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守恒定律教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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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守恒定律教案范文 篇1

关键词:实验;二次备课

文章编号:1008-0546(2014)12-0072-03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4.12.028

【案例背景】

作为一个刚毕业的青年教师,如何尽快成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样成长也需要一定的舞台,而学校为我们青年教师准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这一展现自我的舞台,对我们的成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这次汇报课,我做了充足的准备,学校的“微主题”校本研修给了我引导,由备课到讲课,在备课组同仁的帮助下三易其稿,这些过程让我感受颇多。

【案例描述】

这次汇报课我选择的是《质量守恒定律》这节经典又富有挑战的教学内容。我知道实验是化学的灵魂。要想上好《质量守恒定律》这节课化学实验设计至关重要。下面是我的漫漫备课路。

一、教案初稿

接到开课任务后,我认真阅读课本、查阅资料、细心研读课标,完成了教案的初稿。

【提出问题】化学反应前后,参加化学反应的物质的质量与生成的物质的质量是否相等?

【猜想与假设】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提出三种假设:①增加;②减少;③不变。

【实验探究】

实验一:取一枚铁钉,用砂纸打磨铁锈,另取一个盛有20mL硫酸铜溶液的烧杯,一起放在托盘天平上称量,记录所称量的质量。[1]

将铁钉浸入硫酸铜溶液中,观察实验现象,将盛有铁钉和硫酸铜的溶液的烧杯放在托盘天平上称量,记录所称量的结果,比较反应前后质量的变化。

实验二:把装有碳酸钠溶液的小试管,小心地放入盛有适量澄清石灰水的锥形瓶中。将锥形瓶放在托盘天平上称量调节天平使之平衡。

取下锥形瓶并将其倾斜,使小试管中的碳酸钠溶液倾出与石灰水混合,观察实验现象,再将锥形瓶放回托盘天平上称量,观察天平的平衡情况。

【得出结论】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保持不变。

我的师傅看过教案后指出,备课不能只备教材、课标。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备学生。在师傅的悉心指导下我对教案进行了二次修改。

其实学生在学习《质量守恒定律》之前对化学反应中的定量关系并不是一无所知的,比如在引课的时候我让学生猜测化学反应前后物质质量关系,希望学生说出增大、减小、不变三种情况,从而创造认知冲突,引发探究欲望。但在实际教学中我发现学生知道质量守恒是存在的。

对于这节课,学生不知道的内容是什么呢?学生从来没有直面过化学反应前后物质的质量有没有变化这个问题,学生需要确证这件事情;学生不清楚质量守恒定律的条件,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守恒;也不清楚质量守恒的内涵到底是什么,质量为什么守恒。

二、二次修改

学校的“微主题”校本研修让我知道,新教材的特点是“具有基础性、丰富性和开放性”。因此,我们在备课时认真挖掘教材资源,力图呈现丰富多彩的感知材料,给不同层次的学生留有学习空间,作了以下修改。

【提出问题】化学反应前后,参加化学反应的物质的质量与生成的物质的质量是否相等?为什么?如何加以证明?

【实验探究】

实验一:取一枚铁钉,用砂纸打磨铁锈,另取一个盛有20mL硫酸铜溶液的烧杯,一起放在托盘天平上称量,记录所称量的质量。

将铁钉浸入硫酸铜溶液中,观察实验现象,将盛有铁钉和硫酸铜的溶液的烧杯放在托盘天平上称量,记录所称量的结果,比较反应前后质量的变化。

实验二:把盛有盐酸的小试管小心地放入装有碳酸钠粉末的锥形瓶中,将锥形瓶放在托盘天平上用砝码平衡。取下小烧杯并将其倾斜,使小试管中的盐酸进入锥形瓶中,观察现象。

反应进行一段时间后,再把锥形瓶放回托盘天平上,观察天平是否平衡?

对于上述实验,学生产生了不同的想法,师生共同讨论分析,重新设计并完成相关实验。

实验三:将锥形瓶加上一个气球再完成实验二

【得出结论】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保持不变。

第二次教学设计最大的改进是利用实验资源,学生通过实验发现有的实验遵守质量守恒定律有的实验不遵守质量守恒定律,这时学生心理产生了矛盾,对前人的结论产生了怀疑,通过讨论,学生对质量不等的原因加以分析,进一步对质量不等的装置加以改进,并设计出一套能证明质量守恒的实验装置。这样通过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探究过程,即加深了对知识的巩固,又真正提高了学生的质疑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三易其稿

