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汇编七篇)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通用7篇)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汽车的管理,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本园小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需要用车必须提前一天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地点,并填写派车单,办理。

2.所有人员因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不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损失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共同承担。首次私自出车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停止其工作。

3.正常工作期间杜绝个人私事用车,在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经园长批准,由办公室合理安排车辆,否则出现事故由用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承担。

4.车辆燃油及维修由办公室请示园领导后按财政规定统一购置或定点维修,否则费用不予核销。

5.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转借或私自存放车辆,否则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6.幼儿园按有关规定报销驾驶员的差旅费,里程补助参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

7.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车辆需中修、大修,司机要征得领导同意,合理安排,节约资金,保证修理质量。

8.驾驶员按照财政规定办理车辆的年检、保险、养路费交纳等必办手续。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2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3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安排,定期向幼儿园各位保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讲座,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7、由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幼儿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幼儿***、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8、有各班的班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4

一、园长的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

2、主持制定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意识的把消防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

3、组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幼儿园的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把这项工作纳入幼儿园常规管理,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5、对教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制定对教职工的'个人消防安全评价措施,并把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

6、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二、班主任及其他教师的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及幼儿园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制度。

2、在幼儿园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幼儿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消防防范措施,有请示报告

4、采用各种适合幼儿心理特点的形式,组织对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5、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幼儿园职工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3、主动接受消防教育,管电、管火、管理建筑物及易燃物易爆物品的人员,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4、保护幼儿不受火灾侵害。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5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6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我园全体师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园内:园内的建筑(如园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有关器械、食堂、幼儿用具等;园外:园外周边环境、幼儿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2、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园内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根据各时期的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各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3、排查人员组成: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幼儿园领导必须参加。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在今后检查中落实。如发现的问题是本级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后逐级上报,尽快圆满解决问题。

6、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幼儿园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民办幼儿园消防制度 篇7

1、全体教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教职工应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经常性地对幼儿、家长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不要***!时刻提高警惕,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对配电间、电脑房、食堂等消防重点部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办审批手续,经园长审批方可进行。

5、定期对园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保证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可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如果发生火灾,教职工应沉着、冷静、镇定,一方面及时报警,同时听从指挥,保护好幼儿并有序地撤离火灾现场,到达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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