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管理制度最新3篇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1

1、住宿员工应经综合部批准后,到财务部预交押金xx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对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调换房间者处xx元罚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舍长的管理,违者予以警告并处10—xx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搬出宿舍。

3、爱护宿舍内的门、窗、床、衣橱等公共财物,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5、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xx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xx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7、住宿人员上班、外出等室内无人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违者予以警告并处xx元罚款/人次;期间,室内发生物品丢失、被盗追究其相关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8、禁止在室内、楼道、房间门口堆存垃圾、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洗头、洗澡、泼水,违者处xx元罚款/次。

9、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0、严禁将外人带入宿舍内;严禁容留xx、朋友或辞职、辞退人员在宿舍内住宿,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1、未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宿舍楼内,一经发现或被xx处xx元罚款/次。

12、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贴、乱挂、乱画,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3、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4、讲究xx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5、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xx元罚款/次。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2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 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 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 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 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 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 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 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 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 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 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五、除原价赔偿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罚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电炉、应急灯等炊具或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三、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更换灯头及改装宿舍内线路等行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一切违禁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当场没收;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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