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33篇)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公司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3、做好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消防设施安全管理。
4、审定公司重点消防部位,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做好控制工作。
5、开展目标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实行安全奖惩。
6、监督消防器材的购、供、管工作。保持消防器材齐全、良好有效。
7、对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品要严格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重点消防部位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效果评价。
8、组织制订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编制年、季、月消防工作的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员工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和消防训练。
9、做好公司内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在危险区、点悬挂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
10、负责明火作业报告的审批和日常消防检查工作;对公司内的消防通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管理。
11、公司内主要交通道路、人行道严禁堆放物资,确保行人、车辆交通安全。
12、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消防“三同时”进行审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措施安全可靠。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让学生健康成长,让学生家长放心,顺利完成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学校达标建设验收标准内容,从制度上保证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2、学校法人代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和策划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3、校长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市教育局签订安全责任书。
4、校长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校长履行学校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与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6、校长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7、校长代表学校协调学校周边公安、城管、文化监查、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8、分管校长协助校长具体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定时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领导向校长汇报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成绩和发现的问题等。
为增强全体馆员的安全消防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室主要负责人重点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区域责任制。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责任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图书馆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五、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门卫每天闭馆后,到各屋巡逻、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并每天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害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将追究其责任。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按照幼儿保育员职责和应尽的义务,特制定保育员工作安全责任如下:
1、对体弱儿童要特别护理、照顾,如幼儿有异常,应及时向保健医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如延误上报时间出现安全事故,当班教师负主要责任,并上报教育局。
2、如发现幼儿存在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制止(如坐姿不正、幼儿相互间打闹、推搡等),引起安全事故,由各时间段当班教师负主要责任。
3、严禁幼儿触摸电线、电灯、电扇、取暖器开关等危险物品。严禁保育员将私活带入教室。严防出现各类事故发生,若因教师自身原因引起的事故,由教师负全部责任。
4、班上幼儿如出现一班抓伤、碰伤、摔伤事故,当班教师要妥善处理并报保健医做好记载,并注入当月考评,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班教师负主要责任,幼儿所用医药费用承担30%。如因渎职引起的事故,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并上报教育局。
5、做好幼儿进餐、午睡等常规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如因渎职引起安全事故,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6班上玩具、教具、设备以及各种保教用品如不按规范进行摆设,引起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幼儿外出活动,要整理好幼儿衣着、鞋带等,并要求幼儿不掉队、不随便离队,并随时清点幼儿人数。若没有做到这些引发事故,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8、及时发现班级安全隐患,包括桌、椅、窗或高空坠物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处理,若因不负责任引起事故,由班级人员负全部责任。
9、教师工作时段不留长指甲、不批长发、不穿高跟鞋等,因自身原因引起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11、保育员不能指使幼儿做不利于安全的事情(如拿书、送桶、取钥匙、倒垃圾、拖地、抹窗子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保健医要严格落实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分管园长汇报,采取必要的保健安全措施。对生活人员在卫生消毒、幼儿护理等业务知识方面进行指导,并每周为幼儿制定安全食谱。
13、保健医对保健室内的药品、消毒物品、治疗器具等要分类摆放,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卫生用品。对于有毒物品(如灭害灵、灭鼠药、84等),单独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卫生室和药品间。每周向家长出保健知识专刊。
14、本责任书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业绩、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资料。
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任何一方调离本单位止。
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落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幼儿园治安防控系统,使幼儿园各级人员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幼儿园特与后勤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坚决执行园长布置的各项工作,对幼儿园的各类用房,尤其是重要处室(包括财务室、仓库、多功能厅等)要加强检查和防范设施,保障安全。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制度,避免被窃、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3、编造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一学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清楚、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时损坏要及时上报处理。
4、爱护并保护学校财产,对有人要损坏学校财产之事要即使制止。对被损坏的'要责令期当即赔偿及修理。
5、严格检查学校校舍、设施,经常检查顶上吊物(如电扇、电灯玻璃等),经常检查各类运动设备,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赔偿及修理。
6、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电路情况,禁止任何人玩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教育师生在人离开时要做到关扇、关灯后关门。
7、加强食堂的管理,构建严密的防范措施,经常检查食堂的用餐安全情况。
8、严加保护消防器具,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未有火警,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万一出现火警要奋力扑灭,并打119急用电话。
9、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经常性的督促门监守岗位,落实责任,把好门口关。
10、把安全工作放第一位,自觉参加幼儿园的安全防控系统,积极协助园长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护。
11、一旦发生右故,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的处理。
13、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有效。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按照幼儿保育员职责和应尽的义务,特制定保育员工作安全责任如下:
1、对体弱儿童要特别护理、照顾,如幼儿有异常,应及时向保健医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如延误上报时间出现安全事故,当班教师负主要责任,并上报教育局。
