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三、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五、保持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与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装防鼠铁丝网或铁栅),无积水。
六、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七、店面周围25米内无坑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风、防霉、防潮。
为规范食品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服务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应保持店内设施设备清洁。
二、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三、使用杀虫剂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1.实验废弃的高浓度溶液,标准曲线的标准溶液,配置不当的溶液以及过期的药品。
2.检测仪器使用过程当中排除的废弃溶液。
3.实验室药品用完后弃置的药品包装瓶,废弃玻璃器皿。
二.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1.目的:为防止实验室的废弃物污染扩散。
2.适用范围: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
3.责任与监督:实验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安全负责人应进行监督。
三.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一般原则
1.在证明废液溶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尽量将废弃物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进行分类,并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3.固体废物应收集在大小合适,中等强度的包装材料(如纸箱,编织袋等),包装材料要求完好,结实,牢固。
4.每一类别的废弃物应在收集处,储存包装上贴好标签,以便在处理时分类。
5.收集好的实验室废弃物品,需按要求在废品清单上做好相应的记录。
6.按照单位的统一部署和废弃物处置公司的要求进行废弃物的转运,记录和交接。
四.注意事项
1.因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所以在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并在分类时应边观察边操作。
2.虽然各类废液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但可将可以统一处理的各种化合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3.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收集的废液的成分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尤其要十分注意。
4.含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溶液,要谨慎丝的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五.安全措施
1.处理废弃物时,必须戴上防溅眼罩,口罩,手套和实验服。
2.为防止废液挥发,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盖紧容器。
3.在处理易挥发,有毒等化学废液时,处理者必须戴上具适当滤毒罐的防毒面具,并在通风环境下进行。
废弃物处置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食品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3、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严禁乱倒乱堆食品废弃物,禁止将食品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6、食品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食品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露、散落;
7、设定食品废弃物暂放区域,并做好标示;
8、建立食品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食品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9、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食品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