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9篇】

管理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公司劳动纪律通报 篇1

公司各部门:

劳动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 劳动纪律的执行情

况直接反映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关系到公司形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规定,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经理、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按时进

行指纹考勤(上午签到时间为*:00至*:00,下午签到时间为*:00至*:00,下午签到时间随作息时间调整),不得迟到早退。

二、员工因出差、下乡、请假、加班等不能按时签到的,

应及时做好记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每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工作日未签到又无相应记录材料的,视为旷工。

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签批后及时交人

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提取考勤数据并落实相应奖惩,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五、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督促员工遵守公

司作息时间,无特殊情况均应按时上下班;确需安排加班的,各部门应提前通知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每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人力资源部;未按时报送相应记录的,公司将不核发加班费。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面对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工作,奋力进取,维护良好工作秩序,共同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x年xx月xx日

公司劳动纪律通报 篇2

各部门:

兹有封装事业部* ,5月20日上晚班期间在车间内睡觉,出勤不出力,对工作没有尽心尽职,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并影响了车间形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进行劝退处理,请在5月23日前办好离职手续。

对于作为本班组的班长有监督不力,宣导不到位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200元。

、作为部门主管、厂长管理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爱岗敬业,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各事业部领导更应加强对自己部门的各项管理,今后,不管是谁违反劳动纪律,上班睡觉均对违规者劝退处理,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年五月二十一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3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

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

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

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5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6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7

公司各部门:

劳动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 劳动纪律的执行情

况直接反映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关系到公司形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规定,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经理、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按时进

行指纹考勤(上午签到时间为*:00至*:00,下午签到时间为*:00至*:00,下午签到时间随作息时间调整),不得迟到早退。

二、员工因出差、下乡、请假、加班等不能按时签到的,

应及时做好记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每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工作日未签到又无相应记录材料的,视为旷工。

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签批后及时交人

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提取考勤数据并落实相应奖惩,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五、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督促员工遵守公

司作息时间,无特殊情况均应按时上下班;确需安排加班的。,各部门应提前通知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每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人力资源部;未按时报送相应记录的,公司将不核发加班费。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面对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工作,奋力进取,维护良好工作秩序,共同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x科技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劳动纪律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纪律是职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和质量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

遵守劳动纪律是对职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职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

第一条

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

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严禁打盹、睡岗、串岗、脱岗。上白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上班前应充分休息、上班前二小时内不应饮酒,保证工作时间内精力充沛。

第四条

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或有碍他人工作的事情。

第六条

上班时间岗位人员应在规定位置挂上岗证。

第七条

上班时间不准到厂门口、厂单身楼、厂集体宿舍吸烟。

第八条

上班时间不准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

第九条

应遵守各种假期请假制度和履行有关程序。

第十条

病假应办齐有效的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不能带烟、火进厂,进厂前应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

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吵架、喧哗,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不得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不得听收音机。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等。

第十五条

上白班人员中午不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

第十六条

职工不得为他人提供违纪的场所(方便)。

第十七条

职工进出厂门岗时,应主动示证,并服从门卫的检查。

第十八条

职工不得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职工在厂区内应佩带有效证件,并服从检查。

第二十条

职工在装置区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条

职工应配合公司的劳动纪律检查,不得通风报信和包庇违纪职工。

第三章违纪行为界定

第一条

迟到、早退、串岗的界定

1、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岗位的,按迟到处理。

2、未经请假同意,提前10分钟离开本岗位的,按早退处理(职工可在发车前5分钟内去候车)。

3、上班时间内,非工作原因离开本岗位的,按串岗处理。迟到、早退、串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二条

脱岗的界定

上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同意而离开本岗位、按脱岗处理。脱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条

打盹、睡岗的界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能及时和自动醒来的(检查人员未到身旁),按打盹处理,否则,按睡岗处理,打盹是违纪行为,睡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1.1上班时间伏在操作台上、桌子上、椅子上的。

1.2上班时间用报纸、书籍、毛巾等遮盖脸部的。

1.3上班时间双目紧闭的。

2、夜间在非本人工作岗位且关着灯的房内的员工,按睡岗处理。

3、上班时间躺在长凳上、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床上、设备平台上、交接班室等地方的,按睡岗处理。

4、上班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当班人员集体睡岗处理。

4.1把办公室、控制室、外操间、值班室的门关死,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不能进去检查的。

4.2用各种物品把岗位的所有窗户遮盖的。

4.3夜间放下操作室的窗帘的。

4.4夜间把操作室内所有的照明灯关掉的。

4.5在岗位周围有意装上“机关”,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造成响声的。

4.6在岗位周围(含装置区域)设置人员站岗放哨的。

第四条

旷工的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界定,按严重违纪处理: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打电话或他人帮助请假,未获得领导同意而休假的。

