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个人原因【优秀3篇】

好的离职理由会让对方更容易接受,当被问到离职原因的时候,我们得说出一个合适的离职理由。那么离职理由怎么说最好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离职个人原因【优秀3篇】。

辞职申请书辞职原因 篇1

尊敬和亲爱的温总:

您好!

首先致以我深深地歉意,怀着及其复杂而愧疚的心情我艰难写下这份辞职信,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再和公司的一起发展!

其实我已经很幸福,很幸运能在广缆工作了近二十年多的时间,在这近二十年中我们一起工作,一起成长,一起为广缆的发展添砖加瓦。

特别在这六年中,领导给予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机会——做部长,并在过往我工作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深表感谢。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和认同深感幸福。

在这年六年中,一起进步,一起成长,一起把我们的工作做好,汗水终得到回报,我们的广缆越来越壮大,和市场客户的实际越来越紧密的结合,我很高兴六年来时间的付出和努力得到了历史印证。

在这年六年中虽然有这样问题、那样的困难,但和谐愉快的工作是这一生一段很难忘的幸福的经历,我为曾经有过这样的open的思想和心态的工作环境和人际环境感到无比的荣兴和骄傲,我想这一定是我人生历程中的一段很美好很美好的经历和回忆。

感谢领导在这六年中对我的培养和宠爱,感谢大家在这段时间对我工作中的支持和帮助,无言以表,再次感谢!

因个人的原因和身体健康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请批复

离开这个曾经是我这一生最爱的工作岗位,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但是出于个人的原因我还是要作出这个最痛苦的决定,我恳请领导原谅我,批准我的辞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辞职申请书辞职原因 篇2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很抱歉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了辞职。

来到公司也有接近半年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公司的领导对我十分照顾,同事们对我也十分友好,对我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虽然工作有时会累一点,但是那微不足道付出跟我在这里得到的相比,如同滴水之于汪洋。

在不久之前我还在庆幸自己被这个集体接受,并认为能在这里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但是现实是讽刺的,由于家庭种种原因我不得不选择离开。这写话也许显得有些虚伪,但是我写这份辞职报告的时候,充斥在心里的大多是内疚、遗憾而不是对新生活新工作的憧憬和幻想。在这个时候离开,我愧对同事们的帮助与照顾,愧对领导的错爱与关怀。遗憾不能再与同事们同甘共苦,不能见证永兴的辉煌,希望几年后,我不会因为我今天的决定而太过后悔吧……

祝愿公司蓬勃发展,蒸蒸日上。也祝愿领导,同事们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面试问辞职原因的经典回答 篇3

1、自身原因

这一点虽然是官方说法,只要你不是被动离职,都可以理解为个人原因离职。别忘了,当你说个人原因离职后,面试官肯定会追问,到底是哪些原因导致你离职的。这个时候,只要你根据实际情况来说,就可以。

2、家庭原因

工作和家庭两个都不能缺少,总要为了其中一方而放弃另一方。所以就简单了,我们的回答可以是“我爱人在这附近上班,为了她近点,所以我想到贵公司”“之前的公司离家太远了,每天上下班都要两三个小时,既浪费了时间,又照顾不到家人”。

3、发展原因

发展分为两种:企业发展、个人发展。这两个要结合在一起说最合适。比如“一直就关注了贵公司,贵公司的企业平台和发展空间很大,加上我在上家公司的发展到了瓶颈,想来到贵公司这个平台,施展拳脚”。

离职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1、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因此,我们建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在这里,应特别注意的上述案例所提及的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二)交接手续:离职申请经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交接清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手续,交由人事部门核定后出具《离职证明书》。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管理资料、业务资料及其单据等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原领的工卡、工衣、原领的工具、物料、文具、员工手册等,都属于应交接内容,由员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员工或有关部门签收。如发现物品有所损毁或遗失的,应折价赔偿。

(三)离职员工工资结算及退宿事宜: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填发《离职证明书》送交财务部门据以结算工资。其中,《离职证明书》应交由离职员工本人签收。离职员工在用人单位宿舍住宿的,同时办理退宿手续,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后当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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