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热门31篇)

财产管理制度(精选31篇)

财产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搞好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本着一切为了教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对各宿舍、班级、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教导处、办公室、厨房、保管仓库财产进行重新登记,签字负责。

二、每个教师和在校工作人员都是保管应保管财产的责任人。

三、每个教职工是本人宿舍财产的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责任人,司务长是后勤责任人,实验负责教师是实验室财产责任人,微机室负责人是微机室财产责任人。

四、财产出现问题(损坏或丢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或罚款)。

五、实行奖惩制度,对管理好的责任人酌情奖励,管理差的酌情罚款。

六、各班要制定相应的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财产管理制度 篇2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校产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行为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及其他教学辅助活动,为了规范和加强校产管理,维护校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保障和促进我园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校产管理的规范秩序和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减少校产的消耗,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益和寿命,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我园财产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手续,财产清点,还要各班、各室教职工的重视和配合,把财产登记工作做得更完善,更长久,是我们每个教职工应尽的职责。

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财产保管员---、图书保管员---、

食堂物品保管员---、校产登记员---

一、园内财产管理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二、设立专门库房,财产入库,物归一处。

三、对所购物品、设备及时登记、编号、造册、入帐。

四、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分别列帐,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

五、各部门设立专门保管员。由专人领取,保管并做好保管登记工作。

附:中心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班主任清点班级财产,给财产管理员过目以后双方签字。如有报废物品,则由财产管理员注“作废”、交园办审核后生效。

二、学期结束,班主任再次清点财产给保管员过目,双方签字认可。

三、“班主任财产登记簿”登记后交给财产保管员保管

附:中心幼儿园财产出借管理制度

一、财产由专人负责清点,登记入帐。

二、财产出借时,填写借还表,办理借领手续,归还有帐。

财产管理制度 篇3

一、医院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外)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分别负责实施管理。

二、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必须建立健全账目,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应建立档案,规定专人采购、验收、入库、领发和保管,并实行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霉烂、被盗等。

三、财产、物资一律实行计划采购、供应,各科室所需物资,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按月、季、年编制采购计划,并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购买,按计划供应,科室在请领物资时要办理请领手续,无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发放。属于回收的物资要坚持交旧领新制度。

四、医院的被服、工作服、劳保用品等统一由总务科计划购置、加工、制作、发放、管理、统一编号、标记。发放到科室或个人的物资、用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五、一切财产、物资(含医疗仪器设备)等的报损,要填写财产、物资报损单,经院领导批准上交库房,库房对报损财产、物资要进行妥善处理。

六、医院的一切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重要财产和大批物资的报损、报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等,一律由总务科、设备科或信息科提出计划,报院领导讨论决定,万元以上需报区卫生局审批,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财产管理制度 篇4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财产管理制度 篇5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产保管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值易耗口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学校衽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定保管责任书。学期末床榻,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财产专管员负责建立贫乏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按时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摄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买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学校财物的报废,报损由财产专管员或财产责任人提出申请,后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废,报损单送领导审批后方可调帐。

九、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十、学校衽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财产管理制度 篇6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养成教育,特制定《滨江中学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教室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建筑设施:门窗、玻璃、黑板、屋顶、地面、内外墙面。

2、所配备的教学辅助设施及木器设施:投影仪、电视机、广播、讲桌、课桌、椅(凳)、三角板等。

3、教室内供电照明设施:包括电风扇控制器及开关、灯架、灯管、镇流器、启动器、开关、插座及线线路等。

4、窗帘轨道、窗帘、标志牌等设备。

二、教室财产管理责任要求:

1、教室财产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主任应负全部的管理责任,对财产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考核中。

2、总务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3、教室财产均执行卡片制,每学年总务处按教室财产配备规定,统一修好配齐,并经班主任认可、签字.一式两份留存,做为考核依据。

各班需维修的财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维修:

①课桌椅凳:发现损坏,填写报修单,并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到财务室交款后,持报修单或财务室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

②玻璃:由学校负责安装,程序同桌凳维修。

③电料:开关、插座、灯架开学初学校配齐,损坏交费后由学校电工负责维修,程序同桌凳维修。

(2)不交费维修:属正常损坏的经总务处核对后直接找相关人员维修。

三、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班主任签收单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教室财产管理各项具体要求及检查标准。

(1)课桌椅凳:数量与实有学生数相符,无刻画、无断档、无报废。

(2)灯具、电料:安装整齐,不移位,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4)玻璃:数量齐全无破损。

(5)黑板:完好无破损。

(6)门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变形,能正常使用。

(7)墙壁、地面、顶硼:墙面、墙角、顶棚、地面完好无损。

(8)水暖器材、配件齐全,支架不松动,不漏水,管道不变形。

四、教室易损财产的配置为避免无限性,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对其中的一些用品限制最高使用数。对各班清扫用具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财产管理制度 篇7

财产保管工作是学校总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因此,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负责保管好学校有关教学、教育和生活等固定货物等。保管员的工作职责如:

1、建立账册:

1)学校固定资产账;

2)低值耐久物品账;

3)低值易耗物品:账(包括课本、簿册)。

2、健全制度:

1)请购制度;

2)验收制度;

3)领用制度;

4)出借制度;

5)赔偿制度;

6)报损(废)制度;

7)账卡制度(学校各组织各班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都应设立账卡)。

3、管理财产:

1)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①设立组室分户卡,一式两份,组室与总务处各执一份;

②每学期核对账物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各教室的财产管理:

①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两份,班级与总务各执一份。

②每学期初,将教室内必须的课桌椅等教学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财产卡,交各班主任验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③会同班主任定期检查财产保管情况,学期结束时,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各班管理质量。

④与班主任保持经常联系,对各班平时损坏的课桌等物品及时办理登记、维修、报损(废)和赔偿手续。

4、常务工作:

1)认真负责管理、维护学校财产,保证财矿的完好,防止物品的蛀、潮、霉、损。

1)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做到精打细算,物尽其用,修旧利废,清仓挖潜。

3)加强学习,熟悉保管业务,经常注意物品的库存情况,做到保证供应,避免长期积压而造成浪费。

4)负责对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具、五金水电等的进货、验收、登记、保管和领发工作,建立好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5)负责回收和处理各组室上交的废旧物品。

6)做好教室课椅的登记、配套工作。配合教导处开展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热情,任劳任怨,秉公办事。

7)搞好教具保管室,教具分级分料保管,做到购管、借、用、还等手续完备并充分发挥教具的作用。

财产管理制度 篇8

1、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先经园长同意签字后,再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3、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4、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5、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每学期按各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每两星期按各部门需要,发放一次后勤劳防用品,并做好记录,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6、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7、各部门需要添置物品,先向管理人员请购,再经园长同意签字后,并填好请购单,方可购买。

财产管理制度 篇9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x中学

财产管理制度 篇10

1、各班班主任是小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班级电管员是班级小平台使用日常管理者。

2、学生不得动用所有的多媒体设备,包括电脑、展示仪、音箱、电源开关等。

3、教师应严格按照多媒体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教师需要下载安装软件时,需要做好查杀毒工作,防止将病毒带入主机。

5、使用结束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教设备,情况无误后关闭投影机电源,两分钟后切断控制柜电源并锁好所有的控制柜门,每天放学前电管员要及时给操作台上锁。

6、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意外情况,请切断电源并立即与网管中心联系。

7、保持多媒体操作台的.清洁,严禁把杂物堆放至操作台里面。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降级处理,并相应地要求酌情经济赔偿。

9、准时领取和上交教学电脑和教学展示台和投影仪,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10、各班电教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工作由教导处统一组织。

11、各班电教员负责填写《江临中学班级小平台使用情况记录表》,一周一小结,每周五下午课后将记录表上交教导处备查、存档。

财产管理制度 篇11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财产管理制度 篇12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寝室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教学机房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教具、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1)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调拨价等记账。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本记账。

3、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按照核定的人数统一到保管室领用。

(三)财产的年核及移交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班级财产每学期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负责财产年(期)初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期)末核实验收工作。

2、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一式二份),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管理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的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总务处在学期中对财产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4、财产的年核方法及程序①暑期放假前一个星期,各处室部门、教研组和班主任要按照总务处配发的财产设施目录清单对责任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一次自查,之后总务处派人进行核实验收,并形成财产验收报告。②每个学期结束前,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保管员)要将所有领借、用图书资料或器材追回并整理盘点。学期结束最后一周教务处和总务处联合对以上部门进行财产验收年核,年核办法:查征订目录与实际数字是否相符;查配置帐单、入库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查财物保管、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损坏。根据验核结果形成验收报告。③验收报告要写出财产遗失或破坏的数字和处理意见。(参照财产物资赔偿制度)报告一式三份,分别送办公室和财务室各一份。

5、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必须到总务处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6、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等需要进行财产调整(或负责人变更)有关人员需到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凡是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追查原领用保管人责任。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由相关人员书面上报,总务处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变价处理在工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学校专户。

三、公物的借用与损赔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单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由当事人根据损坏的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学校教职工携公物出校门必须持总务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4、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四、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第一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

第二条: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经查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摆放、取用不当;

2、收发失误;

3、由于未采取恰当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腐烂、霉变、虫蛀、鼠啃等。

4、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第三条: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行进行赔偿。

2、各种财产使用年限:

(1)电工工具:5年以上;

(2)三角板、圆规:2年以上;

(3)收录机:3年以上;

(4)跑表、计算器具:4年以上;

(5)办公桌椅:不能出现刻画痕迹,不得私自撬锁。

(6)其他教学设备设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另见《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

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

第五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资产管理干事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财务室,并通知有关人员到财务室交款,或从其工资中扣回其应赔偿金额,如赔偿较大不能从当月工资一次扣回时,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额不能小于该责任人当月所发工资的50%。

第六条: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 篇13

一、 概述

(一)、为加强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的管理,规范相应程序,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规定的财产指公司办公事务所必需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交通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二、 公司财产的范围和管理

