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通用20篇)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特制订以下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 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清运、处理。
3. 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 食堂内的生食与熟食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并戴好口罩。
6.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 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8. 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就餐管理制度
1. 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 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 食堂内不准抽烟(若要抽烟,必须到专门的抽烟处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有序用餐。
4. 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 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 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包括食堂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员工就餐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食堂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采购员须在每月二十八日前根据本月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月费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2、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超预算支出应事先草拟支出计划,报批后实施。
3、不得私设小金库,采购员1000元/月的采购预备金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转借他人使用。
4、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隔四天结算一次餐费,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每月末全面盘点食堂物品一次。
5、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6、食堂财务、采购、物品管理要由食堂采购员指定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7、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采购员提出处罚建议。
三、食堂进货管理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采购货物应有公司认可的票据。
4、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5、食堂需要大量进货时,事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6、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7、食堂管理员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员工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前台负责核实每日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统计差异并知会食堂管理员,由食堂管理员报告总经理或酌情处理。
四、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1、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7、冰柜使用与维护:
(1)操作间的冰柜只许保存与公司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
(2)启动冰柜前须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再通电源。
(3)冰柜启动后须检查冰柜有无异常声音,是否正常运转。
(4)严格按照冰柜容积及承重规定储存食品,以防冰柜不制冷或停机。
(5)经常检查冰柜内结霜厚度。不定期进行除霜工作,同时做好冰柜内清洁、灭菌工作。确保冰柜正常工作,降低电耗。
(6)冰柜的维护工作要经常进行:防尘罩要经常清理;冰柜的温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所冻食品数量进行调整。
(7)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行政人事部报修,并协助维修。
8、消毒柜使用与维护:
(1)使用消毒柜前首先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再通电源。
(2)使用消毒柜必须先放入餐具再启动。
(3)使用消毒柜前须保证餐具干燥,以保证消毒柜安全。
(4)消毒过程完成、温度下降后方可开启柜门,以确保消毒质量,并防止事故发生。
(5)消毒柜仅用于餐具消毒之用,禁止它用。
(6)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行政人事部报修,并协助维修。机器绝不能带病使用。
9、煤气炉使用与维护:
(1)餐厅操作间的煤气炉只限与公司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
(2)使用煤气之前要确保煤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
(a)、煤气是一种无色但有臭味的气体,当嗅到煤气的臭味,应用肥皂水涂抹煤气炉和管道,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煤气漏损处。
(b)、轻微煤气中毒的症状,如头昏、脑胀、恶心呕吐等。严重煤气中毒会出现四肢无力、昏米不省人事、口吐白沫等症状)。
(3)发现漏气应及时关掉煤气, 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透气,分散人员,如有中毒者立刻送往医院救治,再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4)使用煤气之前做好食物的准备工作(如炒菜、烧饭应先把菜洗好、节好、淘好米放好水,并把油盐酱醋等调味品都预备好,然后点火使用)。
(6)不宜把煤气瓶或煤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品、干柴、竹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煤气炉旁边。
(7)使用时应先打开煤气源开关(用手逆时针方向旋转,听“哧”的声),再打开燃烧器(先将胶木执手向里推进脱离轧头,随即向右轻轻旋转, 执手与灶面垂直时开关全部开足),关闭时亦先掉关煤气源开关,再关掉燃烧器。
(8)应经常清洗铲除煤气灶面上的污迹,防止锈烂。
燃烧器火眼易被饭汁灰尘塞住,要经常用铁丝或旧牙刷疏通。
(9)燃烧器的进气口有时可能被各种杂物塞住,应取下来用粗铁丝桶通倒清。
10、发生点火困难时应检查电极与灶体距离是否过大,点火孔是否畅通,压电陶瓷是否失效(火弱)金属构件有无脱落等。否则应及时报修。
五、员工就餐管理
1、对于出勤的员工,公司负责承担7元/日的伙食补助;为出勤而在公司吃饭的员工按7元/日的标准在该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
2、每月1日公布上月员工就餐总数,员工如发现自己实际就餐总数与公布的数据有异,在 4日前到行政人事部核查,逾期不作补查,按公布的数据扣除餐费。
3、每月末,所有需就餐的员工必须于28日前把自己下月就餐情况告知前台文员,否则视为下月全部就餐。
4、凡需变更次日就餐情况的员工必须于当天下午5:30之前告知前台文员;否则作未变更处理。
5、员工就餐分别在就餐表上打 “√”、“○”、“×”表示每日中午就餐、晚上就餐、没有就餐。
6、员工报了餐而没有在就餐表上打 “√”、“○”、“×”的,统一视为就餐处理,餐费按照该员工就餐表上所报的餐数进行统计与核算。
7、就餐表上一律不允许涂改,一经涂改统一作就餐处理,餐费照扣。
8、员工没报餐吃饭前三次按照7元/次进行处罚,超过三次者按照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进行处罚(备注:本条仅限适用于当月就餐的情况)。
9、员工进入餐厅必须佩带工卡,按秩序排队,先签名后就餐。
10、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11、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12、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
13、餐厅之内禁止抽烟,违者罚款50元/次。
14、食堂管理员及食堂员工负责监督、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等处理。
六、 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一、总则
第一条 本院职工食堂是非盈利性的后勤服务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优先、注重品质”的方针,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 本院职工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本院在册在岗干警和人民法庭干警。
第三条 本院职工食堂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适时收集干警意见和建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向食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食堂账务、膳食、物资采购、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党组报告。
第四条 本院职工食堂只为干警提供早餐、中餐,就餐费由干警交纳和单位补贴解决。
