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三篇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通过对标书、合同(草案)或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其内容明确,并能准确理解用户或发展商的要求,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类租赁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标书、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及口头订单等的评审。

3.0定义

订单:指对要求进行说明的文件或记录。

4.0职责

4.1总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或标书等重大项目合同的评审。

4.2房屋、电话租赁合同其他一般性服务合同由合同涉及的部门负责人组织评审,公司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

4.3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由机电班长或订单接收人进行评审。

4.4合同评审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0工作程序

5.1重大项目合同(如物业管理项目标书、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评审。

5.1.1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通过与顾客了解接触、沟通联络以及对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来了解顾客的真实需要。

5.1.2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总经理主持召集专题会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标书或合同草案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等进行评审,确认本公司有能力达到用户或发展商要求。

5.1.3对合同的评审确保

a)在签订合同之前,各项条款内容明确、合理;

b)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能力,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决;

c)当合同变更时,应重新评审,评审后更改的内容及时准确传达到有关部门o

5.1.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记录》上填写评审记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5.1.5 《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o

5.2一般性服务合同(如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契约,房屋、摊位租赁及电话出租合同等)的评审。

5.2.1在合同签定之前,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的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如合同有标准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评审,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5.2.2《合同评审记录》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保存。

5.3维修或安装订单的评审

5.3.1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出现的'属于正常服务范围之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电主管或订单接收人评审,或记录后预约现场评审。

5.3.2如用户的要求内容不明确时,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评审并做出答复,将结果记录在《维修通知单》上。

5.3.3上述评审记录由管理处负责保存。

5.4合同的修改

5.4.1合同的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需修改问题时,均有义务就待修改条款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意见。修改后的合同要进行重新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6.0相关文件

6.1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4.3章

6.2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职责描述'3.2章

6.3 《合同评审记录》-qp-08-1/b

6.4 《维修通知单》-qp-06-4/b

6.5 《经济效益分析意见》或《可行性分析》(不定格)

6.6 《物业管理投标书》或《物业管理方案》(不定格)

6.7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不定格)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借阅、分发、转交、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资料完整、有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处接收受控版本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3、职责

资料员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借阅及回收,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接受图纸资料的保管、使用、并对丢失图纸资料负有加倍赔偿的责任。

4、程序

4.1资料员负责所有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回收、管理工作。

4.2资料员根据项目分工及施工单位将图纸资料进行发放。

4.3质检员、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到资料室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4图纸资料一人领取一份,不得代领代签或一人多份。

4.5图纸使用者须保持图纸的整洁、完整,专工资料员按期检查图纸资料的使用情况,并对损坏、丢失者提出索回或赔偿额。

4.6图纸资料的移交须经资料检查核对后进行,由资料员提出丢失、损坏赔偿意见。

4.7施工单位变换或撤出,资料员应收回原施工单位图纸资料并转交新施工单位。

4.8施工处主任、专工有权对用图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图纸进行调拨,使图纸资料在工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9经专工同意,有关部门或人员可向资料室借阅图纸资料。

4.10根据发放到施工处图纸的受控序号,施工处分配顺序:资料室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篇3

目的:

规范职工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住宿:

1、如监理合同约定业主提供住宿,按合同执行;

2、如业主不提供住宿,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住宿;

3、项目监理人员如安排现场住宿,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在工地留宿时间超过一周,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公司备案;

4、监理人员不得向所监项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提出住宿要求;

5、如确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内的住宿配合,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会同业主与承包商商洽。

就餐:

1、监理人员就餐解决方式如下:中餐补助200元(现金或餐券),晚餐提供固定就餐地点统一就餐;

2、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商处就餐。

3、如在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处就餐,餐费由就餐人自理。非监理机构成员和本公司检查人员不得在承包商处就餐;

4、如在承包商处就餐不结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勤生活设施:

1、监理人员统一安排固定地点住宿,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

2、住宿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器具,监理人员自行维护;

3、住宿场所基本不提供开伙设施;

4、生活用品自备。

后勤费用核算:

1、住宿所提供的房租、物业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

2、监理人员住宿所产生水、电、气等费用,由住宿监理成员自行负责,公司补助100元/月/套;

3、监理机构自行开伙,安全及费用自行负责;

4、固定住宿场所内的设施要求住宿人员合理使用,加强保管,如造成人为破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5、监理人员夜间外出结伴而行,外出时间不得迟于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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