(一)、财产的范围

家具类——办公用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相应附属物等。

仪器用品类——U盘、电话机、MP3、计算器、移动式硬盘、台灯、软盘以及工程测绘、制图用具等。

机器类——电脑及配套部件、打印机、传真机、影视器材及其他办公用机器等。

其他类——饮水机、书画、装饰陈列物、花卉盆景及其他办公用管理品。

(二)、财产管理的`原则:惜财节用,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申购有计划,领用有登记,管理有程序,维护有记录,报废有依据。

(三)、公司财产应当办理登记并编号,登记由总裁办负责,财产使用部门予以配合。总裁办与财务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

三、物品购置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有关物品,应当出具物品申购计划,详细说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价额,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能采购。

(二)、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组织进行,通过综合比价确定供应商,择优采购。总裁办制订供应商目录作为综合比价的依据。

(三)、采购应自总裁办收到经批准的申购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向申购部门作出解释,及时订购并跟进落实。

(四)、采购回的物品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做好财产登记。申购计划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凡未按照申购审核程序擅自采购的,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四、保管与领用

(一)、购置回来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后由总裁办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财产保管记录表。

(二)、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制作台帐,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单编号及日期、领料单编号及领用部门和领用人。

(三)、物品分部门领用和个人领用,部门领用是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物品,如电脑、打印机等;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如U盘、桌椅等。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的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领用应经过审批,申领人填写领料单(属部门领用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交由本部门负责人核准,然后交总裁办审核决定是否同意领用。

(五)、使用保管人应当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将所用物品交还总裁办,登记于财产保管记录表。个人领用的物品随个人调入其他部门的,登记时应注明接用部门,在其调出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减少,在调入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时由总裁办派人监督,应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领用登记相符,发现物品损坏、遗失的,使用保管人应当赔偿。

(六)、使用保管人领用物品时,以前曾领用同类物品的,应当以旧换新,没有移交旧物品的,不予领用。

五、维修和报废

(一)、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财产请修单报总裁办审核,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安排专人维修。

(二)、财产请修单的预估金额超过20xx元时,应在总裁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三)、财产的损坏如属自然磨损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的责任划分是:故意损坏的,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损坏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赔偿,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相关费用由公司和当事人各自承担50%。

(四)、总裁办每月制作一份当月财产维修情况汇总表存档,并提交一份给财务部备案。同时建立财产维修记录档案。财产请修单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财产因损坏、自然磨损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总裁办会同财务部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报总裁审批。

(六)、报废申请被批准的,使用部门应持该申请到总裁办办理核销登记,核销报废财产的编号,并在财产登记表、财产保管记录表上注销,登记后,由总裁办相关负责人在报废申请上注明已办理核销登记。

(七)、总裁办核销登记后,报废申请单应提交财务部作为会计凭证。

六、其他规定

(一)、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如笔、信笺、笔记本等的采购、申领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总裁办制作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明细帐,以便盘点核算。

(三)、需领用时,由本人在总裁办填写出库单,交由总裁办主任审批,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制度附件为:

1、财产登记表(样表);

2、财产保管记录表(样表);

3、财产请修单(样单);

4、报废申请单(样单);

5、财产领用流程图。

财产管理制度 篇14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医院指派人员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各种物资、财产,应建立健全帐目,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院办公室,经院领导批准后列入财务计划或上报学校审批后进行采购。属于回收物资要以旧领新;医护人员请领医疗用品和值班被服等,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发放;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医院的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有。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要报学校有关部门鉴定审批后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报损工作.

6、各种固定资产由院财务按学校有关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财产管理制度 篇15

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严格的控制,保证顾客财产的安全,保证在服务中使顾客感到满意。

2.0范围

适用于服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顾客财产。

3.0职责

3.1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管理处应对顾客财产进行妥善看管,并做好财产进出相关记录。

3.2维修和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对所涉及的顾客财产进行标识,做好记录并进行保护。

4.0程序

4.1顾客财产的识别

1)管理处负责代租顾客已购买的房子。

2)入伙时,顾客的私人信息及资料。

3)顾客的车辆。

4)顾客的邮件报刊。

5)顾客屋内的财产。

6)小区的公共设施。

7)顾客搬出搬入物品。

4.2管理处在接受业主委托代租房屋时,要对所代租房屋进行检查、验证,对顾客的需求详细记录,房屋出租后,要对出租屋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顾客财产的损失。

4.3管理处对在入伙时收集到的顾客信息和资料要妥善保管,并为顾客保密,除公安机关公务活动外,禁止管理处以外的人员查阅。

4.4辖区内的车辆管理

4.4.1道口岗的车管员(护卫员)负责对出入辖区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对自动刷卡的车辆要进行电脑资料核实。

4.4.2当班的巡逻岗护卫员每半小时要详细检查车辆、车况,发现漏水(油)、未关好车门窗、车内有贵重物品或车未上锁等情况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载,同时要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办公室。

