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制定薪酬待遇管理制度呢?薪酬对于员工的重要性主要体现为经济保障功能、激励功能以及社会信号功能等三大方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1
1.目的:
规范各级员工薪酬,稳定员工队伍,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
2.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业务员底薪及提成按《业务提成方案》执行)。
3.内容:
3.1薪资:
3.1.1薪资组成:总薪资=岗位底薪+职务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技术提成+业务提成+补贴
3.1.2岗位底薪: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岗位而设的岗位薪资,不同岗位底薪不同,主要定额标准为其职务高底、工作责任及工作难易程度。
3.1.3职务补贴:本公司人员的职务补贴根据各人员的技术等级、管理职称分级补给(业务员除外)。
3.1.4绩效奖金:
3.1.5全勤奖:指除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时间全勤参与工作的,如果当月出勤状况为满勤,全勤奖为30元;工伤假按实际批准日期不扣全勤奖,当月病假或事假在一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即无全勤奖。当月迟到和早退总数在三次(不含)以上或当月旷工一天(含)以上者,当月均无全勤奖。
3.1.6技术提成:技术提成只针对本公司正式技术人员(未满试用期的技术人员不享受技术提成),各部门事务性人员、职员及专职管理人员不享受技术提成;根据公司各部门人员技术特点及各工作性质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提成比例如下:
3.1.5.1硬件部:硬件部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参加大型网络工程,工程量较大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可每天补贴50元给该技术人员;装机提成为50元/每台
3.1.5.2软件部:软件部网站建设项目按合同全额的3%提成;软件项目原则上按合同全额的5%提成,但若该软件属行业软件,可同时提供给5个(含)以上客户使用的,须按3.5.2.1项提成:
3.1.5.2.1若该软件项目的销售额如在5个(不含)以下,即按每个定单的5%比例的提成;若该产品的销售额在5个(含)以上10个(不含)以下的,即按每个定单的2%比例的提成;若该产品的销售额在10个(含)以上的,即按每个定单1%的比例提成。
3.1.5.2.2软件部各技术项目若为合作完成,各人员根据技术难易程度享受提成,主要提成依据为《客户合同报价单》,各人员根据所负责的模块(项目)享受相应提成。
3.1.6业务提成:本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按《业务员提成方案》中的相应比例享受业务提成,但不享受该方案中的底薪待遇。
3.1.7补贴包括:通讯费补贴、摩托车补贴、其它补贴。
3.1.7.1通讯费补贴:主要是针对因工作需要而对外有业务联络的业务人员,具体标准如下:
①满试用期后的业务员、硬件部技术人员各补贴50元/月;
②业务主管、经理每月补贴100元/月;
③业务经理150元/月;
④特殊对外技术、管理人员(或特殊对外业务联络人员)的通讯费用金额由总经理特批。
3.1.7.2摩托车补贴:硬件部技术人员及业务部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有条件可提供摩托车的,公司予以支持并每月补贴油费100元。
3.1.7.3其它补贴:因员工该月表现特佳或有特殊工作表现者公司将予以一定补贴,具体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具体工作表现定,最高金额为200元。
3.2福利:
3.2.1福利包括:生日补贴、伙食补贴、有薪假期、保险。
3.2.1.1生日补贴: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本人生日当月均可享受50元的生日补贴。
3.2.1.2伙食补贴:为提高员工伙食质量,公司每月予以食堂补贴150元的煲汤费。
3.2.1.3有薪假期: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如下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节:5天;劳动节:2天;国庆节:2天。
3.2.1.4保险:因工作需要,公司内所有对外人员(如:维修人员、业务员)试用期满后,公司将予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3年资:
3.3.1公司全体人员都享有年资,年资从入职之日开始计算,每满1年即可获50元年资。
3.3给薪及调薪:
3.3.1各职位新进员工,原则上均按各职等的第一薪级给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高支薪等级二级至五级。
3.3.1.1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3.1.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3.3.2正常调薪:公司根据营业成长状况,在每年6月及12月底对员工的底薪实施调薪;调薪幅度一般在原职等上调高1-5级,调薪一次最少可调高一级,最高可调高五级。
3.3.2.1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当月不考虑调薪:
①未满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一年者;
②在近半年内停职或累计请假一个月(含)以上者;
③正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
3.3.3异动调薪:本公司所有岗位异动的员工必须有一至三个月(不得少于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享受该岗位试用期薪资及职务加给,试用期满后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实行调薪。
3.4年终奖金:
3.4.1公司根据营业状况将对所有满试用期的员工(业务员按3.4.4项发放)发放年终奖金,具体金额将根据该员工底薪及本年度服务时间、技术(管理)职称、工作表现(业绩)等来确定。
3.4.2年终奖金核算方法:员工上年度12月份底薪额÷12×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技术(管理)职称系数(见《岗位底薪标准》的“年终系数”项)+工作绩效奖金(包括工作表现、态度、业绩等)
3.4.3“工作绩效奖金”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特定,一般在50-500元之间。
3.4.4满试用期后的正式业务员可享受本人该年度平均底薪金额(试用期期间底薪除外)的年终奖金,具体核算标准:本人该年度总的底薪总额(试用期底薪除外)÷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除外)=该年度总的年终奖金。
3.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在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①员工缺勤,如请假、旷工等,每缺勤一天按8小时扣除该月正常工时,不够一天的按实际请假工时扣除;
②借支金额;
③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出现的罚款金额;
④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按规定扣除的正常薪资系数;
⑤伙食费用。
3.6薪资发放:
3.6.1在20__年4月份(含)以后入公司的员工,每月薪资计算期从上月1日到31日止,在20__年4月份(不含)以后入公司的员工,按原方法计算(即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止),公司发薪日期为每月的28日。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2
一、 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厕所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
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厕所、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厕所、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
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三、保洁员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 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 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 清扫三、四楼厕所;
5、8:30—9:00 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7、10:00-11:00 清扫三、四楼厕所。
下午:
1、13:00—14:0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 清扫三、四楼厕所;
3、15:00—16:00 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内容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四、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⑽蕹就痢⑽匏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
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厕所清扫标准:
1、厕所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厕所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厕所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厕所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厕所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厕所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
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五、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六、监督、检查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七、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3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不固定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员工所属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项目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4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依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依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依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 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其它
