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2002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回顾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态势:人口出生率为11.39‰,比省定责任目标14.5‰低3.1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6‰,比省责任目标7.8‰低1.8个千分点;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5%,比省定责任目标90%高出5个百分点;人口出生性别比110,比省定责任目标113低3;流出人口发证率85%,流入人口核查率达97%,全面完成了去年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任务和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通过年终省全面考核,省委、省政府授予我市“计划生育管理先进奖”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先进奖”;授予贵池区、青阳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授予东至县、石台县“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先进县”。(一)依法管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两例”。“一法两例”相继颁布后,全市上下四级联动,广泛宣传,深入贯彻。一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在3月、9月开展的宣传月活动中,做到了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墙上有标语、街上有横幅、街道有咨询台,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农村,发动了全系统乡、村计生专干1000余人入户可触及宣传,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全市共发放“一法两例”单行本3万余本,宣传挂图2000余套,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小折页20余万份,悬挂过街横幅210条。二是举办了“一法两例”专题培训班。对全市120多名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培训,为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三是开展“一法两例”知识电视竞赛。9月29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广电局、计生委联合组织了全市五个代表队参加“一法两例”竞赛活动,市直机关100多个单位到比赛现场观看,收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宣传力度。全市共组织印制了20余万份以婚育新风为主题,集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知识、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彩色“小折页”,免费发放到户。并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下,将婚育新风融入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之中,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婚育新风尚,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通过积极贯彻“一法两例”,层层举办培训班等有效活动,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计生干部法制意识,全面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各县、区去年以全面清理收费项目为突破口,严守“七不准”,规范执法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2002年无一例因执法不当引起的计生案件。(二)与时俱进,加快推进了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2002年,全市计生工作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存在不足,立足市情,正视现实,权衡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优势与劣势、困难与问题,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提出了“学超赶战略”,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突出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体现创新特色,进一步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力推进我市计生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三)优质服务,全面推进了技术执业人员和服务机构准入。各地以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309号令)为契机,大力加强了对县站、乡所、村室的建设,改进技术装备和设施配置,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一是进行了医技人员资格准入,严把技术人员关。全年共对全市229名技干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经省统一考试获得资格通过205人,占89.5%,大大提高了医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进行了服务机构准入。各地对照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础标准》进行补缺补差。全市去年用于县站、乡镇服务所改造、配齐器械等共投入资金达230多万元。目前,按照统一验收标准,全市4个县级服务站、76个服务所通过执业许可评审验收,931个村级服务室进行了改造,有50%的村室达到标准要求。东至县去年投入20多万元,对120个村级服务室进行了改建达标。与此同时,各地全面启动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活动,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得到扎实开展。贵池区整体推进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推进项目纵深发展,顺利通过终期项目评估,受到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官员高度评价,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争得了荣誉。青阳县利用计生服务车深入到45个边远山区乡、村,上门服务查环查孕2万余人,实施手术300余例,为育龄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深受群众的欢迎,树立了良好的计生干部新形象。(四)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了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计生基础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指导。为增强基层专干的指导和服务能力,市计生委组织业务骨干编写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选编》、《池州市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规范》,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立足村组,重心下移。在社区,紧紧抓住机构改革与社区区划重组建设的机遇,积极推进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向“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转变。贵池区去年经过整合重组后的20个居委会将计划生育工作融入了社区建设管理之中,进一步健全了管理与服务网络,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在农村,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阵地建设、规范运作、上门服务,并全部进行了新一轮的上岗培训,发给合格证书,基础台帐、服务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很大提高。(五)分类指导,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平衡发展。去年我市继续坚持计生工作分类指导原则,将县、区分一、二类管理,乡镇分一、二、三类管理,抓两头带中间,并已连续12年坚持抓重点乡镇管理,这对推动少数乡镇尽快摆脱后进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六)深化改革,财政保障与利益导向机制开始启动。去年,我市实施了三项计生工作改革创新。一是建立了财政保障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十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实施意见通知》,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有了明确规定和执行依据,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启动了“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为搞好试点工作,去年年初市计生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意见》,确立了每个县、区1—2个乡、镇进行试点。三是启动了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于去年9月25日转发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关于保障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将计划生育困难户优先纳入了低保范围,予以保障补助与救济。据统计,去年全市有1万多户计生困难户得到此项政策救助,省计生委将我市做法向全省进行了介绍推广。(七)开门评议,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计生办、所”评议活动。根据省统一部署,市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开展群众人民满意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服务所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了评议问卷,将40万份问卷发到群众手中,广泛开展评议活动。省、市抽样调查表明,全市群众对“计生办、所”评议满意度达到80%以上。并评议出省级表彰的“计生办、所”10个,市级表彰的“计生办、所”21个。