微主题校本研修让我明白,课堂的开放对应于封闭,生成对应于预设。教学是预设与生成、封闭与开放的矛盾统一体。我们备课也要顺着学生的思路,因势利导地组织适合学生参与的、主动建构知识的教学活动。为了让学生体验到如何用定量的方法研究质量守恒定律,确信质量守恒定律的普遍意义,如何用微粒的观点讨论、探究质量守恒定律的实质,并会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一些相关的化学问题,我对教案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下面是实验教学设计。

【案例反思】

《质量守恒定律》是一节理论概念课,一直以来都是经典教学内容,是教学的重点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回首这堂《质量守恒定律》汇报课的三易其稿,每一次都有进步,然而自己三次备课跌跌撞撞的探索中对实验教学有了一些思考。

1. 学生是实验的主体。实验教学设计应以实验探究为教学的突破口,注重学生为本,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放手让学生自己实践。

2. 教师是实验的导游。由实验过程的设计、探究到重点的突出、难点的突破,教师始终要关注每位学生参与探索的全过程,将更多地说话的机会留给学生,让学生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使课堂始终充满自主、合作、开放、互动的气氛。

作为青年教师,应该抓住每一次学习的机会,跟师傅学,在学校的校本研修中悟,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质量守恒定律教案范文 篇2

[复习提问]:什么是化学变化?化学变化的实质是什么?

[引入]:由分子构成的物质在化学变化中分子先裂解成原子,原子再重新组合成新分子,新分子再聚集成新物质(边讲解边板书)。这说明在化学变化中分子发生了变化,在化学变化前后分子的种类发生了变化;而原子本身在化学变化前后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重新组合。因此在化学变化前后原子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这是从质的方面来研究化学变化,今天我们就从量的方面来研究、分析化学变化。

[板书]:一。质量守恒定律

[讲解]:化学变化中有新物质生成,那么反应物的质量同生成物的质量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反应前后物质的总质量是增加、是减少、还是不变呢?让我们通过实验来探讨。

[实验]:演示课本第90页:活动与探究

[板书]:方案一:白磷燃烧实验

[学生活动]:认真观察、思考。

[总结板书]:a.现象:①白磷燃烧产生大量白烟,放出大量的热

②反应后天平仍然保持平衡

b.结论:反应物的总质量=生成物的总质量

c.表达式:P

+

O2

P2O5

注意事项:1.密封体系

2.小球起到缓冲作用。

[板书]:方案二:CuSO4与Fe的反应

[学生活动]:认真观察、思考。

[总结板书]:a.现象:铁钉表面覆盖一层红色物质,溶液由蓝色变成浅绿色。

反应后天平仍然保持平衡

b.结论:反应物的总质量=生成物的总质量

c.表达式:CuSO4

+

Fe

FeSO4

+

Cu

[讲解]:在这两个实验中,最后天平仍处于平衡,说明反应物的总质量与生成物总质量相等,从众多实验事实中得出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相等的共性。

[板书]:1.质量守恒定律: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板书]:实验5-1盐酸与碳酸钠粉末反应

[总结板书]:实验5-1盐酸与碳酸钠粉末反应

a.现象:产生大量的气泡。

反应后天平失去保持平衡

b.结论:反应前总质量>反应后总质量

c.表达式:Na2CO3+

HCl

NaCl

+

H2O

+

CO2

[分析]:根据质量守恒定律:m(Na2CO3

)

+m(HCl)

=m(NaCl)+m(H2O)+m(CO2)

所以

m(Na2CO3)

+

m(HCl)

﹥m(NaCl)+m(H2O)

中学教案纸

[板书]:实验5-1

镁条燃烧实验

[总结板书]:a.实验现象

:发出耀眼的白光,生成白色粉末。

b.结论:反应前总质量>反应后总质量

c.表达式:Mg+O2

MgO

[分析]:根据质量守恒定律:

m(Mg)+m(O2)=m(MgO)

所以

m(Mg)

﹤m(MgO)

[板书]:但是,燃烧后有一些氧化镁残留在坩埚钳上,还有一些氧化镁在燃烧时以白烟的形式逸散到空气中,因而反应后氧化镁的质量比镁的质量小。

[板书]2.理解和应用质量守恒定律时注意以下几点

(1)质量守恒定律是通过研究不同化学反应,从而揭示反应物与生成物的质量关系的定律。因此它是一切化学反应必然遵循的一个定律(注:物理变化不属于此定律)。

(2)质量守恒定律研究的内容仅是指“质量”不能任意推广到其他物理量。

(3)守恒的数量是“总质量”,是指参加反应的所有反应物和所有生成物的总质量,不是部分反应物或生成物的质量。(物质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

(4)守恒的范围是:“参加反应的各物质”,运用此定律时其他没有参加化学反应的物质,不能计算在内。

[提问]]:为什么物质在发生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相等?

