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班主任老师、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二、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三、学校食堂应遵循零利润的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从业人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做给学生的饭菜要确保数量和质量。
四、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五、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六、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 “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八、学校不准购买四季豆、野蘑菇、发芽的马铃薯给学生食用。
一律杜绝凉拌菜。
九、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一、进入形体训练室按指定橱柜存放衣物就座,保持形体训练室整洁。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形体训练室内音响设备、教学光盘、服装道具。
三、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保证教室整洁,镜面干净。杜绝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等垃圾。不准存放与教学无关的物品。
四、正确使用教室多媒体、音响设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结束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五、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使用教室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将橱柜收拾干净。
1.本室用于形体教学和兴趣小组,不得挪为他用。由形体教室负责管理。教师应发挥其功能性,认真上好形体课。
2.学生应服从形体老师的指导,认真练习,不怕苦,不怕累。
3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进入本室应换上干净的形体服和练功鞋。
5.室内各种器材安放要整齐,学生不得乱翻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形体室道具、服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一律不准外借。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管理员要做好使用记录,定期对室内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学生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