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 的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确各部门使用公司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现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第二章 定 义
会议室指的是1个大会议室和1个小会议室。
会议室用途:公司会议、部门会议、员工培训、员工工作面谈、招聘面试、客户接待以及适合在会议室举办的小型活动、竞赛活动等的场所,不做其它用途。
第三章 会议室使用规定
1. 2个会议室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
2. 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室预约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准许后方可使用。临时性使用会议室,必须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3. 使用原则:先申请,后使用。没有经过申请的部门或个人,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需礼让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
4. 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但行政部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5. 遇公司层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
6. 部门及个人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1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行政部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
7. 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许超时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时,请及时通知行政部,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给其他部门或个人使用,超时使用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8.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期间,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
9. 会议室使用期间,使用部门或个人需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允许有乱扔垃圾等不讲卫生的行为;使用完毕后,务必将所有移动过的桌子、椅子、设施设备等还原,离开时关闭电源、空调。 10.如部门或个人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
一、目的
为加强对集团会议室等场所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利用率,增强公司各部门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进一步节约公司资源,保障各类场所的正常使用状态。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区会议室、接待室、茶艺室、洽谈室等场所的管理与使用。
三、权 责
(一)办公室:全面负责会议室、接待室、茶艺室、洽谈室等场所日常管理。
1、场所预定信息接收、审核及相关调配;
2、场所使用时相关物资的准备;
3、各类场所的日常清洁维护及整理。
(二) 申请单位:负责部门召开会议或进行外部接待时场所的申请并遵循本规定规范使用各类场所。
1、提前申请,并做好前期的相关准备;
2、在场所使用过程中,场所内所有物品(含音像及音响器材、数码设备、茶艺设备、装饰品等)的保管与维护;
3、场所使用完毕后,场所的清洁整理。
四、具体流程及优先原则
(一)部门经办人申请(填写会议申请表)——会议室管理员审核——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议室管理员登记并发布场所预约信息——经办人及会议室管理员共同准备场所需物品——场所使用——场所清洁整理
(二)相关安排:
1、重要会议(全员大会、董事长办公会、总裁例会等)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开的各类公司性重要会议,由相关组织部门安排人员协助会议室管理人员做好会务工作;
2、部门会议及接待如与高管会议及接待发生场地使用冲突时,必须保证高管优先使用。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按登记时间先后依次使用,如发生冲突,则由办公室安排协调使用其他会议室或调整使用时间;
3、使用茶艺室等专用性接待场所的,需提前向董事长进行申请,临时使用的申请人需请示董事长获批后方可使用。
(三)申请要求:因会议等级不同,需准备会议物资,请按照以下时限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使用会议室等各类场所时,未经会议室管理员办同意,不得改变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场所内的物品携出室外。音响、话筒等设备不得擅自动用,如需调整使用应事先征求办公室的同意,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调试;
(二)场所使用期间请使用部门自觉保持场所内的清洁,会后及时清扫场所卫生,关好门窗、空调、饮水机等设备,离开时应确认场所门口是否锁好。否则若造成设备和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使用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 则
(一)本办法的修订、解释权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室是学校专门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培训、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使用细则
1、会议室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训教室(大会议室)、1221会议室1、1312培训教室、1321会议室4、1319会议室5、1406党员活动室(四楼)、1408会议室。
2、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3天通知总务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各部门使用会议室使用时领取会议室钥匙。
3、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等,如有需总务处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总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的的准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总务处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4、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校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5、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交还总务处。
6、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尽量保持室内清洁。
7、会议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相关人员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及时报至总务处,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安全责任人为申请者所属处室主任或系部主任。
8、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9、平时卫生由学校卫生员每天早晨负责打扫。会议室活动结束后,由学校卫生员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协助帮忙),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10、当组织活动或培训时,由活动的组织者临时负责会议室卫生及设备安全。任课教师使用会议室,要安排学生课后做卫生。
二、本规定由总务处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