4.4.3对车辆和车场的管理按《安全保卫管理手册》执行。

4.5邮件报刊的管理

4.5.1邮局每日将信件、报刊、杂志送到管理处大堂岗,当班人员要在收发记录中进行登记。

4.5.2管理处各大堂当班护卫人员负责将信件、报刊、杂志进行分类,核实后发放给顾客。

4.5.3对于顾客的重要邮件、信函,大堂值班人员要进行登记,并要求顾客在收发记录上签收。

4.6顾客室内财产的保护

4.6.1当维修人员进入顾客家中进行维修时,作业人员应对涉及的顾客财产进行必要的遮挡和防护,保证顾客财产不受损害,完工时要将现场清理干净。

4.6.2对顾客提供的维修产品在使用前有必要进行检验,对合格的产品方能安装,对不合格的产品处理可在征询意见后,按提供方的意见执行,双方人员应在派工单上注明产品情况并签字。

4.6.3当管理处在进行外墙施工时,要求施工人员要对顾客的空调机等财物进行防护。

4.7顾客搬出入物品的控制

4.7.1辖区的顾客搬出或搬入,应请其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搬出的顾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非业主搬迁物品,要请其出示业主出具的委托书或请业主本人到现场办理有关搬出登记手续,方可开出《放行通知单》,当班护卫员凭管理处出具的《放行通知单》对大件及贵重物品进行核实登记后给予放行,《放行通知单》应返回管理处存留。

4.8辖区公共设施的保护

4.8.1管理处要对管辖区的公共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在每日的巡查中发现有损坏处或存在隐患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4.8.2管理处对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按《公共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cop7.5.1-0408《公共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财产管理制度 篇16

一 、财务制度:

1、实行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的干部、报帐员、实物采购、保管员等工作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会计法,应有相互协作监督制约的关系。在理财管物中严格按照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标准办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发给最高不低于教师平均教学目标管理奖。

2、收费制度。根据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等单位核准的收费标准,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在每学期初收足收好应收的费额。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额外收费(上级临时通知的专项经费除外),杜绝由乱收费引发的影响学校声誉的做法。在收费时要开具由市财税局统一印制的发票,所收款项要及时足额上解市财政。

3、审批制度。凡实物采购 、办公支出、差旅费等一切财务开支均需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校长审批。白条限额在100元以下,100元以上都应是正式发票;千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千元以上,由核算中心予以汇款。学校发放的结构工、各项补贴由总务主任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审核、由校长审批后发放。

4、经费报销验收制度。财会人员应严格按自己的职责办事,对经费的支付应按规定进行审核。报销手续要有正式原始凭证,所有支出发票(包括银行里的托收承付款项)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能报销。根据发票注明的日期于一周内由当事人来总务处报销,最迟不超过半月,对不符合财政规定或未经审批和违期的发票,财会人员有权不予报销。凡核算中心退回的不规范发票要补办有关手续。

5、接待制度。严格执行瑞安市教育局瑞教[20xx]177号关于转发市纪委重申落实公务接待若干规定的通知,每次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专门负责安排接待,填写接待审批卡、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经办。本市客人按市定工作餐标准报销。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接待贵宾或上级(指温州市级以上)的标准应控制在每人每餐60-80以内,酒水费外加,超出标准由陪同人员负担。陪客采用分线陪客方法,陪客人员每桌1-2人。

6、预决算制度。每年初由总务处作出经费预算方案,提交校务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各部门要根据预算方案的额度组织活动,不得超预算的安排,每年终时由总务处组织决算并报校务会及全体教职工,以供下年度参考。

7、民主理财制度。财务人员要经常分析经济活动情况,主动向主管校长和上级财会、银行部门如实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8、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肃执行国务院281号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命令,做到收支依法合法。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收费收入。有关责任人要照章办事,违者责任自负。

9、几项开支规定

①出差人员,参加有关会议的差旅要凭有关部门负责人证明签字,公差应由行政值日出具证明,按出差审批权限,审批后予以报销。

②差旅费开支标准: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制订差旅费开支标准

出差地点交通费市内交费住宿费标准伙食补助费标准(略)

凡住宿少于标准可领取50%住宿节约费,超过标准的部分自负20%超过标准80元以上部分自负50%,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的人员不发

住宿节约费,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

凡参加各部门各系统举办的短期(三个月以下)培训学习班,伙食补贴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15元。省内每人每天12元,市内每人每天10元,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减半发给。

因工作需要市内交通费不够者要加以说明按实报销。

凡有会务费的不再领取伙食补贴费。

会议费。根据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在半小时内的不发会议费,在一小时外的每次每人发会议费10元,超过二小时的发20元。校务会或行政人员参加各线召开的会议均不发会议费。

教师职务评审费。学校限报一次评上的评审费,余者教师自负。

1人1天不得重复补贴,补贴额以高额为准。

二、财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凡新添置的固定资产由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将其中一联转交财务报帐员,由财务报帐员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分类明细账,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将此卡,插入相应的分类中;凡领用的固定资产由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出库单,并按使用科室(人)和存放地点设账,保管责任要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做到谁用谁管用管结合。各部门的负责人作为财产保管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学生寝室管理员应将教室、寝室的桌、椅、床等设备落实到每位学生,教工活动器具由工会负责保管,要保证每一件校产都有人管,人人是财产的保管员。

