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动火作业: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茶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作业时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八、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整改。
附:消防安全四懂四会
四懂
一、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1、防止触电;
2、防止引起火灾;
3、可燃、易燃品、火源。
二、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1、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
2、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
3、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4、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管理制度《茶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懂灭火方法
1、冷却灭火方法;2、隔离灭火方法;3、窒息灭火方法;4、抑制灭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2、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3、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
4、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5、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6、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
7、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
8、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9、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10、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
四会
一、会报警
1、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
2、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键击碎等;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二、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一拔拔掉保险销,二握握住喷管喷头,三压压下握把,四准对准火焰根部即可。
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四、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1、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