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31篇)
说明:手机在方便联络的同时,也给学生的生活、财物的保管、学校的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学生利用手机发短信、聊天、玩游戏、下载电影、下载不健康小说观看等,造成学生时间上的浪费和学习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恋手机上网;部分学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觉后长时间拨打电话、网聊、玩游戏;有的学生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同时中学生正处于身体的发育阶段,对手机产生的电子辐射抵抗力弱,受其影响较大,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
故学校在征求部分家长和全体老师意见后,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含MP3、MP4、游戏机等)。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第一条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携带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第二条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IP公用电话;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和生活老师电话号码;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时全体教职员工应提供方便。
第三条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要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填写《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第四条对违犯规定的处理办法:手机收缴到年级组并上报到政教处统一登记。
第一次可由家长领回手机,再次告知家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次仍由家长领回手机,视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三次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带回学生,停课反思,视其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勒令转学)。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借用者与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
第七条: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东方中学校长室。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中学生滥用手机已经成为校园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学生长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活动,影响睡眠,分散精力,浪费时间;二是通过手机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影响了中学生的道德成长;三是使用手机过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学联系,不利于中学生自理能力和独立精神的形成。为此,我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信通或班级共用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还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 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并回家反省一周以上。对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于手机对待。
2.在校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请值班人员、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部的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科任老师)的电话、校内电话亭电话、校门卫室电话、值班人员电话等方式联系。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只能携带非智能机(老人机)或电话手表,且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与保证,由学校审批。申请程序: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申请——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政教处审批。申请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和政教处各执一份。手机或电话手表使用申请表向政教处领取。
4.获批准携带非智能机的,入校后第一时间须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5.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学校将立即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期结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6.对违规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一旦给予处分,取消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等。
7.在教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8.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人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9.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等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等问题,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它未列出的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参照本规定由学校酌情处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及该班班主任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学校不提倡学生把手机带入校园,更不提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确实需要带手机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确实需要带手机的,由家长填写正式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带入。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学生处各一份。
3、学生进入教学区(教室楼、实验楼、会议室)严禁使用手机,有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让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手机。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聊天,听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6、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应当接收手机,并及时将手机等转交给班主任处理。
7、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使用手机者,学校取消其带手机进校园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现制定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1、通过全校学生大会、专业部晨会、主题班会等就我校“手机管理制度”做专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清醒认识到手机对自己的危害,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自觉地放下手机。
2、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家访及电访等形成家校联动机制,与学生家长积极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各专业部教学科、学管科要组织清查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进课堂现象。如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前可由班主任统一发放至学生手中。各班级班长可保留手机一部(政教处做统一标识),方便班主任联系工作。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其他学生凡是在校园中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收缴手机,由各班主任代为保管到期末再返还学生个人。并予以全校通报。
4、学校政教处连同学生会做好学生违规携带手机的统计工作,定期在学校办公会、升旗仪式等途径进行通报,取消该生学期评优选模资格。坚决杜绝学生使用手机拍摄、传播不良信息,对拍摄、传播不良视频和照片的学生,在校内包括课堂、宿舍、校园、餐厅等处私藏、偷玩手机,且本人不配合、家长不支持教师教育管理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注销学籍勒令退学处理。
5、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随时和家人保持联系,学生及家长可通过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电话、值班教师电话和专业部主任室电话取得联系。
6、班主任为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并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校旨在通过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保护学生视力,让校园不再有低头玩手机的学生,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专心学习,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还学生一个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1、x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现代通讯事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我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盲目和无度使用手机的现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而且,有的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大同学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机,节约手机通话、信息等费用的支出。