2、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和赔偿规定。

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资料,音体美劳器材、电脑等贵重教学设备每年暑期清查盘点;教室寝室中学生使用保管类设备每学年初登记,每学期末清查盘点验收;处室、段组的办公设备,家具等每学年末清查盘点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经清查盘点或平时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失窃)的要查明原因,凡违章使用管理失职造成的损失要负担修理费或参考原价酌情培偿。对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报废,报损,丢失等)应及时报告实物保管员验收、鉴定和办理注销、赔偿手续,对不能使用的已损资产应凭旧物到实物保管员处调换新物。

3、固定资产添置采购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总务处把需采购的物品数量按期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进行政府采购;凡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并一次性采购万元以下的物品及劳务,或由市采购办委托学校自行采购的,学校应成立采购小组并按文件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同时将采购的物品名称规格,价格予以公开,并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审批报销。

4、不属固定资产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因办公、工作需要须添置的低值易耗品,使用处室或个人先填写购物申请表,经审批后由校采购监督员与使用处室有关内行人共同采购,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校长审批后予以报销。实物保管员应设立低值易耗品登记薄,分别登记购入和领用情况,以备待查

5、奖励和处罚制度。

爱护校产,人人有责,要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共财产教育,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奖励和处罚制度,确保校产安全。对校产保管使用工作做好的第一责任人由总务处提供资料,校长室负责给予表扬和奖励,奖金在目标管理奖中发放,对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坏,丢失随时责令赔偿。

财产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财产划分标准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等物资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财产标准的设备、工具、用具、物品每件单价在100元以上,20xx元以下都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 凡列为上述财产范围的,不论现有在用或是新建、购置、外来赠送的,都应按此规定加强管理。

第三章 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财产管理采用"谁使用、谁保管、谁养护"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所有财产、家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部门领用(含在用)由公司指定专人兼管。

第七条 车辆实行专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交付驾驶员专人负责保管与养护。

第八条 会议室、公共场所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财务部应设置财产分类明细帐,记载以品名、数量、金额(原值、净值)分户帐;低值易耗品只设数量帐。

第十条 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财产管理,按财产(家具)设立品名、规格、数量明细保管帐,定期进行核对,保持帐务相符。

第十一条 年终由财务部、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全面盘点一次。

第十二条 各部门领用财产如有余缺,不得相互调节,必须通过办公室安排,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盘点中发现丢失或损坏的,领用部门(或个人)应查明原因,报由办公室核实。属于自然损耗可根据核实情况予以核销。属于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赔罚处理。

第四章 财产购置与审批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及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负责购置,使用部门应事先填报《资产购置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程序批准的,一律不得预先购置。

第十五条 财产及家具购置,使用部门应说明用途、数量和要求。

第十六条 新增财产,费用报销前应先登记财产帐,办公室发放给部门或个人领用的财产,要建全领用手续,防止流失,加强管理。

第五章 其它方面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和转移。

第十八条 重要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验收后及时办理财产保险。

第十九条 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由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作数量上的收发登记,每年抽查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第二十条 公司购买资料、书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编制资料档案,归档管理,重要资料、书籍借出、归还均应逐一登记。

第二十一条 经管财产的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交代清楚帐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聘用人员到期离职前,应将所使用物品交回,否则将从工资或保证金中扣款。

财产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学校的总务主任、财产保管员是学校财产的专职管理员,对学校房屋、其他建筑、绿化、设备、办公事务用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校各类财产总帐、分类明细账及消耗品帐,管理其它专用教室部门的财产帐。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门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凭学校统一出门证(由总务部门出具),双体日(包括节假日)物品一律不准出校门。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如需外借必须在不影响教学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须填写借用单,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时收回,并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制度执行赔款。

三、领用物品应按“必需、节约”的原则,财产管理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财产管理员记入个人领用卡。领用人签名后即可发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调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财产管理员提出,办好领用和清退手续。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学校的同志,应及时办理好物品清退手续。

六、固定资产如损坏,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经主任批准,填写报废单,送上级部门审批。

七、各种贵重物品应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总务处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单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应根据个人物品领用卡记载的规格、品名、数量进行,由财产管理员写明清退日期并签名。

九、养成爱护公物的自觉性,物品和设备保管不当造成损坏及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并适当的经济赔偿。

财产管理制度 篇19

为进一步强化班级财产管理,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我校固定资产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各班主任为班级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的财产管理;班级任课教师和学生有爱护教室内的设施设备的义务。班级财产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教室财产管理原则上期限为一学年,中途需添加的,必须由班主任向后勤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添加。

3、教室内一切用品和设备发生故障和自然损坏的,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修;若无意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有意损坏,按市场价2至5倍赔偿,被损坏的财产若查不出损坏者,由班级负责赔偿。

4、学校允许损坏财产者自行维修复原;需要学校维修或更换的一律先交费后维修或更换。

5、学校后勤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教室财产的配备、调整、维修、更换。学年初对教室财产清查造册,经班主任核查签字后做好交接;学年末对班级财产检查验收并提出赔偿意见交班主任督促赔偿;学段末全面验收班级财产并开具赔偿清单交班主任督促赔偿,以班为单位开具赔偿单交财务室收缴赔偿款。