二、食堂管理员职责
第五条 食堂管理员由二人组成,在技财科的领导和食堂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工作,负责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就餐安排,厨师、服务员管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食堂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征求用餐人员和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膳食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烹调技术的学习,指导厨师提高饭菜品种和质量,根据季节力争做到不断翻新菜样,一周内菜式不重复。公务招待餐的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
第八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确保供餐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账务管理、物资采购
第九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技财科指导下,做好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钱账分人管理,账面清楚、账物相符、数据准确。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每月向技财科和主管院长报送一次报表,公示当月开支,对食堂成本进行预算,保障食堂正常运行。
第十条 熟悉掌握各类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及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严格采购标准,不采购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确保二人参与,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力争做到采购物资价廉物美。
第十二条 所需物资要按照预定食谱采购,防止因采购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及时过磅、登记、报账制度,采购登记应由二名管理员签名确认。物资采购中,应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
第十四条 加强对食堂物资的造册登记管理,损坏物资应及时如实上报予以核销。
四、厨师、服务员管理
第十五条 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努力学习,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负责工作餐、公务招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食堂的清洁卫生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后把关,严防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食物入饭入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 配合食堂管理员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力减少食物浪费。
第十八条 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吸烟,保持仪表整洁;便后或接触赃物后必须洗手;不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带有毒化学药剂进入食堂。
第十九条 加强卫生知识学习,搞好食堂卫生,爱护、正确使用各种餐厨设备及用具,做好维修保养和餐具消毒工作,使食堂环境整洁,餐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预防各种疾病传染。
第二十条 强化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各种燃气、电气、蒸气、油气、灭火器的使用,做到操作规范。工作完毕,关闭开关或闸阀,认真检查有无漏气、漏电、漏水等现象。下班前,应对各自责任区再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定期检查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二条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庄、大方,杜绝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斗。
五、就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就餐时间:早餐7:30—8:20;中餐12:00—12:40。
第二十四条 凭票排队就餐,就餐人员应根据各自用餐量取餐,严禁浪费饭菜。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将自用餐具和剩饭剩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五条 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对食堂管理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书面或口头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提出,严禁训斥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
第二十六条 就餐人员非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食堂保管室。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应爱护食堂财物,损坏的视其情节,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六、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院职工食堂供餐后,本院所有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本院职工食堂接待,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接待的,必须征得分管技财科领导或院长同意后,方可在外接待。否则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 本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应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同意,送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本院领导因工作需要接待,通知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
第三十条 申请表、通知应注明或说明接待单位、人数及陪餐人员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一条 技财科应作好接待登记,根据就餐人数通知食堂作好就餐安排。
第三十二条 就餐申请和安排,应提前向技财科提出,技财科及时通知食堂作用餐准备。
第三十三条 食堂应根据技财科通知和要求,做好接待就餐准备和接待登记,接待登记由技财科签字确认。食堂未接到技财科通知,一律不得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 接待标准严格按财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执行。
七、食堂、厨房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第三十六条 食堂、厨房就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厕所要及时清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保持排水畅通,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七条 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八、其他
第三十八条 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食品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院党组解释。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六)检查及惩罚
卫生教师每天到食堂检查、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一、开饭时间
早餐:7:30~7:55
中餐: 12:00~12:40
晚餐:18:00~19:40(根据每天收工的情况,灵活确定
二、食品卫生
1、严把进货关,粮油、调料、肉类、豆制品等原材料,尽量从大型超市和正规商店进货,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2、采购物质尽量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验收后方可入库;
3.做好剩饭剩菜的处理工作,每天对不宜保存的饭菜,立即处理掉。对能放在冰箱保存的,做到专人专管并及时放入冰箱,吃前蒸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做好中餐准备工作,为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中餐能吃到热饭热菜,对在现场就餐的人员备保温饭盒,在早餐时备好饭菜,保证食品质量。
三、食品储存
1、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 各类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能混放,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3、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四、食用具清洗消毒
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用餐人员配备专用餐具,饭桌上设立公筷;
3、配备两块砧板,生熟食品分开。
五、环境卫生
