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优秀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本文是漂亮的编辑为大家分享的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优秀9篇,欢迎阅读。

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三、文件借阅和清退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五、文件的销毁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六、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2

一、物业部服务中心管理员专职负责服务中心所有文件(通知、命令、公函、总结、报告、通报、会议记要等)及资料(技术图纸、手册、个人简历、员工档案、市府法规、车辆档案、户口档案等)的存档,收集和保管。

二、任何人借阅上述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三、属机密文件的`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

四、员工个人档案属秘密材料,他人无权翻阅,保管人员也不得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五、文件资料要进行合理归档,归档要注意整齐,归档前要先把资料分类,无论是按字母顺序,还是按内容,按时间等形式分类,其目的都是为了查找迅速方便,因此都必须在档案夹里清楚标明。

六、要经常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混乱,对过期的文件资料要急时清理,无保存必要的材料,经物业部领导批准可做销毁处理。

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篇3

文件的归档、阅批、执行、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下行文件,都应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存文件。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送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院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返回院办。

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予批评,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向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6、各类文件在批转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钢笔、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第一条爲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啓文件(除厂领导订啓的外)均由厂归档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归档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啓文件,厂领导啓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爲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归档的管理

第八条归档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衆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衆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归档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归档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归档,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归档。群衆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归档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归档范围。

2、党委、厂部下归档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産、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归档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産、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産、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归档,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归档。

(四)归档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归档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归档,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归档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归档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归档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産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産、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衆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衆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5

办公室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文件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三条:对文件中涉及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四条:办公室文件等级拟定为:机密文件、一般文件。机密文件打印由总经办指定负责人打印,机密文件只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文件等级,由发文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五条:发文的程序拟定为:拟搞、审核(文件审批表)、印发(总经办签章、印发)、签收(收文部门)、存档。

第六条: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归档。

第七条:各级领导对送来的文件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两天内批复。

第八条: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公司所有发文,总经办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审核稿)连同相关“附件”送总经办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收文由总经办统一负责;总经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相关部门/领导阅批;阅批完毕后,由总经办转发、归档。第十一条: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如因需要,对一般文件的借阅,管理人必须让其登记并注明借阅时间、归还时间。

第十三条:作废文稿禁止随意扔弃,须回收做妥善销毁处理。

第十四条:文稿一经签发,即为定稿,未经签发人准许,不得擅自修改。

文件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对外来文件的接收、处理、归档管理实施控制,确保文件的正常管理和能及时处理、遵守和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上级物业主管部门及其它管理关系单位发给公司的文件。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5章

3、2 iso9002标准第4、5章

4、职责:

4、1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各类外来文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4、2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除工程维修部工程技术文件、分承包合同、工程移交文件、经营管理部的经营合同协议书以外的外来文件,包括上级公司、政府主管部门传来的文件及有关物业管理的法令、法规、各类规章制度的接收、登记、整理并保存原始件,将各部门传来的文件整理呈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工程维修部及经营管理部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后保存一份原件。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往来中的外来文件及有关物业管理合同的法令、法规的接收,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根据领导的批示处理有关文件。

5、工作程序:

5、1外来文件的接收:

5、1、1上级公司文件由综合办公室派专人领取,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由收发员送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填写《外来文件接收登记表》。

5、1、2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往来文件接收后,统一送交综合办公室进行分类,登记在《外来文件接收登记表》上。

5、2外来文件的处理:

5、2、1上级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填写《外来文件处理表》,综合办公室主任填写呈办意见并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阅,综合办公室根据批示转相关部门,并督促确保文件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5、2、2外来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法令、法规,经总经理批示后,由经营管理部送交综合办公室并存档,有关部门需要时,综合办公室将复印件盖上受控文件专用章,并做好《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

5、2、3传真由综合办公室在《外来文件接收登记表》上登记后,转相关部门,并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5、3外来文件的档案管理:

5、3、1上级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在年底或次年初提出销毁、立卷、归档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对不需要使用查阅的文件填写《外来文件销毁登记表》后进行销毁,对有价值的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并保存。

5、3、2日常业务文件由综合办公室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具体处理措施报有关领导进行相应处理,建立文件处理档案。

5、3、3归档文件借阅时受综合办公室监督,并做好借阅登记。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外来文件接收登记表》ej-qr-qp6、3-01

6、2《外来文件处理表》ej-qr-qp6、3-02

6、3《外来文件销毁登记表》ej-qr-qp6、3-03

6、4《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ej-qr-qp6、1-01

6、5《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 ej-qr-qp6、1-04

文件管理制度 篇7

肿瘤医院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文件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审核会签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文件会签制度是指制发文件时,如文件内容涉及其他科室的职能和业务,由主办科室提出,相关科室就公文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并签署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起草下列文件时,须进行会签:

(一)文件内容涉及多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二)业务涉及其他相关科室的

(三)涉及全局性工作,需要相关科室协助的

(四)综合科室的文件涉及职能科室业务的

(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会签的

第三条 会签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会签审核的内容

1、文件是否必要,观点是否正确、符合实际;

2、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市委、市政府和管委已经发布、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是否符合现行财政政策和局相关制度、规定等;

3、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4、文件是否规范、科学,条理是否清晰、简明扼要、合乎逻辑;遣词造句是否符合语法、准确精炼;标点符合、

数字计量、人名地名、专业术语等是否正确、规范。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密级、急缓程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签审核的要求

1会签科室审核后,若认为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及时签署同意意见;若认为有明显不当的,要提出修改意见;若认为违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得会签;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署保留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第四条 局内文件会签程序

(一)需要会签的文稿,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拟稿人负责送相关科室会签。会签科室要认真研究,及时出具会签意见,由会签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并退回主办科室。

(二)会签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技术问题和紧急公文须按局领导要求时限完成。确需延长会签时间的,会签科室须及时告知主办科室或公文审核科室,会签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三)由主办科室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第五条 文件审核签发程序

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主办科室分管领导签发;分管领导如认为必要或牵涉其他领导分管业务的,须请相关领导会签,会签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分管领导外出且办文较紧急,则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六条 部门间联合行文的会签程序

(一)由本局主办的联合行文(编本局文号),由主办科室负责,经有关科室会签,分管领导审签后,送有关部门会签。

(二)其他部门主办的联合行文(编外部门文号),由相关科室审核,送分管领导会签。确须主要负责人会签的,应将会签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核并会签。会签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 凡领导已签发的文稿,内容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必要的,须说明原因并请示签发人批准。

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9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持续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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