6.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依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若公司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 各类补贴:
6.5.1 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工龄、出差补贴等。
6.6 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7、试用期薪酬
7.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8.1 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薪酬委员会依据经营状况决定。
8.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8.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9、薪酬的支付
9.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____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9.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9.3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D、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F、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元/月,不含年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5档(元/月),档差1000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8档(元/月),档差500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档(元/月),档差200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二)月薪制。适用于中基层非经营部门中基层管理及技术员工。
实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其中:
中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
基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8:2
(三)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与效益奖金相结合,效益奖金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岗位补贴+效益奖金
(四)特殊工资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场竞争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现有的薪酬体系不能够包容的职位,按劳动协议确定薪酬的结构与发放形式(一般按年薪发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资制。保洁、保安、司机、厨师等职位实行固定工资制。
(六)计件或定额工资制。指作业层。
第五章薪酬调整机制
第一条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
薪酬调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的变化与个人的变化。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内部的变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
个人的变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质、绩效的提高与职位的变化。
第二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薪酬调整
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薪酬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第三条组织结构调整带来职位变化方面的薪酬调整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职位变化方面薪酬调整的流程: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位岗位评价、职级和薪档区间的确定;人力资源部提出详细的报告与方案;公司高管层讨论通过后执行。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个别职位调整可以直接参照相关职位的职级和薪档区间进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除独立董事) 薪酬制度;负责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7.2 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 公司有权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补充。
第三章 监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监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标准。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 3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十五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 第二十四条 薪酬核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或整体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 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
薪酬待遇管理制度2023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计件工资制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根据工人的产量按月考核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季节工、学员工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 。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由企管计划部考核发放超额奖金。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S A B C D 副总经理 1.3 1.0 0.7 0.4 0.1 部门经理 1.3 1.0 0.8 0.6 0.4 普通员工 1.3 1.1 1.0 0.8 0.6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公司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
第16条: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7条:公司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
第18条: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计划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9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20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21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23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4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5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6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7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8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9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30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1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3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其他委员包括各中心、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第33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4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
,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5条:企管计划部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6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25日。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7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8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9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0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1条: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