[教师活动]:(不失时机,再次提问)引导学生从化学反应的实质(从宏观-微观分析说明)上去认识质量守恒定律。(应用多媒体教学软件分析原因。)

[总结板书]:3.质量守恒定律的本质:在一切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和个数没有发生变化,原子的质量也没有发生变化。

[练习]: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

[提问]:镁条燃烧后,生成氧化镁的质量比镁条增加了,蜡烛燃烧后完全消失了,这些反应符合质量守恒定律吗?

[目的]:启发学生思考,组织讨论,由学生做出正确的解释。

[结论]:符合质量守恒定律。

[目的意图]:发散思维,加深对质量守恒定律中关键字词(“参加化学反应”和“质量总和”等)的理解和认识。

[板书设计]

一。质量守恒定律

白磷燃烧实验:a.现象:①白磷燃烧产生大量白烟,放出大量的热

②反应后天平仍然保持平衡

b.结论:反应物的总质量=生成物的总质量

c.表达式:P

+

O2

P2O5

中学教案纸

注意事项:1.密封体系

2.小球起到缓冲作用。

CuSO4与Fe的反应:a.现象:铁钉表面覆盖一层红色物质,溶液由蓝色变成浅绿色。

反应后天平仍然保持平衡

b.结论:反应物的总质量=生成物的总质量

c.表达式:CuSO4

+

Fe

FeSO4

+

Cu

1.质量守恒定律: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实验5-1盐酸与碳酸钠粉末反应

a.现象:产生大量的气泡。

反应后天平失去保持平衡

b.结论:反应前总质量>反应后总质量

c.表达式:Na2CO3+

HCl

NaCl

+

H2O

+

CO2

实验5-1

镁条燃烧实验:a.实验现象

:发出耀眼的白光,生成白色粉末。

b.结论:反应前总质量>反应后总质量

c.表达式:Mg+O2

MgO

2.理解和应用质量守恒定律时注意以下几点

(1)质量守恒定律是通过研究不同化学反应,从而揭示反应物与生成物的质量关系的定律。因此它是一切化学反应必然遵循的一个定律(注:物理变化不属于此定律)。

(2)质量守恒定律研究的内容仅是指“质量”不能任意推广到其他物理量。

(3)守恒的数量是“总质量”,是指参加反应的所有反应物和所有生成物的总质量,不是部分反应物或生成物的质量。(物质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

质量守恒定律教案范文 篇3

关键词:高中物理;能量守恒;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23-151-01

在整个高中阶段物理学科包含的所有知识中,能量守恒定律是极其关键的部分。我们这里指的能量通常就是机械能,能够实现能量守恒的对象一定要符合仅有重力做功的条件,这种情况下能量的转化仅仅是动能和势能的互转,整个系统内总机械能保持不变。不过,受限于高中生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想让他们彻底领会和理解,并熟练运用能量守恒定律是非常困难的。基于这种情况,高中物理教师在进行能量守恒定律的教学时选择的方法就值得推敲和研究了。教师应该结合自身的经验,帮助学生们完全领会和掌握能量守恒定律。

一、教学时需要关注的问题

巧妙使用类比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不时用到类比学习法。类比法不仅能够帮助学生们对物理概念进行更加深刻的认识以及记忆,还能够推动学生在更深层面上进行概念的理解。高中生在进行物理学习时,往往会遇到十分容易弄混的概念,借助类比学习法,不仅能够将相类似的概念明确的区分开来,还能够从最本质层面理解概念的真正意义。

注意将功能关系作为切入点。在高中阶段的物理学习中出现了很多和能量有关的概念,其中包括:电场产生的电场能,分子在进行运动时产生的内能,电路工作时涉及到的电能。虽然对于以上这些概念学生们都有一些认识和理解,可是如果谈到这些概念的深层含义,学生们就无法给出让人满意的答案了。由于针对能量的实际计算,部分拥有严密计算公式,能够直接套用公式进行计算;部分却没有严密的计算公式。因此我们能够仅计算某种平衡状态下的能量,或者是某个物理过程的能量改变;针对那部分没有严密计算公式的能量来说,像是内能之类的,我们只能推理出问题里的功能关系。学生们通过在进行物理学习时的归纳和总结,掌握各种能量变化过程中各力的实际做功,长此以往,学生们就会渐渐领会功与能的转换关系,在解答题目的时候也会自如灵活很多。教师还应该教会学生运用功能关系,如果遇到求解实际的能量时,应该尽量将其转变成求解力的做功问题;如果当遇到求解变力的实际作功时,应该尽量将其转化成求解能量转化的问题。如果长期坚持这样教学,学生在解答相关题目的时候就可以事半功倍了。

