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1-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指针,以精神总揽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降低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杜绝责任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搞好道路安全交通。一是切实加强宣传,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车辆年度、季度检验和法定保险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加强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三是加强客运场站管理。各职能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鼓掌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客运场站。四是加强路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危桥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2、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对有水上船舶、渡口的实行定人定点管理,切实搞好对船主的安全教育。拟订四月中旬对全县所有渡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封渡。取缔“三无”船舶,禁止生产用船渡客。在高水位期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特别监护措施,必要时封闭渡口,切实抓好防汛工作。4—5月搞好山塘、水库的安全检查,落实汛期干部24小时值班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组织乡政府干部配合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采石厂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整治和安全培训,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
4、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乡机关,各村及乡级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加强重点森林区域监控,加强巡逻守护,落实护林员责任,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扑救预案。
5、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把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6、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配合县安监局、公安、环保部门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油品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先审制。公安部门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个体作坊,对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乡政府、乡安委会、乡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察,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通报表彰和批评。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乡镇安办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进分类检查,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作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事端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4、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规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5、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