二、广大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得随意借给别人,不得随处乱放。由此引发的手机损坏、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三、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一律将手机关闭,如被发现未关机的,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四、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不得有接听手机、收发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机的行为。一旦发现,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学期结束时通知其家长收回。
五、午休和就寝期间学生不得乱放手机音乐,一旦发现,值日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六、利用手机制发虚假讯息、骚扰他人,影响他人身心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旦查获,将没收其手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学校将违背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列入考核项目,各系部须将其列入对班级的考核内容,各班级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行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同学要积极配合,正确、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机,养成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和行为规范。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第一条 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携带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第二条 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IP公用电话;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和生活老师电话号码;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时全体教职员工应提供方便。
第三条 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要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填写《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第四条 对违犯规定的处理办法:手机收缴到年级组并上报到政教处统一登记。
第一次 可由家长领回手机,再次告知家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次 仍由家长领回手机,视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三次 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带回学生,停课反思,视其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勒令转学)。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借用者与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
第七条: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东方中学校长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__年3月25日起执行。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培训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和谐学校,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以均衡发展工程拉动全校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整体提高。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因地因人制宜,通过校本培训,使我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满足教师个体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教师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教育教学发展,促进教学发展,促进学校发展,为我市教育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二、 培训职责
校长是培训的设计者和第一负责人。成立以校长为核心,由其它副校长组成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校教导主任和校骨干教师形成的骨干力量,带动和促进所有参与培训的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各负责人要明确职责,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三、 培训规划
制定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为中心,以贯彻新课标为原则,以探讨新的学习模式为目标”的发展规划。每位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本质区别,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个体发展的,具有本年组特点的教研目标及培训实施计划,每个年组要研究确定一个培训主题。
四、 实施原则
1、 实行“教研和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教师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来完成校本培训。因而必须将个人,年组培训与教研科研相结合。形成年组间、同志间的互动、互助和集体研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向前发展。
2、 教师积极自主的学习原则。教师是学校培训的基本元素,教师只有在校本科培训过程中不断地积极主动地学习新观念,探讨新方法、研究新问题,提高自己的反思意识及能力,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我。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一、有限带入校园。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
1.学生手机带入校园后,须立即交给班主任代为管理,放学后再领回。
2.家长需要与学生联络时,可由班主任转达或由学校办公室转达;学生需要与家长联络时,可借用班主任或老师的手机或使用学校办公室办公电话,学校将提供一切方便。
3.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家长与学生共同完成的任务除外)。
4.教导处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各班主任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针对我校学生中携带手机者日益增加,并且学生不能正确使用手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现象,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学生守则》规定,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一)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建议家长给学生配置功能机(只能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
(二)如将智能机带入学校者应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统一将手机存放在高一年段长办公室的保险箱中,周五下午放学后统一发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机,发现上交德育处。
二、功能机使用规定:
(一)上课(包括体育课、自习课)、晚自修、考试期间学生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二)用手机编辑虚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论、损害他人名誉,视违法行为,立即上交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上交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上交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间在宿舍使用手机。生管或生指老师发现后可将手机存放在宿舍手机保管室内。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上交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上交,然后交到德育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说明:
凡被上交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总则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课间)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课间不得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南楼政教处()或北楼副校长室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大队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课间及中午时间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扣除班级量化积分2分,给予学生班级内部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进行配合教育。第二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周文明班级评选资格。第三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选优资格,取消班主任年终评优选先资格。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少先大队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规定自20__年3月5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宁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学校的,要经过以下程序:
(1)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2)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包括承诺说明);
(3)班主任同意并签名;
(4)得到政教处领导批准,方可带入校园。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政教处各保存一份。学生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协同学校形成育人合力。