通过开门评议,各级计生干部进一步树立了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八)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2002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地狠抓制度建设,建立了“七种”制度,即 市县(区)联系制度、督查考核制度、信息交流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社区与市区直目标管理制度、流动人口计生服务承诺制度、异地办证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步入了良性循环。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少数地方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二是“一法四规”的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工程”开展得不够深入,使婴儿出生性别比趋向升高;三是乡所、村室技术服务装备标准普遍偏低和上门随访服务水平不高,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还不到位;四是避孕节育长效措施呈走低趋势,基层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质量不高;五是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不到位;六是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质量不高;七是计划生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对国务院规定的计生节育免费服务项目落实不到位;八是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和完善。二、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003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国家“一法三规”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开展“三项”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总体目标: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6‰以下,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5%以上,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避孕节育综合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其中长效节育措施要达到90%以上,流出人口办证率90%以上,流入人口查验率95%以上,综合统计误差<5%。(一)继续深入贯彻“一法三规一例”,全面推进依法管理各地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掀起一个学法、知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下半年将举办一期乡镇新任分管领导或乡镇计生专干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争取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将城市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列入视察计划。为了遏制婴儿出生性别比攀升的趋势,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卫生厅、民政厅、计生委等10部门印发的皖计生发[2003]2号文件要求,市、县计生委、公安、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婴儿出生性别比攀升问题的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趋势。(二)按照综合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各地要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以村(居)为主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网络。今年全市各乡镇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村(居)要达到85%。贵池区要完善推广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继续在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上有新的突破、新的成效,切实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综合落实率,继续加大城市和社区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力度。东至县要通过试点,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在“关爱女孩工程”综合治理婴儿出生性别比上取得成效。青阳县要在有效推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计生优惠政策兑现的新路子。石台县要继续加大基层计生基础工作,全面规范管理,在计生“三结合”和把计生困难家庭列入扶贫工程工作上创造新经验。九华山和开发区要在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计生业务水平上取得新进展,跟上全市计生工作步伐。(三)坚持以人为本,抓好“三大活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在新的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要进行“观念革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把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关爱女孩工程(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创建群众满意的计生办(所)等三项活动落实到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稳步推进“三大活动”的深入开展。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合作,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全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整体活动之中,做到常下乡、常下村、常到户。要采取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座谈会、咨询、演讲会、文化演出、知识竞赛、评比表彰好婆婆、好媳妇等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2003年宣传品入户率要力争达到90%以上,群众了解相关人口政策及生殖健康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四)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活动”为龙头,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活动是2003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龙头工程。各地要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等“六好”基本目标和《安徽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做好首批“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初评上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机制。(五)完善目标考核,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各地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重点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改革考核评估方式方法,改进“重点管理”的形式与措施,科学运用奖惩手段,推动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继续落实好池计生[2002]15号文件精神,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加大计生重点乡镇管理与分类指导力度,促进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六)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03]2号)要求,加快建立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继续落实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管理机制,完善建立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的联系通报制度,共同做好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通过全市统一制作编印的流出人口政策法规与服务内容为一体的宣传小折页,为流出人口提供更多的政策咨询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七)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加快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地要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加快应用计划生育决策、管理、宣传、服务等应用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统计与考核评估体系,继续推进规划统计工作改革深入开展。(八)突出“三个基本”,加大财政投入一是突出基本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准入、提高和退出”的用人机制,重在提高素质、落实待遇和转变观念。二是突出基本阵地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国发[2003]3号文件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把县、乡镇计生服务所建成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温馨的育龄群众之家。三是突出基本经费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重视解决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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