二、学生宿舍及其他公共财物赔偿规定

1、学生宿舍由教育处统一调配,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搬迁床位。

2、每个寝室由寝室长负责本室内财产保管工作和执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3、每学期的第一周对寝室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由寝室长签字认可,宿舍内学校财产如有损坏,均有当事人负责赔偿,找不出当事人的,由寝室所有成员共同赔偿。

4、公共场所的财物,如水龙头、路灯、玻璃、灭火器、应急灯、宣传窗等被人为破坏,均有当事人负责赔偿(含人工费),有意隐瞒不报,经教育处查证后,加倍赔偿,并给予校纪处分,通报全校。

5、寝室内不准擅自装、接插座和照明、充电工具,不准生火,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赔偿财产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财产管理制度 篇20

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创建与品牌学校相一致的财产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我校的固定资产大致分为:

1、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衣柜等;

2、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3、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4、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5、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辆等;

6、医疗器械:

7、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8、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9、其它如房产等。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应该是:物尽其用。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财产管理具体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所属部门的财产负责,班主任对自己班级财产负责,个人对自己所管理和使用的学校财产负责。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谁使用谁负责,在管理上实行管用相结合。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由学校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仓库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账,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学校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部门要建立财产帐薄,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账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价值较低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价值较高的由校长签名同意,并填写领用

财产登记单,仓库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教职工调出学校时,需办理完财产移交手续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总务处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煤气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

3、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年终或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财产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

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对于易损零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日用杂品、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每日或一学期有一次报表,不管是谁来领物都应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领导应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财产管理办法:

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

1、各办公室、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班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学生寝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班级的,由那个班主任和该班班长、宿舍长签字后,交该班、室自行保管。

5、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使用者到仓库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班级财产管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椅、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黑板、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

(3)电灯、电扇。

3、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4、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5、凡属违反纪律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必须给予教育,后果严重的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五、办公室财产管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负责制。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均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账,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账与分类账相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学生宿舍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

2、宿舍的财产:每学期初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到人,实行人和床铺定位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

3、宿舍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床、衣柜、空调、电扇等,每学期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每学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员两次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

5、奖励:宿舍中无一公物受损者,以宿舍为单位奖给文明宿舍。

6、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七、以上各类公物的赔偿原则是:

丢失或无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照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行政处分。

财产管理制度 篇21

一、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存货是指酒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财产,是酒店流动资产中的一个很重要项目,其金额占流动资产的较大部分。因此,管好用好存货,是加强流动资产管理的关键。

第二条酒店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库房内的各项物资材料,包括:食品原料、酒水饮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维修材料等等。

第三条存货购入的计价。主要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后出法等等。财务部可根据存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计价方法。

第四条存货管理的要求:

1、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酒店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库存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各部门业务领用需要的情况出现。

2、加强存货的验收制度。对购进的各项物资材料应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在验收数量的同时要验收质量。

3、建立存货的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资材料,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设置有数量金额的辅助明细帐,以利核算与查对。

4、健全存货的领发手续。严格按领用的制度办理领货手续,仓管员凭单发货,明确领发人的责任。

5、物资材料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应实行先进先出的制度,以防止物资的霉烂变质。

6、勤进快运,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资尽可以勤进快运,降低库存以加速资金周转。

7、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物资材料。对近保质期或将要变质的物资要及早发现并进行处理。

第五条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及时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1、按存货的分类,每月盘点一次。年终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

2、做好盘点清查准备工作。确定盘点清查的目的与范围以及具体盘点清查的方法与程度等等。

3、通过盘点清查,认真编制存货盘点表,以反映盘点结果,并据此计算存货溢余和短缺的具体数据。

4、对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问题,应认真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同时要写出情况报告,按审批制度规定,逐级上报,批准后方能进行处理。

第六条食品原料及酒水饮料的库存管理:

1、食品饮料入库前,要根据收货验查单逐一对食品饮料,按质按量进行验收。核对合格后开出验收单并签上字。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与收货员或采购员联系。

2、按各种食品原料、饮料的性能与要求,分类妥善储藏。要经常检查翻晒,防止霉烂、变质和积压。

3、冷库要保持温度,定期刮霜冲洗。干货、饮料库房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搞好清洁卫生,货品堆放要整齐。

4、采用科学合理的保管方法,制定食品、饮品的最高限量与最低储存量。

5、严格领发料制度。发货时需凭厨师长签过字的领料单,经核对无误、计量正确后才予发料。

6、建立发卡和数量明细帐。根据收发单登记货卡和明细帐。经常核对帐卡物使之保持一致。月底同食品帐务员核帐对平。

7、熟悉掌握库存食品的存放量和各厨房的需求量。经常及时地向物资管理员报告有关库存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8、根据厨房需要量和海鲜原料的上市情况,做好食品原料、饮料的申购计划。及时将补充库存计划上报管理员。

9、定期进行仓库盘点工作,如有差错缺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写出报告上报管理员。

第七条物料用品库存管理:

1、严格验收入库物资。根据收货验查单逐一核对入库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开出验收单并签名。

