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选25篇)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一)实施住宅区人性化管理
我们把人性化物业管理理念确定为:尊重每一位业主、住户,尊重每一位管理员工,在管理、环境、空间各个层次和环节营造既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又有明确的行为规则的这样一种和谐、有序的环境和氛围,从而使人们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人们对工作、生活、文化上的品味需求得到满足。我们坚持做到:每一套物业方案的实施要得到业主、住户的充分认可,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要得到管理员工的普遍认同,在物业管理的各处细节,体现对人的珍爱与关怀。
(二)充分依靠单位组织,发挥业主的自治、自律功能
成熟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决不是管理公司的单向推动,而应该得广大业主的真诚回应,变单向推动为双向共管。只有启发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增强业主自治、自律功能,使业主自治、自律与专业化物业管理相结合,同时充分依靠医院的行政领导,才能使zz医院职工宿舍区的物业管理真正得到升华。为此,我们将紧紧依靠三医院(尤其是后勤部门)的行政领导,发挥zz医院职工宿舍区广大业主的作用。
(三)确保医院职工宿舍区优美的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的目标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发展,对zz医院职工宿舍区来讲,我们将通过总体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的软、硬件设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物业管理的`要求,提出改善环境、改造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确保zz医院职工宿舍区优美的生活环境。
(四)建立家政服务中心
家政服务中心为业主提供保姆、家教、钟点工、特别护理、代订牛奶等多方面的服务,让业主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1、保姆服务:为有需要24小时照顾的老人、儿童或病员的业主提供全天候居家保姆服务,保姆在业主家居住,和业主共同生活,每周向管理处家政部提交一份由业主签名的《保姆服务工作评估表》,作为对保姆服务质量的考核依据。为注重私密生活的业主提供透明人居家保姆服务,保姆由管理处集中安排食宿,尽量选择业主上班或其他不在家的时间为业主提供保姆服务,尽量减少保姆对业主生活的影响。
2、家教服务:代业主聘请家庭教师,建立家庭教师教学辅导质量档案,向有需要的业主推荐优秀的家庭教师。
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床位和房间、留宿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财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4、宿舍公有财产由财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5、教师宿舍水电开学后已经整修完毕,如果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请自行修理。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上班时间禁止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源,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8、室内及走廊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剩饭剩菜、纸巾、厕纸等绝不允许倒入厕所下水道以防堵塞。如果个人房间下水道发生堵塞,请自行修理。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3、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并没收。
14、禁止往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或向窗外门外倒水。禁止在走廊内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15、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6、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连续30天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学校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
17、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18、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财务室、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一、员工入住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煤气费、管理费由员工自付,电费每月有250度可供使用,超出部分由员工自付,房租由公司负责。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宿舍长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5.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9.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绩效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
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6.宿舍内严禁喝酒,吵架如发现按店内规章制度处罚。
7.贵重物品不得随处乱放。
8.节约水电,违者罚款10元。
9.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私自带人进入宿舍罚款50元。
10.宿舍不准使用高负荷电器(如电磁炉,高压锅,电饭锅)和私拉电线,接电源,违者没收并罚款20元。
为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宿舍和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住宿教师要做到以校为家,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做到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损坏公物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总务处。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随便带外人进入学校和宿舍。
三、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电及时关闭开关。
四、安全用电,预防火灾,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开关,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故障的要赔偿损失。
五、冬季用电褥取暖,起床后要把电褥插头拔掉,防止引发火灾。
六、教职工调离本校或迁出宿舍的要告知总务处,办理公物清点,移交钥匙。
七、假期需留校住宿的教职工应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
八、住宿人员若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惩处或取消住宿权,造成公物损坏或应照价赔偿。
为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为保证职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现有的三幢住房,提供给分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需转租和转借他人,须向学校报告,以便于管理。
2、住户要教育自己的家属遵纪守法,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不得在宿舍区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等)带入宿舍区,不许在宿舍区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必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设立专户水电表,住户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缴交水电费。如发现偷水偷电者,学校给予标准量的五至十倍罚款,严重者停水停电进行整顿。