1、食堂室内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清扫,做好日常保洁;
2、做好防鼠工作,确保食品存放不受老鼠污染。
六、个人卫生
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炊事员、帮厨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
2、 就餐人员必须遵守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卫生,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
(二) 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三)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五条 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 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 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 服务质量管理
第九条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四)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食堂实行核定管理费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食堂管理费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外单位人员的搭伙费,以及食堂在保证职工日常就餐需要以外,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管理费。
第十二条 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逐月拨给。行政单位联合办食堂或共用一个食堂的,按此规定执行。
外单位人员(包括职工家属)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交纳搭伙费,其标准可略高于机关支付的人均补助费定额。
食堂在保证日常就餐外,为满足机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扩大服务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应按一定比例向服务对象加收管理费。具体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三条 食堂管理费的支出范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杂费、劳保用品费、差旅费、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房屋维修费、取暖费,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休人员工资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开支。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行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平日和公休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100%发给,法定节假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200%发给。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费收支结余用于建立食堂基金,留给食堂使用。食堂基金分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奖励基金。具体比例,发展基金为20%,福利奖励基金为80%。食堂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改善用餐条件、增加服务项目、节日伙食补助和弥补亏损等方面的开支;福利奖励基金用于发放书报费、洗理费等福利待遇方面的开支,以及按规定发放奖金和上交奖金超额费。
第十六条 食堂职工的奖金,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的统一规定执行,全年人均奖金限额不超过机关二个半月的平均工资,由福利奖励基金开支。发放奖金超限额部分,按有关规定向行政财务部门交纳奖金超额费。
第十七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八条 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五章 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食品成本控制按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制做食品所开支的水电费、燃料费,不计入食品成本,由食堂管理费开支。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做到单项有核算,每日有汇总,每月有结算,盈亏有分析,堵塞各种漏洞,降低食品成本,为合理制定和调整食品价格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食堂为保证职工正常就餐需要所提供的食品,以食品成本作为定价标准,年累计盈亏不超过2%。年终如发生伙食亏损,由食堂管理费弥补;如有盈余,应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在保证职工正常就餐以外,扩大服务项目,为满足职工不同层次需要所提供的食品,按食品成本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定价。主要标准是:
(一)对外加工食品、承办职工宴席,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20%;
(二)小炒、客饭、糕点、卤酱制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10%;
(三)自购农副产品和未经加工的食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5%。
第六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它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
需要补充人员时,应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同意招工。新招的工人不论是合同制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要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 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机关后勤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职工饮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由各就餐单位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
(二)配合食堂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考核食堂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与就餐职工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与食堂主管部门一起完成群众满意率的调查工作。
第九章 考核与评比
第三十条 食堂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同时要接受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的定期考核与评比。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由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劳动效率与经济效益、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
第三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组织的考核作为评比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依据。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比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职工食堂,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86〕国管财字238号通知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完
为了保障工地食堂顺利运作,特制定本规范,请食堂员工遵守
1. 工地食堂有条件的话应聘请有厨师证、健康证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餐饮工作,食堂员工工作绩效由项目部后勤主管负责管理、考核。
2. 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遇事要请(消)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4.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员工监督。
5.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帐可查;不贪小便宜。
6. 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 坚决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油等不良情况。
8. 餐厅做到餐餐打扫、清洁;操作间做到一菜一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9. 提前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油类、调料等,防止食物中毒。