2、如发现幼儿存在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制止(如坐姿不正、幼儿相互间打闹、推搡等),引起安全事故,由各时间段当班教师负主要责任。
3、严禁幼儿触摸电线、电灯、电扇、取暖器开关等危险物品。严禁保育员将私活带入教室。严防出现各类事故发生,若因教师自身原因引起的事故,由教师负全部责任。
4、班上幼儿如出现一班抓伤、碰伤、摔伤事故,当班教师要妥善处理并报保健医做好记载,并注入当月考评,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班教师负主要责任,幼儿所用医药费用承担30%。如因渎职引起的事故,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并上报教育局。
5、做好幼儿进餐、午睡等常规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如因渎职引起安全事故,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6班上玩具、教具、设备以及各种保教用品如不按规范进行摆设,引起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幼儿外出活动,要整理好幼儿衣着、鞋带等,并要求幼儿不掉队、不随便离队,并随时清点幼儿人数。若没有做到这些引发事故,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8、及时发现班级安全隐患,包括桌、椅、窗或高空坠物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处理,若因不负责任引起事故,由班级人员负全部责任。
9、教师工作时段不留长指甲、不批长发、不穿高跟鞋等,因自身原因引起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11、保育员不能指使幼儿做不利于安全的事情(如拿书、送桶、取钥匙、倒垃圾、拖地、抹窗子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保健医要严格落实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分管园长汇报,采取必要的`保健安全措施。对生活人员在卫生消毒、幼儿护理等业务知识方面进行指导,并每周为幼儿制定安全食谱。
13、保健医对保健室内的药品、消毒物品、治疗器具等要分类摆放,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卫生用品。对于有毒物品(如灭害灵、灭鼠药、84等),单独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卫生室和药品间。每周向家长出保健知识专刊。
14、本责任书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业绩、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资料。
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任何一方调离本单位止。
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落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幼儿园治安防控系统,使幼儿园各级人员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幼儿园特与后勤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坚决执行园长布置的各项工作,对幼儿园的各类用房,尤其是重要处室(包括财务室、仓库、多功能厅等)要加强检查和防范设施,保障安全。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制度,避免被窃、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3、编造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一学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清楚、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时损坏要及时上报处理。
4、爱护并保护学校财产,对有人要损坏学校财产之事要即使制止。对被损坏的要责令期当即赔偿及修理。
5、严格检查学校校舍、设施,经常检查顶上吊物(如电扇、电灯玻璃等),经常检查各类运动设备,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赔偿及修理。
6、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电路情况,禁止任何人玩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教育师生在人离开时要做到关扇、关灯后关门。
7、加强食堂的管理,构建严密的防范措施,经常检查食堂的用餐安全情况。
8、严加保护消防器具,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未有火警,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万一出现火警要奋力扑灭,并打119急用电话。
9、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经常性的督促门监守岗位,落实责任,把好门口关。
10、把安全工作放第一位,自觉参加幼儿园的安全防控系统,积极协助园长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护。
11、一旦发生右故,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的处理。
13、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有效。
学校(签字):责任人(签字):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三、各班主任、年级组长是各班和年级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实验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五、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政教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班领导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班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午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班领导。
七、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的责任。
八、加强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学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门卫的责任。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麻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学校教职工。“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学校“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确保家校、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对学校内安全管理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协调开展对学校内突发事件的预案、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学校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协调解决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负责组织指挥管理范围内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4、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直接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协调解决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负责组织指挥管理范围内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5、全体教职工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并直接参与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安全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学校领导。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麻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增强意识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将通过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麻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还将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2、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校长与分管安全德育主任签,分管安全德育主任与所有主任签、与班主任签、与值日领导签、与教师签,教导主任与班主任签与科任教师签,后勤主任与食堂职工签。
(2)层层落实责任制度。
六、工作制度
1、排查、督导检查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对学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2、例会制度。每周一晚上,学校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落实下个月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
3、排查摸底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
总之,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全员责任、全员管理,层层互保、层层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让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真正地为师生撑起了一把生命的保护伞。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县教育局“一岗双责”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稳定压倒一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员“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一岗双责”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校园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3、充分发挥学校校长室的牵头作用。由校长室制订各具体岗位的`安全责任状,并与各分管部门,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室具体负责指导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每学期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一次。
