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法律顾问年终总结(通用4篇)
广东维永律师事务所入驻白云区龙归街北村已有数年之久,在区司法局和龙归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所律师基本完成了20xx年上半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
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集体、村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现作总结如下:
董立凡律师将法律顾问工作与北村的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北村村民的法律素质,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20xx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由于《民法典》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推广普及《民法典》刻不容缓。本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了《民法典》的专项培训。通过培训让村民更加了解《民法典》,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由于《民法典》内容较多,该项培训工作仍将在下半年继续开展。
(二)董立凡律师在为北村提供日常法律值班时,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辖区内的村民因矛盾引发维稳压力。
在为村居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董立凡律师推动法律服务进村。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社区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村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村委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村的延伸。
(三)筹建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
北村是白云区著名侨乡之一,不少北村村民的亲属均旅居国外,同时也居住了不少的归侨和侨眷。他们都心系祖国,希望能落叶归根,同时也希望国家能有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有效保护侨胞的合法权益,在区委统战部的组织下,董立凡律师协助村委共同筹建了“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建立以来,已为多位侨胞、侨眷提供法律服务。既能保障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同时起到宣传为侨政策的作用。
(四)董立凡律师积极为北村村委会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规范了村委会的工作,相应的减少了矛盾,使农民对村委会的意见少了,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也顺利了,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xx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xx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xx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20xx年上半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整合法律资源,开展法律服务。现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调整顾问队伍,完善公示信息
上半年,我局在综合考虑法律顾问队伍服务质量、顾问个人意愿等因素基础上,对4名法律顾问进行了重新调整,将新任法律顾问拉入服务微信群,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进行了替换,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完备、服务质量高效。
二、调整考核方式,提升服务质效
由“月度考核,半年度发放补贴”调整为“月度考核,季度发放补贴”,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对法律顾问上报的服务情况进行实地核实,通过查看工作登记簿、座谈会、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和服务效果。
三、开展法律服务,落实为民服务
根据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工作制度等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上半年,各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895人次、走访群众380户、开展普法宣传187次、调解纠纷58件、代理案件1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7份、开展法律讲座45次。
另外,结合“《民法典》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在服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群众对新出台《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运用能力。
广东律师事务所入驻白云区龙归街北村已有数年之久,在区司法局和龙归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所律师基本完成了20xx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
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集体、村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现作总结如下:
董立凡律师将法律顾问工作与北村的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北村村民的法律素质,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20xx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由于《民法典》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推广普及《民法典》刻不容缓。本律师在20xx年开展了《民法典》的专项培训。通过培训让村民更加了解《民法典》,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由于《民法典》内容较多,该项培训工作仍将在下半年继续开展。
(二)董立凡律师在为北村提供日常法律值班时,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辖区内的村民因矛盾引发维稳压力。
在为村居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董立凡律师推动法律服务进村。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社区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村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村委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村的延伸。
(三)筹建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
北村是白云区著名侨乡之一,不少北村村民的亲属均旅居国外,同时也居住了不少的归侨和侨眷。他们都心系祖国,希望能落叶归根,同时也希望国家能有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有效保护侨胞的合法权益,在区委统战部的组织下,董立凡律师协助村委共同筹建了“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建立以来,已为多位侨胞、侨眷提供法律服务。既能保障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同时起到宣传为侨政策的作用。
(四)董立凡律师积极为北村村委会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规范了村委会的工作,相应的减少了矛盾,使农民对村委会的意见少了,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也顺利了,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