10. 按时开餐,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11. 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12. 后勤主管要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工地员工餐饮工作顺利进行。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患有的人员严禁从事厨房工作。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禁止上班吸烟饮酒,不准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衣、帽),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
2、厨房工作人员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严防食物中毒。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中按照食材自行搭配,力求做到色味,花样、品种多样化。食材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4、厨房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持员工就餐纪律,要求就餐人员按秩序排队取餐。
5、厨房工作人员应合理控制成本,对食材等使用和处理都要本着避免浪费的'原则,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7、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抽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8、为防止造成洗碗池及下水道堵塞,所有员工就餐完毕后将食物残渣倒入泔水桶,严禁将食物残渣倒入洗碗池内。
9、食堂在库物资须分类摆放整齐;储存食品标示进货日期;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库房地面保持干燥,通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经管理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
10、员工在取餐过程中,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取餐工具。严禁将手及个人餐具伸入公共饭、菜、汤盆中;接触和盛装的容器做到分开使用,定位放存,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1、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元并全公司批评。
12、厨房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使用及放置。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3、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对违反该规章的人员进行举报,公司将根据情况对于举报者实施奖励。
14、每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保持操作间卫生整洁。
15、食品加工完以后的废料、垃圾应及时清理,做好地面清洁卫生,当日垃圾必须当日清除。
16、炊具、餐具和食品加工机具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17、下水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无污物淤积。
18、必须做好防鼠防蝇工作。
19、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墙面屋顶清洁,无灰尘和蜘蛛网。
20、工作装每日清洗。不得在操作间清洗、晾晒衣物。
21、供餐结束后,必须做好餐厅清洁卫生,桌面光洁无油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1.外卖食品主要是方便不在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就餐人员若有需求,请先入餐厅就餐完毕,然后再购外卖;如果先购外卖,系统默认单次消费将不能进入餐厅就餐。
2.请自觉遵守开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3:00,晚餐18:00-19:00(夏季)、17:30-18:30(冬季)。未到开餐时间,杜绝提前进入;供餐时间结束,不得进入。
3.请主动将餐卡交由食堂员工刷卡就餐,未出示餐卡者,谢绝进入。
4.禁止转借(冒用)餐卡;禁止浪费食物; 禁止将任何食品带出餐厅;禁止不文明行为。发现违规第一次,停卡一周;累计发现第二次,停卡一个月;累计发现第三次,注销餐卡。违反上述规定,均曝光,并通知所在单位。
5.忘带或丢失餐卡者,可由其他持有餐卡者带领,前往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刷卡就餐;或到一楼充卡窗口当场支付现金或扫描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付款,然后凭收据到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就餐。餐费按早餐10元、午餐25元、晚餐15元收取。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办法:
1、事务长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人大会等重要会议另行安排。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8、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由党政办公室派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为确保工地食堂安全有序,为员工创造文明卫生的用餐环境,保 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食堂必须使用清洁水源,配置开水机箱,保证饮用水安全。
2、刀具、菜面板要生、熟分开,餐具要用不锈钢制品。
3、保持厨具、餐具及备品的洁净,餐后保洁不留死角。
4、食堂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做到衣帽整洁、不留 长指甲、不抹 指甲油、不戴戒指、不留长发、 随时洗手消毒。
5、有计划地适量采购品种多样、新鲜安全的食品原料,妥善保 管,摆放整洁,注意保鲜。
6、禁止买卖腐烂变质食品,杜绝肠道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
7、食品垃圾要及时清理倒掉,避免液漏或异味发生。
8、建立食品采购费用支出公示报告制度,及时列表上墙,按月 合计报告,接受公司和就餐员工的监督。
9、员工须在《就餐签到簿》上签字后方可领餐,不得乱倒剩饭 剩菜,非炊事人员不得擅自用灶做饭。
10、严格食堂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时灭鼠灭蟑,积极 预防疾病 传播。
11、项目部每月对食堂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各个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各个工地的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地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炊事人员须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健康证明》上岗,作业时穿白色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食堂内不许住人。
二、食堂应距离厕所、垃圾箱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平整清洁、无积水及污染物。
三、食堂应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排气扇以及白钢水槽,并设置地漏及排水沟,地面及炤台铺设白色瓷砖,食堂用的工具、容器要标志明显,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食堂不得制作凉拌菜,剩饭剩菜要用专用容器集中处置,禁止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乱扔乱倒,保持环境卫生。
四、食堂要设有通风良好的主食储备间和副食储备间,粮食蔬菜和肉类等其它食品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要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储备间。 五、各个工地食堂严禁采购、加工、食用下列食品:
1.野生鲜蘑菇;
2.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
3.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成品、半成品)、调味料;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六、工地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拉水、贮水工具及容器须符合卫生要求,要定期清洗、消毒。
七、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向卫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保护好现场,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八、各个工地要将现场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当作工地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连市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管理标准,积极向建筑工地每名职工宣传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同时,要设置专人负责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工地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工地食堂能够充分保障全体职工用餐的质量,减少浪费以及方便食堂日常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1、食堂将采取储存卡充值,就餐时刷卡计费方式。