2、合理利用仓库备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物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库房整洁。仓库物品做到先入先出,防止损耗变质。要勤检查,发现霉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管理库房,如采用abc管理法。根据各部门对物品的业务需求量,制定各类物品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储存量。及时制定申购计划上报,督促进货补充库存。

4、建立货卡和物资数量明细幅度。根据收发料单登记货卡和明细帐,经常核对帐、卡、物,以保持一致。月底将仓库帐与物品记帐员的明细帐核对相符。

5、注意做好仓库消防工作。按消防规定堆放物品,留出消防通道,同时做好仓库防盗工作。

6、定期进行清仓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等情况原因及时上报,按审批同意的意见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库存管理:

1、酒店的低值易耗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床上用品。主要有羊毯、鸭绒被、床罩、枕芯等。

(2)布件。主要有床上用布件,洗理用巾、餐厅专用布件、各种帘套等。

(3)器皿餐具。主要有金属类、玻璃类、陶瓷类、厨房用具等。

(4)工具类:主要有度、量、?具、公用工具、个人工具、计算工具等。

2、低值易耗品领用一般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领用前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各部门凭报废单、领料单来领用新的低易品,属新增或定额管理范围内的,需先经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核准。

3、对部门领用的各类工具,仓库要建立在用工具卡,并按更换、报废办理有关手续。

4、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及分期摊销法。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其形成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

第二条酒店固定资产的范围是:

1、房屋建筑物,包括酒店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电子计算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洗涤、维修器械等设备。

3、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4、家具设备。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

5、电视及影视设备。包括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照相机、幻灯机等。

6、其他包括健身房设备、消防设备及地毯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计价的确定:

1、由建筑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所确定的价值记帐。

2、购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产品税及增值税。

3、在原有固定资产上改扩建的,按原有的价值,加上改扩建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减支原固定资产不需要用和报废部分的原始价值计价。

4、固定资产大修理工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但在大修理同时进行技术改造开支的部分,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

5、盘盈的固定的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即按照当前生产价格重新购建该项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记帐。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在酒店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各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

1、工程部: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器及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等。

2、各使用部门或总务部门:家具设备、地毯、交通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3、保卫部:消防设备。

第五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1、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2、对归口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应根据财务部统一开设的固定资产卡片,填列有关固定资产详细资料,并按类别和使用部门顺序排列、编号、保管,并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登记薄及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卡片等资料保持一致,定期进行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用,一份送使用部门。

3、制订财产、设备检修制度,并根据检修制度编制保养修理(包括大修理)计划,并督促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提出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出租、出借、报废、清理等手续,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清点,每年至少一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卡实相符。

第六条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配合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帐和明细登记薄,掌握全部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帐、卡、实相符。

3、协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第七条未使用,未需用固定资产根据存放地点或所使用部门,落实保管责任,由财务部和保管部门分别建立登记薄登记。

第八条不论任何资金渠道购置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必须由财务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列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由上述部门在验收单上签章同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使用部门。

第九条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经使用部门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财务部门。

第十条一切固定资产的出租或出借都须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并将合同正本交财务部门保管。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无权对外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未办妥任何固定资产不得借出酒店,酒店出租的固定资产就照提折旧,所得租金冲减费用中相应的折旧费,余额部分列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定期清查盘点,清查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研究解决,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处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日久或损坏,需要报废时,由酒店主管经理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确实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固定资产报废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归口部门办注销和清理工作,固定资产作价的残料出售时必须经鉴定小组议定价格,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作价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整体出售必须根据国家物资政策办理。

第十三条计算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酒店的固定资产一律按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折旧年限现在规定为:

1、房屋为20年

2、机器设备为10年

3、运输设备为5年

4、办公用具等为3年

第十四条各类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比例规定如下:

1、营业用房屋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10%。

2、旅游汽车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20%。

3、其余各类固定资产(包括非营业用房)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5%。

第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家具地毯、交通运输工具。

3、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下列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

通过局部轮番大修理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期间不计提折旧。正在申请报废尚未批准的固定资产应转入不需要使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大修工作,凡有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大、中、小修划分标准的,发生的中小修费用就由成本费用开支。大修理费用用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采用按月预提大修理费用的办法,大修理提存率由企业主管部门获得同级财政部同意后核定。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核算为了准确反映各大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在固定资产一级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有:房屋及建筑特、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设备、地毯、电器及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其他设备、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要固定资产等。

财产管理制度 篇22

1、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有专人保管。

2、凡属园里的资产均要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财产的增加、或减少必须有保管人员填单,园领导签字。

4、贵重仪器、专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发现有损坏应及时维修,上报园领导。

5、幼儿园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签字方可。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每学期开学、结束时保管人员要核对固定资产。

7、财产保管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办理交结手续。

财产管理制度 篇23

1、学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据为己有。

2、每学年初,学校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核查。

3、各班课桌、凳、门窗实行与班级承包,谁损坏谁维修。

4、杜绝学校财产私自外借。

5、经常利用晨会、班会、学生会,教育学生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校园树木、花草分班级管理。

6、学校财产人人关心、爱护、互相监督。

财产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投资品种。

第三条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连续12 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财产管理制度 篇25