5、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区地面、楼道、卫生间、盥洗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放到垃圾池内。楼梯通道轮流搞好卫生。不许在宿舍区饲养家禽。
6、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不得在房前房后乱搭乱建乱种它物,影响校容校貌。
7、春节等重大节日,学校指定在旧水池旁边搭灶生火,严禁在其它时间或其它地点生火。
8、宿舍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上课期间一切车辆不得停放在教学区内的任何位置。
9、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大门晚上11:30关闭,若有室内外装修者中午12时半至2时、晚上10时后要停工。
10、要自觉维护宿舍区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1、住户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发现盗贼或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拉长铃为学校警报铃,各人要急速集合。
12、住户不得将学生带到宿舍区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13、学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住户要严格服从学校的管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100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钥匙的人乐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宿舍管理机构
第一条教师宿舍由教师共同选出的宿舍长何淑平管理,教师宿舍长由园领导、后勤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宿舍长直接领导各室,负责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及安排。
第三条宿舍长职责
一、安排并监督住宿人员轮值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二、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园务制订的各项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三、及时搜集、反馈宿舍员工动态、意见;
四、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园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二、教师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及监督。
三、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保证门、玻璃及窗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沙发、床底地面;
(3)宿舍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每天必须清倒门口垃圾。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面、柜内、书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摆放要整齐。
3、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并及时清倒。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2)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四、寝室卫生每周五检查。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xx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方,用电为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匪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
14、晚上: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品类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卫生值日表见附表),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对内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上班时间除工作原因外,员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滞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宿舍的须经过行政部经理的.批准。无特殊原因员工私自返回宿舍滞留,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技术服务部的员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门负责人后告知行政部。
(3)员工自己的贵重财物应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5)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每房间住3人。
2、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位置。
3、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5、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
6、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住宿人员应在上班期间或舍内无人时关闭空调。
三、安全管理
1、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及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总公司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为保持宿舍有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
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本医院的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秩序良好、安全的住宿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医院内全体住宿员工;
3、责任部门:医院员工宿舍管理由后勤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申报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
二、入住和退宿的相关手续:
1、医院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2、住宿员工由后勤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经院办公室备案,从库房领取行李到员工宿舍入住;
3、院外宿舍为医院租赁住房供员工住用,医院承担住房租金及冬季取暖费用,水电费100元以内(含100元)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住宿员工分摊;
4、患有传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申请住宿;
5、退宿: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3日内向后勤部申报退宿,由后勤部到办公室备案,退还所发物品,后勤部收回钥匙行李后方可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医院强制迁出。
三、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点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宿舍里不准大声播放电视、音响,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罚款处理;
2、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各宿舍制作卫生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持宿舍清洁,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顺畅,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离开宿舍及时锁门,不合格者罚款10元/次;
3、宿舍涉及原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由后勤部负责,宿舍内设备的非正常维修费由住宿人员负责;