2、由于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故采取定费购买、人员有调动(离场或进场)必须到食堂进行登记。
3、实行每人一卡,实名登记,为确保食堂准备用餐数量以免造成浪费(比如,施工人员100人,食堂做的饭菜量只有60人,给施工人员就餐带来不便)充值后每人每天限最低刷卡数额为每人每天20元。
4、为满足就餐人员工作需要,做好服务,确保午餐和晚餐荤素搭配,至少六个菜以上,考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来自不同地域,各个班组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沟通,可按南北差异和民族习俗提供适当的菜品。
5、每天早晨食堂将午餐和晚餐的菜单张贴在公示栏上,就餐人员可及时查询餐卡中余额并及时充值,如餐卡丢失请到食堂进行挂失并补发,保证每人一卡实名登记,不允许转让。
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0日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职责划分
3.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3.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4.基本内容
4.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1.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4.1.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4.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4.2.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4.2.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4.2.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4.3.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3.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4.4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4.4.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4.4.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4.5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4.5.1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4.5.2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4.5.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5.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4.5.5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4.5.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4.5.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4.5.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特制订以下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 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清运、处理。
3. 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 食堂内的生食与熟食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并戴好口罩。
6.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 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8. 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就餐管理制度
1. 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 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 食堂内不准抽烟(若要抽烟,必须到专门的抽烟处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有序用餐。
4. 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 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 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X项目经理部
20xx年6月10日
一、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范围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食品制作工作。
二、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服饰和形象。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勤换工作服,禁止上班抽烟,打餐时穿戴工作帽。
三、厨房工作人员及用餐人员应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款。
四、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炊事用具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五、厨房刀具应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让非厨?咳嗽苯哟ィ?乐挂馔馐鹿实姆⑸斐梢欢ㄊ鹿实模恐苯庸芾碓备褐饕?鹑巍?
六、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七、厂区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需要做到登记,盘点有账目,谁损坏谁照价赔偿。
八、厂区员工必须注意食堂的环境卫生,保证食堂餐具、食物摆放有序,整洁、卫生,违者罚款10元。
九、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违者罚款20元。
十、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十一、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否则罚款20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条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第十七条 各处室如有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八条 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菜肴标准原则上为3荤2素1汤以下。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第二十条 来客较多,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二十一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以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工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第二十四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五条 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为加强公司员工食堂的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一、员工进入餐厅必须佩带厂牌,按秩序排队,先画卡后就餐,不得将员工餐带出员工餐厅食用。
二、员工自备餐具,各自清洗,将餐具分部门统一存放,不得随意将餐具带出员工餐厅。
三、员工就餐分别在就餐卡上打“√”,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饭卡,遗失、损坏的请及时到前台补卡,相关费用2元/张,月底不交饭卡者视为丢失,按整月就餐扣除餐费,罚款10元。
四、就餐卡不得涂改,一经涂改统一作为就餐处理,餐费照扣;遗失、损坏无法读取就餐数据时,从当月1日至补卡日之前全部按就餐算。
五、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渣、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扔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六、员工就餐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七、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避免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三次以上按警告、小过、大过处分。
八、员工餐厅内禁止抽烟,违者罚款50元/次。
九、每周六,各部门文员将该部门员工下周用餐情况表交给前台文员。
十、凡需变更用餐情况的,必须前一天下午17:00前告之前台,且在用餐情况更改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变更处理。每人每周不得超过二次更改用餐情况。
十一、员工未报餐吃饭的,前三次按正常用餐处理。超过三次后按警告、小过、大过处理。
十二、每月2日公布员工上月就餐统计表,员工如发现自己实际就餐总数与公布数据有异,在4日前到前台核查,逾期不作补查,按公布数据扣除餐费。
十三、食堂管理员、公司保安负责监督和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用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