3、弄虚作假取得的假期以及病假证明无效的。

4、职工无正当理由而超出假期批准时间的。

第五条

干私活的界定

上班时间做与本职或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事情,按干私活处理。

上班时间干私活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六条

包庇、通风报信的界定

1、职工明知他人违纪并认识违纪职工而对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说谎的,或为违纪职工提供虚假证明、做伪证的,按包庇处理。

2、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向被检查岗位的职工发出信号的,按通风报信处理。

包庇、通风报信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七条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界定

将自己的休息室、值班室及所管辖的地方(工具)有意提供给他人作为违纪场所(工具)的,按提供违纪场所(方便)处理。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八条

有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1、在湛江市区看病的职工,其病假证明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1有湛江市社保局指定的医院(门诊)出具的病假证明。

1.2病假证明应盖有“诊断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1.3每天病假证明的天数不超过5天;住院的以出院证明为准。

1.4对连续病假时间超过7天而又不住院治疗的职工,属较轻病症的,应每周向单位报到一次;属较重病症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及住址,所在单位应每周派人探望一次。

2、因公出差或因私事请假离开湛江市区到外地的职工,遇到急病时以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为凭,有效天数按上述天数执行。

3、需要在湛江市区以外的医院就医的职工,应有湛江市社保局签发的转院证明及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

第九条

无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不符合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的病假证明,以及单位无法按要求见到请病假的职工的,都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其他违纪行为的界定

1、在厂区内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2、在上班时间内饮酒以及上班前二小时饮酒均是严重违纪行为。

3、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液化气装车人员、油品装车、装船人员擅离岗位,是严重违纪行为。

4、无操作证单独顶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5、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是严重违纪行为。

6、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使用MP3、MP4、吵架、无理取闹及辱骂、殴打他人,是严重违纪行为。

7、上班时间,职工到厂外(包括厂门口、单身宿舍楼、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是严重违纪行为。

9、考勤弄虚作假是严重违纪行为。

10、上班时间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等是违纪行为。

11、上白班人员中午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是违纪行为。

12、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是违纪行为。

13、上班时间在装置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是违纪行为。

14、请假、补休,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以及超权限审批是违纪行为。

15、上班时间内,岗位人员不按规定挂上岗证,是违纪行为。

16、进厂时不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带烟、火进厂,是违纪行为。

17、上白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是违纪行为。

18、上班时间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是违纪行为。

19、职工进出厂门岗时,不主动示证,不服从门卫的检查是违纪行为。

20、每日不及时上报日考勤,每月不及时上报月考勤,是违纪行为。

第四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

职工需要休假(含补休)或临时请假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或离开工作岗位。请假3天的(含3天)可由本单位领导审批。连续3天以上需主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需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批准。

第二条

因急事无法亲自办理请假(补休)手续时,应以电话或由他人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请假,所在单位应及时在考勤表上作好记录,职工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补休)手续。

第三条

职工的请假(补休),只以请假单(补休单)为凭,没有请假单(补休单)的,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第四条

职工修补休假、轮修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考勤员应做好台账记录,在每日的日考勤中注明,并与当月随月考勤报人事部。

第五条

当班职工因急症或家中有急事需离开厂区,应先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按病、事假处理。

第六条

职工休完单位批准的假期、提前结束休假、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言延长假期,以及临时请假离开(迟来)厂区,在回到岗位时应及时(第一时间)到考勤员(班长)处或假期审批单位注销其实际休假的时间。

第七条

当考勤记录与请假单的记录不相符,而又没有销假记录时:

1、若考勤所记录的休假时间少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考勤弄虚作假处理。

2、若实际的时间多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非上班或已请假的职工,在厂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纪处理,并按本办法的相应条款扣款:

1、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2、饮酒或在厂区内吸烟的。

3、无理取闹或辱骂、殴打他人的。

4、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听收音机。

5、通风报信、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

第五章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条

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有明确条文规定的,按禁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3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6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经济处罚,按公司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第六章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劳动纪律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做到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纪律教育,每季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劳动纪律规定不少于1次。

第三条

人事部是公司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具体抓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落实与考核,并设有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工作。

第四条

人事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1次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每天(正常工作日)都要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车间每周对各班组的检查不少于1次;班组长(部门领导)要了解每位成员的去向。

第五条

人事部要建立劳动纪律管理台帐,坚持在调度会不定期通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车间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公布栏,每月都要公布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第六条

属公司查到的各类违纪,一律按本办法执行。属部门(车间)要求公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协助查到的违纪,交由本单位按本办法处理;属部门(车间)查到的各类违纪,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理;同时要及时在本单位公告栏中公布违纪处理结果、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制定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公司劳动纪律通报 篇9

公司全体员工:

针对最近车间出现的随意旷工、怠工现象,公司在此作以下通报批评:车间员工,于20xx年XX月XX日起连续旷工3天,严重耽误了工作,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此,将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每天100元的处罚。特此通报批评,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厂规厂律,加强工作责任心,忌随意旷工、怠工,后若出现此类不良现象,必将严惩不怠。

X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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