3、获得学校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同学,走读生应将手机交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内宿生应将手机交由舍务组老师统一保管,一律禁止带入课堂。
4、课堂上(含夜自修)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手机。发现学生在课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机的,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并当场收缴,课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报政教处处理。
5、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作为作弊处理。
6、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含内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违者,取消该生(含内宿生)带手机进校园资格。
7、若学生没有通过办理申请手机进校园手续,而私自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手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每位在场的领导或老师应该立即收缴该生的手机,并将手机等转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年级组长,再报政教处处理。
8、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个别内宿生,在校生活时间要尽量少用手机,保证做到不会影响自己和他人休息;违者,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内宿生的内宿资格。
9、本制度发送到所有师生及学生家长,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摘要:
随着通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无线网络和4G网络的快速扩展,智能手机已经融入中职学生的日常生活,并对他们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如何引导学生合理利用手机,尽享智能手机的便利,避免智能手机对危害,已经成为中职学校无法忽视的课题,寻找切实有效的方法来管理学生合理使用手机,成为学校高效管理学生亟待解决的问题。
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智能手机呈现爆炸式增长,中职学生几乎达到人手一机;校园无线wifi和移动4G网络的全面覆盖,使得智能手机成为学生的“掌上电脑”;手机APP的开发和应用,使得智能手机成为学生的“游戏机”;部分学生沉迷于网络,沉迷于游戏,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此,寻找解决智能手机使用的良策刻不容缓。为了有效管理手机,我们就必须充分认识学生沉迷于智能手机的原因,而后因势利导,使智能手机成为学生的“学习机”,成为学校有效管理学生的“小灵通”。
1学生沉迷智能手机的原因
1.1学习目标不明确:部分学生学习缺乏动力,对自己的未来的职业没有很好的规划,把学习当成负担,甚至是娱乐,缺少上进心和信心,得过且过,甚至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
1.2寻找迷失的存在感和价值: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学生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受到家长和老师的关注,常被同学们忽视,于是他们就在虚拟世界里寻找存在感,通过打游戏、玩直播、聊微信等获取关注和喝彩,找寻扭曲的人生价值。
1.3追求时尚和获取资讯:学生对新事物充满好奇,希望通过智能手机获取最新的信息,同时用智能手机观看自己喜欢的资讯新闻、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聆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丰富自己的生活,陶冶情操。
1.4社交需求:智能手机有很多的社交软件,学生希望通过这些软件能够与朋友、同学和老师密切交流,讨论问题或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在增进友谊的同时,扩大自己的朋友圈。
1.5查阅资料,给自己充电:学生利用智能手机查阅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拓展自己的认知和见解,为自己快速成长及时充电,补充新知识。智能手机在校园的应用,既有利又有弊,应用的好,会给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带来极大的便利;应用的不好,缺乏有效管理,将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智能手机势在必行。
2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的有效管理策略
2.1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德育课堂的教育和班级主题班会的教育,使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确定人生的目标,改变对待人生、学习的.消极态度,正确认识自己,看待自己,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自己的主要精力都用到学习上和对未知的探索上。
2.2改革教学模式:旧有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也是学生课堂厌学的主要原因之一,学校应出台措施鼓励教师改革教学模式,大胆尝试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教师应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发微课,将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吸引到课堂教学中,让智能手机成为学生学习的辅助机和远程学习的应用终端机,课下讨论问题的阵地。
2.3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了把学生从虚拟时空拉回到现实生活,就要根据学生的喜好,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来吸引和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和精力,比如可以大力发展学校社团工作,成立兴趣社团,由教师指导,学生自发组织相应活动,丰富学生自己的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社交需求和自我发展需求。
2.4完善学校硬件设备,延长开放时间:扩大学校机房的规模,既为学生提供查询信息的场地,又可以使学生绿色上网合理上网;购置最新图书、报刊和杂志,全天为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为学生丰富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方便。
2.5完善网络管理,科学调配网络资源:对校园无线wifi实施有效管理,上课时间和就寝时间切断学生无线连接服务,上课时开启班级移动网络干扰设备,阻断网络信号,避免学生上课和就寝时间玩手机,以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
2.6开展主题班会,制定班级手机使用规则:针对学生在应用智能手机中的不良行为和现象开展主题班会,通过学生集体讨论、分析、制定班级手机使用规则。上课时间手机放到指定位置,课余时间使用手机避免影响到其他人,自习时间由管理员监督手机使用。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学生放下手机,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把学生在活动中的风采上传到班级相册和家长群里,为学生找到展示平台。
2.7指导学生合理利用网络资源:教师应教会学生,如何利用智能手机快速获取学习信息,给学生提供学习网站,学习软件;通过QQ、微信多与学生交流,通过动态和朋友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认真疏导,逐步帮助学生学会正确使用智能手机。
总之,管理智能手机,我们不能一味地去堵,而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疏堵结合,既要为学生提供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环境,又要为他们提供便捷的获取资讯途径和释放压力的途径,同时实施行之有效的手机使用制度,这样才能够让他们充分享用到智能手机带来的巨大便利,又不至于患上“手机病”。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集会)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一、禁令
1、荆门一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二、检查通报办法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课间、集会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集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校安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与游戏,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为消除手机对课堂的不良影响,营造健康、进取、文明的学校文化氛围,特制定朱台镇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德育处手机管理处,并作详细登记、保管,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交由德育处手机管理处保管。
第四条 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和家长取得联系。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时返还。由于学校提供了必要的学生家长沟通渠道,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校园,如果违规携带使用手机被收缴或者极特殊情况下携带手机并上交班主任保管,那么班主任或者学校在保管上交和收缴的手机期间,如果出现手机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到学期末,学生必须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德育处领取。
第七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至学生毕业时,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当学生毕业离校时,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德育处领取。
第八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不再归还。(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九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劝转等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陪读一周,并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如家长无法陪读,则要求家长将该生带回反省一周。
第十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则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德育处领取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