2、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并负责归档,实施严格的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一岗双责”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政教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宿舍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宿管员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各位家长晚上好,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幼儿园接送安全工作。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早上7:30至8:30为入园时间,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来园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凭卡接送和老师说再见方可离开。乘校车幼儿家长一定要携带好接送卡。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乘车幼儿家长一定要写明服用说明并签名写好日期后交代乘车老师,乘车老师将转达班上老师给幼儿服用。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请假;乘车幼儿如有请假请第一时间告知校车老师。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门卫要求: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外来人员入内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或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
九、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十、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接送的各项配合工作。
为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区校长、分校组长及其相关人员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失误,需要追究责任者,均适用于本制度。
二、根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现安全事故,不报、漏报及报告不及时造成恶劣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认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领导给行政处分。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有安全隐患,而末及时采取措施的。
3、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覆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末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末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末成人参加的劳动、体育活动或其他活动。
3、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5、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末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末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对学生擅自离校等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知道,末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保卫科科长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蒙自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1、各处室、部门管理的车辆的安全,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科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生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负有管理车辆责任的处室、部门,因车辆管理不善,或借车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制度从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十三)本制度由下溪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为确保我园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园纪园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长是幼儿园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 、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月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
3 、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幼儿园将给予特别嘉奖。
4 、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 、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各级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 、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各科室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幼儿,除追究幼儿责任外,幼儿所在班级的教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键词:幼儿园;安保;到位
近几年,部分省市学校、幼儿园连续发生恶性伤害学生、幼儿事件给我们的校园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幼儿园安保工作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从幼儿园和幼教工作实际出发,把校园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是一个不容我们回避的重要问题。从工作实践看,抓好“思想、人员、器材、责任、考核”五个到位的落实,实施“三方联动、三岗管理、一卡接送”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不失为一条幼儿园安全工作好路子。
一、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到位
在国家明确各级主要领导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应该在思想深处切实把幼儿园安全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并把这一思想认识落实的哦具体的工作措施中。当前很多地方都建立了领导安全工作承包点制度,就是这一思想认识的具体表现。领导带头,带领广大教职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幼儿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组织各个层面,特别是幼儿园制定严密的安保措施,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就能把安全管理的中心真正落到基层,落到一线,落到现场。
要落实思想到位,幼儿园则应将安全工作的要求细化到班组、细化到岗位、细化到个人。通过对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将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要求,落到每名教职工,落到每名教职工的每项工作规程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则应通过工作要求和具体的安全工作安排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到每一名教职工努力做到校园安全工作“风刮不进、雨渗不透”,构建工作全覆盖、管理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安保体系。
二、强化组织领导,人员组织到位
幼儿园的安保工作落实小组,重在抓好工作落实。因此,应该由园长担任组长,负责幼儿园安保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分管副园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保工作的检查落实;小组成员则应包括各班组长、骨干教师和保育员以及责任心强的家长代表。安保小组的重要职责,就是负责组织幼儿园的各项安保工作的落实,每日工作一检查,每周工作一小结,每月工作一讲评。各位骨干成员则应分别在自己的班组和岗位上,把最基础的安保工作措施落实好。家长代表除了协助家委会组织好家长安保工作,还承担着在安保工作上的家园沟通、联系、协调、落实重任。幼儿园内部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方位全覆盖、过程全监控的安保防范体系。
三、加大投入,安保器材配备到位
安保工作要走向规范化,长期化,就要通过加大投入,在公安部门指导下,配齐配好各种基本的安保器材,备藤棍、钢叉、强光手电等,保证基本的幼儿园安保工作物防效果。
在有关器材的配备、安装上,必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专门要求,使得器材使用和安装的规范、有效。如摄像头的位置、应急灯的位置等等,切实保证安保器材的正常使用。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安保演练等活动,做好相关器材的检查、维护、维修,保证安保器材的完好率。
四、严格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一)三方联动,形成安保防范体系
