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帽的使用管理,节约成本,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杜绝人身伤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并使之有章可循,特下发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1、为加强各车间、部门安全帽的管理工作,正确佩戴和提高使用质量,延长使用年限,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帽审批,库房负责发放、调换。供应部负责采购。
第二条 佩戴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监察员佩戴白色安全帽,员工佩戴蓝色安全帽。
第三条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3防止机械性损伤;
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第四条 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及正确佩戴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至于被大风吹掉,或者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冲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5、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6、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
7、高空作业或者室内带电作业时,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并打开电报警开关,防止触电。
8、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补发或更换时要求将旧安全帽一并交回。
第五条 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使用。
3、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4、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能和硬物放在一起。
5、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30个月后进行更换,由安全环保科为每名员工建立档案卡、由各部门安全员领用后发放给员工,到30个月后以旧换新。
7、安全环保科依据国家标准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8、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或安全工器具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环保科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赔偿,重新领取安全帽。
9、新安全帽下发后,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如数上交库房),如发现上岗使用旧安全帽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10、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安全帽有公司办公室审批,库房发放,每顶安全帽收押金50元。解聘人员离职前将安全帽交回同时退还押金。不上交、丢失、损坏者押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监督部门
安全环保科、生产工艺部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帽佩戴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 附则
1、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供应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更好地对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培养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的良好行为规范,维护本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帽的使用规定
1、安全帽的使用场合:安全帽是员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公司生产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室、办公室、化验室、休息室及不适宜佩戴安全帽的地方除外)。
2、安全帽的正确戴法: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
3、安全帽的使用禁忌: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褪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盛装物料。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4、安全帽原则上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特殊情况下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帽的正常使用期限为两年半(后方部办为四年),期间安全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到期之后按照安全帽的归口管理进入下一轮的管理流程。
6、安全帽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安全帽的配置成本价格予以赔偿后重新领取安全帽。
7、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必须保持安全帽的清洁,突出员工的形象美。
二、安全帽的管理
(一)安全帽的标识类别
严格推行统一管理之后,公司根据不同的人群,将安全帽分为四种颜色,具体为:
1、上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客户佩戴白色安全帽。
2、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3、公司其他员工佩戴蓝色安全帽。
4、设备维修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5、外来施工队安全帽自备,并在安全帽正前方标注施工单位名称。
(二)安全帽的其他要求
1、新员工领用安全帽时,由使用部门集中负责领用,物资管理部严格按照程
序进行发放并登记。
2、生产系统内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没有到使用周期前出现基本技术性能和
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经生产安全部鉴定之后按照公司仓库物资报废程序进行重新申领。
3、上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及客户进入生产区佩戴的安全帽,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每次将借用情况进行登记。生产区内送货需进入车间现场的,采取“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配戴安全帽,否则不予进入现场。
4、外来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随便进入车间现场的,当班人员必须负责询
问,说明公司管理规定情况,礼貌委婉的请出去,并通知公司保安处理。
三、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安全帽的使用
1、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区域、控制室、更衣区、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2、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3、人员在生产厂房内以及室外距离建筑物3米范围内休息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生产现场要求保持一致。
4、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5、严禁使用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6、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二、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5、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暂定为3年更换,由厂里为每名职工建立档案卡,以部门为单位发放,到3年期以旧换新。
7、安全帽应记入劳动防护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员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30元)给予考核。重新领取安全帽,由主管领导签字,事业部按成本收费方可重领。(每个收取现金三十元,上交财务)
8、安全帽编号或姓名与个人胸卡号相同,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现违章者按照编号或姓名进行考核通报。
9、新安全帽发下,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数上交仓库。(防止老化、变形、超期造成后果)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进行考核曝光。
10、临时工所用帽子由用工单位解决。外包施工人员帽子由施工队自行解决。各生产部门不得外借。
11、各部门领取部分安全帽备用,外来部门、单位、外来学习、参观、咨询人员一律到厂办公室借用,并如数返回,如丢失由借用单位同办公室交涉解决。
12、安全员负责安全帽的具体分配;仓库负责安全帽的发放和待分配安全帽的保管。
三、本暂行规定适用于高压电瓷事业部所有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处以五十元罚款,第三次处以一百元以上罚款并停职写出检查,主管人员处以相同处罚。所得罚款用于安全奖励。
高压电瓷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