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听课制度(3篇)

小学听课制度(精选3篇)

小学听课制度 篇1

为有效消除学校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将危险部位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各部门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年级组及部门负责及时进行整改,通知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验收。

九、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年级组及部门应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报校领导审批,领导签批后马上落实整改。

十、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工整改。

十一、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参与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小学听课制度 篇2

一、听课前,要了解教学进度,熟悉教材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二、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做好准备,听课时,不得互相谈论,不得在教室里走动,不得中途走出教室。

三、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写出本节课的主要优点和商榷意见。

四、积极参加座谈,实事求是、抓住主要的地方进行评议,踊跃发言、各抒已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五、同科同年级的'老师要经常地互相听课、评课、讨论研究,共同提高。

六、45岁以下的老师听课后要在学校数字化校园平台上开展评课活动,并开展相应的研讨活动。

七、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20节,校长和教导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

小学听课制度 篇3

听课、评课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种直接的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料,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价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

教师: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参加教育工作一年以下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学区、市、其他市县。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按学校的安排,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明确听课目的。教师间听课重在交流教学经验,切磋教学艺术,探索教学规律,拓宽知识领域。

3、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听课外,教师之间还应不分学科、不分年级、不定时间随堂听课。

4、教师听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听课时,听课教师应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特殊原因除外),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5、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既要看教师对教材的钻研,重点的处理,难点的突破,教法学法的'设计,教学基本功的展示,又要看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的情绪,学习的习惯。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6、听课后要善于思考和总结。不同的教师会有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听课教师要善于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收他人有益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

7、教师听课、评课情况列入教师常规考核内容。

二、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要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检查落实

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听公开课情况进行考勤,及时主持集体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教导处、教研组学期末收缴教师听课记录,并统计上报考核组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管理考评

为了把听评课落实到实处,本项工作纳入教师奖惩制度,示教老师属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的必须进行先说课。学校要求参加听课的,若老师未到堂听课,该老师算旷课一节。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评课时经常未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按奖惩制度酌情扣除奖金,并和教师业务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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