一是派出所民警和所在社区的治安保卫人员定时、定点到幼儿园值班巡逻,作为幼儿园安保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是由幼儿园家委会牵头,组建由幼儿男家长组成的幼儿园义务安保队伍,为幼儿园值班。这些家长责任心强,不仅能协助幼儿园维持秩序,还能向幼儿家长传递安全自护的相关常识,成为幼儿园安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三是建立幼儿园实施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严格落实幼儿园安保责任制,强化专职门卫24小时值班。
在每天的重点时段,由公安、教育、物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做到上下协调、左右畅通、多方联动,夯实幼儿园安保工作基础。
(二)三岗监控,实施封闭管理
一是强化第一道岗---大门门卫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园外人员入园的登记、验证制度,执行在幼儿园门卫值班室接待规定。如确需进入人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并确认离开时间。
二是实施第二道岗---教学楼门卫管理。上班期间,教学楼关闭落锁。幼儿入园、离园、户外活动、午餐等时间开放,并有专人值班,确保消防通道等安全畅通。幼儿园职工掌握侧门钥匙,随走随关。
三是落实第三道岗---班级管理。各班级保教人员上班时间将教室门落锁,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如中途幼儿离园,则由班级教师带领幼儿至门卫室,检查接送卡、来人有效证件后,方可离园。
通过三岗管理,落实安保责任,掌握安保主动。
(三)一卡接送,建立幼儿接送卡制度
幼儿园接送孩子实行“手递手”一对一传递,严格落实幼儿接送卡制度。每名幼儿必须确定并固定人员接送,建立接送人情况账册,接送卡有接送人照片,幼儿家长凭接送卡出入幼儿园。
凭卡接送幼儿,是幼儿园安保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只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就能从根本上提高园被安保工作水平。
五、强化管理,考核监督到位
一是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实行检查的问题清单制,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确定责任人,现场找到原因,现场找到解决办法,现场确定整改时限,将检查变为安保工作的有力推手。
二是将安保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并作为重要的一票否决性指标。使安保工作真正成为幼儿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行性工作,真正凸显其重要地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及主管领导。校长是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二、门卫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出入校门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本校学生出入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监督。
3、对凡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值班人员有权询问或阻止进入。
4、严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5、严禁学生强行出校门,杜绝翻院墙外出等行为。
6、加强对学生的自行车的管理与保管,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内骑车。
7、加强对教学楼及周边设施的巡查,排查各类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校外活动。
1、组织师生进行校外活动,必须书面请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2、活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区域和路线进行实地考察,制定好活动计划安全措施并上交学校。
四、学校内部活动。
1、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在上课期间令学生离开课堂。
2、保证学生活动安全,预防课堂安全责任事故。上课铃响,教师及时到位,并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室外活动课要制定计划、严密组织。
3、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质量,必须专人管理。
4、要制定师生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预案,每学期都要定期组织好演习。
5、遇恶劣天气,要组织好学校大门附近人员与车辆的输导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6、依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防雷、防盗、防触电、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记录(备查);注意春秋季节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上报。
7、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准让学生出校办事;不准让学生做或让学生替老师做有危险的事;不准组织集体购生食、冷饮。
8、学生在校期间,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必须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与骑车上学学生的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校长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自查。
七、学校行政、教师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发现校园中存在得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责任和防范意识;带班教师不得脱岗。
九、加强对教师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
十、财会和保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保护好学校财产。出纳员存取大额现金时,学校优先遣专人陪伴。
十一、依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前)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书和作息时间表。
十二、强化饮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导致食物中毒隐患。
十三、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证信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小学
年 月
为认真贯彻教育局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认真落实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后,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安全管理“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立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处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少先大队辅导员对所有少先队员在少先队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教导主任对所有年级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其所在班级安全工作负责等,学校所有教职工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包括上课、集会、活动及安全监护值岗等〕。
四、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履行对加强所有班级、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导责任。按照学校实行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务处、总务处、少先大队部等职能处室,全面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各自业务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职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余成员负次要责任。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具体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制定年度、学期安全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经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催促相关部门消除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上报校委会研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催促各分管部门抓好相关安全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所有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安全管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及试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班主任相关的安全工作。同时负责师生纯洁水的安全管理。
2、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安全教育。
3、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思想偏激和人格扭曲;负责学校艺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加强对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化解各种矛盾。负责学校网络设施、微机室、电教室。
4、负责学校校园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后勤效劳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全校师生的用电、交通、炉火、煤气、房屋、围墙、厕所、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的安全稳定工作;和食堂安全管理。保证校园监控录像和报警器的正常使用。负责各类物资物品运输、储藏、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加强对校舍周边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到位。
