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锅炉房均须有一套完整的适用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缺乏科学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必须会导致锅炉事故的发生。
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应由锅炉房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司炉工人共同制定。规章制度要切实、易记,并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尽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经制订要坚决贯彻到实际中去。主管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执行得好的司炉工应予以表扬,违反的应批评教育,以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督促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
5、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三)水处理人员及化验分析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地向锅炉供应足够的合格的软化水和除盐水。
2、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认真控制调整连续排污,监督司炉工人进行定期排污。
3、做好给水、锅水、蒸汽、凝结水及烟气的各项化验分析,遇有各项指标发生异常时,应采取或提出恰当的处理措施。
4、配合司炉工人共同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工作。
5、做好水处理设备及仪器药品的维护保养工作。
6、参与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及锅炉的清洗除垢工作。
7、做好锅炉及其给水设备、给水系统、节盐、防腐蚀的其他工作。
8、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①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②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③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④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⑤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运行情况。
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③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④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输将近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备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菌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
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炉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入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四、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5、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2、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3、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4、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对锅炉设备定期检修,可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有许多单位,锅炉运行了许多年,没有发生任何故障,并保持原有设备的性能,这除了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维护保养制度外,认真执行锅炉的周期检修,保持高标准和检修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锅炉的检修应进行下列工作:
1、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2、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力量,制定检修分工负责制,以保证检修质量;
3、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保证检修质量标准的有效措施。
4、做好检修记录,应把每一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在锅炉技术档案内,以利于日后考查,对锅炉设备积累历史情况。
5、锅炉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做好验收工作。
七、水质管理制度
1、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2、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防腐处理的压力试验。
3、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4、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5、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定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八、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后的报告方法和处理要求。
2、明确规定锅炉房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
3、明确规定锅炉房为安全重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其他人员进入时应经允许或办理登记手续。
4、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无证的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或进行水处理或水质分析。
6、加强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安全保护。
九、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2、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区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3、规定废渣、废水、废油和除尘收集灰的处理要求。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2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4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5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四、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托运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汇报。
二、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检查过程中,要对引风机、鼓风机及炉排等认真巡检。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漏;燃烧室内有无异常响声;鼓引风机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灵敏可靠;管道、阀门是否严密;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水泵运转是否正常;除尘器是否磨损等等。
四、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一、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防火规定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二、排出的炉渣必须经熄火处理后,倾倒在炉渣场地。
三、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管道上烘烤物品。
四、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纸等物品,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起火灾。
五、坚持班中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汇报。
二、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检查过程中,要对引风机、鼓风机及炉排等认真巡检。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芽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漏;燃烧室内有无异常响声;鼓引风机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灵敏可靠;管道、阀门是否严密;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水泵运转是否正常;除尘器是否磨损等等。
四、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