4、未经后勤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5、住宿员工不得私配钥匙给非医院人员,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并追究其责任;
6、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7、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房屋结构、上下水管道和电器线路;
8、保持高度防火、防电意识,不准私拉电线或使用寝室配备以外的电器,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电视关、插排断电等,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9、不得在宿舍内放危险品、易燃品,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10、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节约用水,做到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后勤人员;
11、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违者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12、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4、贵重物品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在宿舍内,否则丢失自负;
四、附则
1、后勤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至少一次,不定期突击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辞退;
2、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2、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5、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二、卫生管理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由办公室文员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车间主管负责制的.管理办法,寝室长配合办公室制订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
二、员工入职后由本人申请,办公室登记并安排住宿,员工不得随意自行安排和调整房间,违者罚款50元。
三、员工辞职(或被劝退、开除等),将钥匙上缴办公室、在履行辞职相关手续后,在寝室长现场监督下,即搬离职工宿舍,不得逗留,违者按100元/天标准当月工资中扣除。四、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五、车间主管有权合理安排和调整房间人员,任何人不得拒绝;有异议可向公司办公室反映。
六、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垃圾随时清扫不得堆积,不得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100元罚款,七、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挂,起床后被子要叠放整齐,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八、车间主管与本宿舍人员相互协商值日生,值日生负责全天卫生,公司监督宿舍卫生。对值日生未按要求值日给以处罚,不达标处罚30元//次,不值日处罚50元/次,严重个人卫生影响其它人员生活,公司给劝退外住,不以补贴。个人及宿舍垃圾本人负责只带楼下垃圾堆,乱扔乱放给以处罚
九、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能器具,违者造成后果自负。
十、宿舍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20xx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一、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在宿舍留宿,遇亲友来访,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1:00;随意接受他人留宿一经发现处罚500元。如宿舍发生盗窃或其它任何事情都由本公司接收人负责。宿舍住宿员工要遵守作息时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23:00,逾期影响他人休息者,20元/次罚款。
十二、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夫妻间除外),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三、宿舍内安有电器插座、空开等装置,凡私自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十四、宿舍为公司给员工提供之福利,房租费用由公司支付,每人每月用电为5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十五、互帮互助,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十六、员工家属需常住公司宿舍,需本人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与公司签定协议之后方可入住,未签定留宿按十一条处罚。
十七、宿舍采取日评分制,由办公室和车间考评。日10分制,满分10分,月合计前2名奖励,第1名奖励100元,第2名奖励50元;合计倒数第1处罚100元,倒数2处罚50元。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演奏乐器、播放高功率音响设备干扰他人休息。
2.严禁改装电源插座或更换电路电源。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挑衅和骚扰。
4.严禁破坏公共财产和公共设施。
5.严禁持有公共物品和存放有毒、易燃、爆炸性、致命武器、武器和其他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饮酒、打架、盗窃等违法活动。
7.严禁无任何理由乱动消防器材。
8.严格禁止饲养任何动物。
9.宿舍主任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班表,监督卫生值班人员的工作,检查房间设施,报告日常维护情况,检查和消除隐患,安排入宿人员的床铺,清点离宿人员的物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清洁等。
10.宿舍的卫生任务分配由宿舍长书写并张贴在宿舍内。
11.所有员工应按照宿舍长安排的'时间表轮流担任卫生值班人员。卫生值日官应当负责当日宿舍的卫生和清洁,并提醒全体员工按照要求自理床铺和物品,使其保持整齐。
12.宿舍所提供的设施须由舍监监督。入住后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宿舍总监处确认,确认文件一式两份,公司档案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13.宿舍内的非个人物品应由宿舍负责人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占用或损坏。
14.宿舍内的非私人设施,非自然损害由责任人按价格赔偿,赔偿费用由宿舍内不能明确责任的人员平均分担,自然损害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维修。
15.未经厂长批准,宿舍内的非私营设施不得搬出宿舍,否则将从工资中扣除。
一、职工进入工地后,必须先到你所去的项目部报到,安全培训;然后由项目部负责人出具证明,写明户籍、年龄、性别、工种到生活区安排宿舍。
二、不管是管理人员或是职工进入工地后,一律统一安排宿舍、不得乱住,如发现有人撬开门锁后住进宿舍,视为小偷;立即送保安部处理。
三、宿舍内禁止用电做饭、烧水;禁止用煤气炉做饭、酒精炉,不准用电热毯;如查住
罚款200元,大家要有消防意识,防火意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四、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挂、开门等设施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的`,按价赔偿,职工离开宿舍,结账时,从工资中扣除。
五、一定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干净、整齐。
六、住楼上的职工不准从上面往下倒脏水,避免发生矛盾,不听劝阴者,罚款50元。
七、职工宿舍内的财物,自己一定要保管好如发现有人偷别人的财物,扭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职工离开宿舍不住时,必须通知宿舍管理人员核实情况,方可结账。
九、大家走到一起工作,要搞好团结、讲文明、讲礼貌、不准打架斗殴,不听劝阻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准搞非法活动,不准在生活区内随便大、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