5、各村校长对本村小学校的安全管理负全责。同时催促、指导、检查本校教职工的一切工作。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
2、各班科任教师: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掌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3、后勤工作人员:
①保安:按时到岗,加强巡逻,拒绝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发现校园内、校门口可疑人员必须盘问或报告领导,做好来访者登记、车辆出入管理,每天上放学时间准时到岗并按学校规定放学生进出校门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棍棒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校内,严禁学生在校内***、点灯烛等。严禁学生攀爬阳台、栏杆。严防盗窃、破坏等事件发生。学生课间不准做危险性游戏。
②食堂管理员:检查记录食堂的进货情况、操作过程,检查并记录食品留样情况、食物储藏情况、室内外卫生、消毒情况,卫生许可证及时年检,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原料要索证,坚决杜绝购入“三无”及腐烂变质的食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推行“一岗双责”制要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相一致,要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在学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高质量的实现。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规办事,按上级要求管理。
2.坚持“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的原则。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要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5.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的原则。有权必有责,职权越大,责任越大。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为确保推进工作有序进行,职责明确,高效运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领导小组,负责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协调、检查、考核、奖惩工作;建立以校长协调统筹,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三级管理网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理解内涵,提高认识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双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
1.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是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
2.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对相关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不断夯实日常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明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通过严格完善“一岗双责”的实施,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全员责任、全员管理,层层互保、层层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四)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1.进一步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网络。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一级一级抓,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落实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2.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综合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考核细则。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管中心领导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了。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个小时,若超过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负责本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要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校要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出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经常研究学校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3、认真贯彻安全工作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消除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建设。防范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救自卫、防灾害、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基本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使广大师生懂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提高全园教师对幼儿园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的认识,开学初期专门召开了综合治理方面的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工作计划,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好考核的各项制度。
幼儿园评优时综合治理出了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健全的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保障。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又十分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幼儿园的每一个角落,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人身及财产的损失,影响幼儿园的日常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做到职责分明、提高工作效率。
层层有人管,通过制度的建立,使我们工作起来有章可循,管理更科学、规范,同时再将制度落实到人,使人人都对安全工作有责任感,切实负起安全保卫的职责,在制度的建立上,我们根据幼儿园的特点,严格细致,便于落实。如:幼儿入园时家长必须把幼儿交给老师,离园时教师凭接送卡亲自把幼儿交给家长,当遇到他人来接时,教师打电话与家长核对,签字记录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带幼儿离园。通过制度来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确保幼儿园的
安全。
加强教师自身的.法制观念,多看法律刊物,吸取法律知识,加强法律观念。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特别是责任事故的发生,在思想上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政治学习及家长会上组织教师和家长学习“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上下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位,采取“一票否决”,与考核、评选、晋级挂钩。各班制订安全健康计划。增强教师安全防范及意识,使责任事故率为零,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率。在游戏、体育活动时加强配班制度,时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紧紧盯住幼儿,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与教师的月考核挂钩,应做到奖罚分明。
三、教学活动渗透化
1.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特别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补充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
如:健康《小小消防员》、社会《安全标志》、活动《安全自救演习》。如:在语言活动听说游戏“红灯停、绿灯行”中,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在安全标志活动中幼儿收集各种交通安全标志进行了展览。通过有目的教学,大部分幼儿已经能够认识掌握。在参观消防活动中,让幼儿了解火灾形成的原因,消防车的作用,灭火器的使用,使幼儿深刻认识到火灾给人类带来的
危害。
2.充分发挥法制校长作用,普及安全、法律知识
请法制校长来园给小朋友与教师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3.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组织幼儿观看中国第一部儿童安全教育动画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能更加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具有直观形象、生动具体等特点。
四、教学设施现代化
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预防措施,为幼儿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每月各班老师对班级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向园部进行书面汇报。逐步完善配备消防设施。20xx年3月安装了英塔卫士报警系统、红外报警系统,20xx年6月安装了110报警按钮,20xx年9月安装了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一个)。20xx年又增加了一个110报警按钮,3个视频监控录像系统。