一、 采取由班级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的制度。

二、 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处理。

三、 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四、 对无故损坏公物如殴气、打架或随意乱刻、乱写、撕下编号等现象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应查明损坏者及其原因,如查不出损坏原因则由班级集体赔偿。

五、 班主任或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好教室财产保管清单,如须修理应及时总务处填写保修单,由总务处派人修理。

六、 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对打破的玻璃要立既报总务处修理。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等。

七、 本制度从20xx学年开始执行,并纳入示范班、合格班评比内容之一。

财产管理制度 篇26

(1)学校所有教学、生活设备、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图书、仪表、房产均受本制度的制约。

(2)凡教学、办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须购置的物品一律按计划执行,做到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有执行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安排采购。

(3)年级(教研组)、办公室向学校领用教学、办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围,由处室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或报告,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4)仓库、图书室、实验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图书、器材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条理化,入库存放图书、实验仪器器材、物品等必须做到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总务主任要经常组织人员对仓库进行盘点清理。

(5)在校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6)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部门主任及年级组长,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航模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总务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教务处主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7)总务处协助财务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8)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财产管理制度 篇27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财产,实验室、微机室、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播音室由政教处负责,教师办公桌椅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财产管理制度 篇28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购置、保管、使用管理,节省开支,增强全体师生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划分

1、教室:凡属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生用的课桌凳由使用人负责。在新学年开学时,教室内所有财产实行交接制,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由新接班主任对所有财产负责。

2、办公室:属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负责,公共用品,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如遇办公室调整也实行交接制。

3、功能教室:由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4、专用工具和器材:如录像机、照相机、厨房设备等,由学校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二、检查制度

各校区购入的`任何物品,总务人员须在有证明人监督下,对照货物清单,登记入库。如发现物品短缺或破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校区校长汇报,重大情况应向校长汇报。固定资产的购入,还须做好向会计核算中心的入账工作,并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处室和保管人;校区总务也要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查对。

任何人到总务处领取物品,须在领物登记本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领取日期,并与总务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

校区总务每学期末对库存物品入库、出库账目进行核对,做到账目清楚,帐实相符。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然后将有关数据报送校区校长。

对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每学期初进行交接、核对,期末清点、入库。保管人或使用人对学校财产如有损坏、遗失按赔偿办法进行。

三、赔偿办法

1、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20%-50%赔偿。可修复的按维修价格的20%-50%赔偿。

2、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非因公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可修复的按实际维修价格赔偿。

3、学生在正常学习、劳动中,因不慎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的,根据实际情况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50%酌情予以赔偿。实验仪器设备损坏按实验仪器赔偿制度执行。

4、学生因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坏或报废和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如情节恶劣,影响较大,应加倍赔偿。

5、经批准给外单位借用的设备如造成损坏的,按折旧后余额100%赔偿。

6、对丢失、损坏的公物,当判断不清责任者,由管理责任人负责,属办公室或班级共管财产由集体赔偿,属个人负责的由个人赔偿。

7、各类赔偿由校区总务处负责处理,情况特殊的由校区校长负责处理。各校区的赔偿金一律按财务有关规定上介学校账户。

8、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学生在教学、劳动、学习中使用设备属正常磨损、自然损耗或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9、赔偿程序

教师损害的财产由当事人直接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各总务予以受理;学生损害的财产由该学生所在的班级的班主任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校区总务处予以处理。

四、财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确属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要办理报废手续,由校区总务填报废单,经总务主任同意、校区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办理报废手续。

2、学校非固定资产类的实物报废,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校区校长批准,由校区总务登记备案。

财产管理制度 篇29

一、财务审批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二、内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全园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园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园公开。

财产管理制度 篇30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一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

各教师财产负责人为本人;

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

各专用室(含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音、体、美、劳室、体育馆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承包业主;

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宿管员,田径场(含篮球、排球、羽毛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二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账并立下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

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四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五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六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三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八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九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一条、校长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四章 赔偿制度

第十二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

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

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

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四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五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甘泉县高级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十六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八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九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填写离校通知单,最后校长签字后由校办公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提交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 篇31

爱护公物是每个青少年的美德,是履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树立新校园的实际行动,为此订阅下列管理办法。请各班遵守执行,做到公物从爱护、人人负责、相互督促。

1、各班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及班级指定的财产管理员组成财管组,负责保管本班财产。

2、各班财产管理员按每学期开学移交的财产清单,认真负责地做好保管工作,当有公物损坏时,及时告知总务处保管员,由总务处负责处理维修。

3、教室的`门窗应轻开轻关,严禁脚踢或冲撞,上体育课等全班离开教室时,必须关好门、窗、关闭日光灯、电扇,放学时应将教室的所有电气开头关闭,锁好门、窗。

4、遵守各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馆室的规章制度,爱护各馆室的设施财产,如随意损坏财产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赔偿、教育及处分。

5、教室清洁工具要爱惜使用,统一摆放,妥善保管,禁止用此打闹,戏耍、严禁乱扔粉笔或在黑板上乱写乱画。

6、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擅自进入花坛,严禁攀枝折花、采摘果实。赔偿、扣分、奖励条例附后。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