年屠宰量约1.5万头,从业人员137人。目前,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城老屠宰场迁址新建迫在眉睫。20xx年屠宰场资格清理工作中我县承诺在一年内迁址重建,才保留定点屠宰资格,但目前新屠宰场建设还未实质性启动。

二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县屠宰场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三是乡镇小屠宰点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乡镇食品站均建于90年代初期,一直沿用至今,目前各屠宰点的屠宰加工间破旧不堪、设备陈旧,有的屠宰点场地面积不到30平方米,脏、乱、差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检疫监管困难重重。乡镇屠宰点多、小、散,年宰杀量最高的20xx头左右,最少的只有180头,平均日宰杀不超过2头,而乡镇屠宰点就有21个之多,严重耗费官方兽医精力,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鉴于以存在问题,为了确保消费安全,我县生猪行业清理整顿也势在必行。

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目前生猪屠宰行业现状,计划重点开展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新屠宰场建设工作进度。目前项目招商、选址、设计正在有序进行。规划新建的定点屠宰场年宰生猪能力30万头。计划年前开工,明年下半年投产。

二是清理关闭无证生猪屠宰点。计划分二年关停到位,20xx年年底,关闭10个屠宰点,20xx年10月底前关闭其余11个屠宰点。

三是规划设置生鲜肉批销点。根据保障供应、分片设置的原则,规划在乡镇新建三个生鲜肉配送站,与无证屠宰点关闭同步实施,确保关停到位、建设到位,积极发展生鲜肉冷链配送服务模式。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计划今年11月、明年10月开展二次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农委、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私屠乱宰、非法加工“黑窝点”,打击购销加工病死畜禽等犯罪行为。

三、请求事项

对关停不合格屠宰点进行补助。根据省市要求,地方财政要对关停到位的不合格屠宰点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屠宰点设施拆除、人员分流等,目前洪泽县已出台奖补政策,每个点奖补12万元,其它县(区)政策也将出台,据了解约在5万元左右。建议我县每个点补助5万元,共105万元。即:20xx年50万元,20xx年55万元。

清理工作汇报 篇11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于20xx年2月,额定编制15人,借用国土、城建共计3人,临时招聘人员18人,领导4人,其中(主任、支部书记编制在县城建局),截止目前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8人。

单位成立至今,因资金匮乏等原因,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20xx年至今连续5年都是租用的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作为办公用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共有10个房间,共计面积211.9m2,其中领导办公用房有3间,面积55.9m2;综合秘书股、法规监察股、“两违”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股、财务室、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8个股队人员合并在6个办公室,总面积128m2,大部分都是6人一间办公室;会议室一间,占地面积28m2。我办科级以下人均办公面积仅3.76m2,没有超标。

二、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正科级干部最大使用面积18m2,副科级干部最大面积12m2,经7月2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我办主任办公室面积20m2,超出面积2m2,书记办公室15.9m2,超出面积3.9m2,但由于我办办公用房系租用,实行一年一租,并要求我办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性质、用途,因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单独的档案室及其它配套服务用房,全部增设在领导及其它办公室。

清理工作汇报 篇12

20xx年2月,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xx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x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xx〕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x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x区已完成1978年——20xx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与其他区沟通切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一处,解决一批。

2、发扬苦干精神

清理工作前所未有,无经验可借鉴,无教训可汲取,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关键在于清理工作人员在巧干的同时,发扬了苦干精神。一是自觉克服“兼职”的压力,自觉处理好清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冲突,投入相当部分精力,在努力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学习、钻研清理业务知识在刻苦学习清理业务知识。从而为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提供了充分的智力保障。二是由于种种原因,清理工作中存在文件存档不全等问题,尤其是20xx年区委办公楼整体搬迁前后,文件缺失严重,工作人员通过联系起草单位、寻访起草人等途径寻找原文件,尽量做到清理工作不漏一件,不少一件,原原本本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

3、精心组织实施

我区根据市里要求,结合实际,将整个清理工作细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梳理(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二是逐件审核(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三是意见审批(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四是发布决定(意见审批后20日内)。五是汇编报备(20xx年10月31日前)。同时,指导区纪委、区委各部门及早开展部门内部的清理工作,并要求各级单位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当月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这次清理工作虽然超进度完成了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清理工作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清理工作第一次开展,还不是很彻底;二是部门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存在断层和脱节现象,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积极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一阶段,我区将进入逐件审核阶段,此阶段业务素质要求高,任务相对较为繁重,需要再接再厉,确保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后续工作。继续完善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启动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使本次清理后续工作圆满结束。

3、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工作。总结规范性文件清理经验,我们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中的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的保障。

清理工作汇报 篇13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操作原则;

(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申报和认定的原则;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三、工作步骤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四个阶段如何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清理整顿工作要遵循以下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 “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 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五、政策口径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2)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原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家庭有商业门面、住房出租和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或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6)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积住房的;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等高档非生活消费品的;购买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性、分红性商业保险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

(7)家庭主要劳力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各种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人员的父母、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是低保户的计为无赡养能力);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1)长期不在本地居住或联系方式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核实情况的;

(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的;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无理取闹、不配合低保调查的;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6)家庭成员中某一个家庭成员患病,但家庭经济条件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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