五、家园协作互动化
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要社会、学校、家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系统工程。通过宣传栏、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安全教育,家园联合教育,齐抓共管,确保幼儿安全。
建立家长安全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鼓励家长参与园安全管理工作,为幼儿创设安全的活动环境。
为了形成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的安全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在校内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学校矛盾隐患做到彻底解决,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岗双责”制度是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负责对学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为此,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大力推进“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施,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学校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校长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相关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稳定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层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校将安全稳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全体人员,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教师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稳定目标管理。通过与全体教师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积极有落实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制。
4、落实安全稳定监管责任。在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同时,学校将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各类矛盾隐患。
5、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学校组织全体师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6、实行责任追究制。各负责人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
(1)因工作失误,发生学生家长因为孩子上学、收费、意外伤害赔偿等相关问题非正常上访的;
(2)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集体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
(3)因排查、修缮不到位,发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4)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7、实行安全稳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稳定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8、落实安全稳定报告制度。按上级要求认真并及时报送安全稳定信息。每月底前将一个月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汇总上报乡中心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四、考核与奖励
1、考核:学校将对各负责人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
2、奖励:对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措施得力、实绩突出,年内没有发生各类安全稳定事故的个人全校表扬。
3、惩处:
(1)凡达不到安全稳定事故控制目标要求的,在评先选优中取消资格;
(2)因排查、修缮不到位,发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幼儿园安全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幼儿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以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幼儿园园长和分管领导、幼儿园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分别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幼儿园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幼儿园必须安排该责任区域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区域一切职责。
三、幼儿园负责人、分管领导、幼儿园安全管理员、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如园内出现各种事故和体罚幼儿情况,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五、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六、在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奖惩分明;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事故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以行政处分并给予罚款、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况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
6.存在安全隐患,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安全管理员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7.因保教管理操作方式不当,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被家长投诉,造成幼儿园负面影响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
9.安全工作通讯不畅,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0.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幼儿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七、对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重大事故交上级处理。
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交通、防火、防溺、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和谐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 人员分工:
1、 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其它分管行政直接对校长负责,经常检查校园内的每一个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消灭安全工作的死角,杜绝安全事故滋生的土壤。通过自查自改,消除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要做好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2、 各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分工:
①教学楼、课室设备设施:
②宿舍楼设备设施:
③饭堂、小店设备设施、食品安全:
④实验室、运动场设备设施:
⑤保安员的培训上岗、安全意识:
3、 责任追究制度:
①各分管人对分管项目一定要定期检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提出整改方案。
②加强责任感和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分管领导主动积极制订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如分管工作出现安全事故,上级主管领导将采取责任追究制度,从下往上逐层分清责任,逐层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三、 落实上级安全的各项工作,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1、 校长与各部门的责任书。
2、 校长与班主任、级主任的责任书。
3、 内宿生与学校的安全责任书。
4、 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的责任书。
5、 暑假课外学习安全责任书
6、 中考安全责任书。
7、 给家长一封信(安全责任书)
四、 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每学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登记表,安全活动自查自纠表,及时反馈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五、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每周一、周五晨会进行全校性安全教育,班会课组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做好安全心理教育辅导。学校广播、板报出好相关安全教育图文。假期前做好安全教育宣传。
六、 完善法制副校长的法制辅导员制度,经常性开展对行为不良学生的帮教措施的落实。
上课科任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课间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和区教育《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我园实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园长是全园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业务园长为直接负责人,中层管理者为所管工作的第一安全负责人。
第三条 我园全体行政干部必须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必须明白“重事业(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必须先重安全”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前提条件。
第二章 园长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园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园长对幼儿园负有领导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A园长在安全方面应有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研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
2、建立建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将安全工作纳入任期目标。
3、落实安全工作所需的经费及设施。
4、全面了解安全工作状况,督促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抓好安全工作,对发现或反映的事故隐患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我校安全工作有序的开展。
5、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园内良好的治安环安环境。
6、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治疗,并负责善后处理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第三章 业务园长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业务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第七条 业务园长应当履行如下职责与义务:
1、负责组织制定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部署检查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
2、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奖惩制度并组织考评。
3、定期主持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会议记录。全面研究安全工作,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检查落实。
4、组织抓好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园内安全管理,建立分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负责,保障幼儿园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6、负责对组织师生等外出活动的安全预防防范工作,严格审查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保交通工具、活动场所的安全。组织外出活动的安全负责要落实到人。
7、积极主动一辖区民警联系,做好警民安全文明共建工作,保持良好的办学环境。
8、组织制定突发事故急方案,定期演练,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安全自救能力。
9、当幼儿园有突发事故时,必须及时现场指挥,参加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上一级领导。
第四章 幼儿园与部分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 班主任是本班幼儿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对幼儿的学习与园内活动安全负责。班主任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管理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幼儿园有关安全工作的制度和决议。
2、重视对幼儿进行经常性的纪律与安全教育,掌握幼儿的心理和行为情况,作好防范工作。
3、经常对本班及所划分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并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4、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在现场做好组织救护和善后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章 幼儿园其它教工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幼儿园每一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校教职工必须把安全与安全教育作为自己岗位职责。
第十条 教工必须履行如下安全管理职责:
1、坚决执行幼儿园和各部门制门的安全工作制度,规程和决议,确保岗位工作安全性。
2、积极主动配合学校与部门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
3、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排查学校,特别是岗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积极向幼儿园提出安全工作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把脏东西和危险品放在口袋里;不随便离开老师。
2、上课及活动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让所有孩子始终处于老师视线之内。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总结讲评。
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时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5、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并关闭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7、幼儿受伤后,带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安全。为了明确责任,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将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问责。特制定责任感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对象
学校校长、中层以上带班领导、村小校长,值日、值宿教师,工人和其他担有安全责任的人员。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
1、当值人员在当值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到岗后首先做好接交,写清到岗时间,接交时的实际情况,若接交情况填写得不清,出现问题要追究接岗人员全部责任。
2、当值人员当值期间,不经领导准假,不按时接交者或提前离岗,一律按漏岗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当值期间,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要按价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4、当值人员当值期间,对上级下达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要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如有贻误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5、当值人员当值期间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消除,防范措施不具体,又不及时上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或班级安全检查常效机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排险和报告,导致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当值人员(含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不力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以及给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给师生生命财产造成威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各村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日检查、周总结、月汇报制并坚决执行,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种制度及实施方案,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周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三、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则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外出活动必须保证学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发生。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课堂教学及课间活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课任教师负责本课堂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五、午间管理教师、晚跟班教师负责本辖区(班级)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六、行政值周负责当日学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七、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及教师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学校地面一切建筑设施,教学设施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学校财产万无一失。
八、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
九、加强学校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
十、学校安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与量化考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