能量守恒。能量守恒定律可以用于解答物理学里所有与能量相关的问题。可是,学生在实际解题的时候极易忽略该定律的重要性,根本不清楚应该如何具体运用此定律来解答自己遇到的问题。此外,学生们并未能建立起对能量的全面认识,经常忽视能量损失的部分。

二、运用定律时应该关注的问题

选择正确的研究对象。能量守恒定律是针对整个系统进行分析的,因此我们在选择研究对象之前,需要确认整个系统的组成。另外,对势能这个物理概念来说,也是只有整个系统才可以拥有的。高中阶段物理学习中,我们所面对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中涉及到的还是十分简单的能量守恒定律,所研究的系统通常都是些满足一定条件的特殊物体以及地球、弹簧等。虽然问题的难度并不深,但是在解题的时候,必须首先选择正确的研究对象。

判断能量守恒的条件。在进行相关习题的解答过程中,必须关注满足能量守恒定律成立的实际条件。针对独个的物体来说,一定要满足仅有重力或者是弹力做功的时候才可以使用能量守恒定律。针对整个系统来说,系统不可以同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能量交换,仅仅存在内部动能和重力势能的互相转化,这样才可以使用能量守恒定律进行解题。同时,能量守恒定律可以应用于很多方面,不仅可以用在独个物体上,也能够用在若干物体构成的整体上,当然前提是以上物体或者系统符合能量守恒定律的要求。

极易产生的误解。能量守恒定律能够成立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满足仅有重力或者弹力做功,这通常会造成学生的误解,他们觉得仅有重力做功的时候,加速度当然就是g,一旦题目里的加速度没有达到g,他们就自然而然的认为该题不满足能量守恒定律。可是,加速度的具体数值并不能作为判断系统满足能量守恒的条件。另外,学生们通常还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他们觉得如果系统受到的合外力等于0,那么系统就肯定满足能量守恒,这当然是不对的。针对一个独立的物体来说,在摩擦力做功的时候,能量必定出现损失,能量绝不可能守恒,就算系统不存在任何摩擦力做功,系统的能量也未必守恒。若是系统受到的合外力等于0,同时并不做功,那么系统能量就守恒吗?答案当然不是肯定的。若是系统中的动能以及重力势能均未发生变化,那么系统能量就守恒吗?答案同样也不是肯定的,我们不可以仅仅通过“不变”这样的描述,就认为系统的能量守恒,即使动能以及重力势能均未发生变化,能量守恒也需要在动态的进程里才能实现,如果是静止不动的物体,即使它的动能以及重力势均未发生变化,也谈不上能量的守恒。

总之,高中物理教学中能量守恒是极其关键的环节,教学成果直接影响学生日后的学习以及解题。因此,作者认为同样身为高中物理教师的各位,应该对这部分的教学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法,从而提高学生对能量守恒定律的理解程度。

参考文献:

[1] 赵砚田。功能关系与能量守恒类问题解题策略[J].新高考:物理化学生物,2011.(10).

质量守恒定律教案范文 篇4

关键词: 质量守恒定律 适用 化学变化

教学中,有些教师强调“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物理变化不适用此定律。对此说法,笔者有一些疑问:“质量守恒定律”通俗地说就是“物质不灭定律”,这是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公理,怎么会不适用于物理变化?我国著名的科普作家叶永烈是这样描述“物质不灭定律”的:“物质虽然能够变化,但是不能消灭或凭空产生。”这里所指的变化,当然包括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

为了调查这种说法在初中化学教师中的认可情况,笔者又进一步上网搜索“质量守恒定律”的教学设计和相关作业,竟然发现有不少相关教学设计都强调“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而不适用于物理变化,还搜索出相关的习题。

如网上有这样一道题目,100克水与100克酒精混合等于200克的酒精溶液,这一现象能否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其给出的答案是不能。原因是根据教科书上的质量守恒定律,“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而水与酒精混合不是化学反应,所以不适用于质量守恒定律。原本质量守恒定律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公理,物理变化、化学变化都适用,只是在化学变化中,具体定义为“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怎么能片面地解释为只有化学变化适用?

部分初中教师之所以会这样认为,据说是源于某地某次中考出现了一道这样的考题。而对这种有明显科学性错误的题目,我们的教师竟然盲从,迷信所谓的专家权威,以讹传讹地教授给学生。

笔者想起了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而柏拉图是当时最著名的大哲学家,当别人问起他为什么要与老师的意见相左时,他作出了上述回答。新课程要求教师要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问题意识,但是教师只有具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科学精神,才可能培养出学生的问题意识、探究能力。如果教师自己都不去独立思考,没有问题意识,那么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科学精神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所以教师要加强自己的专业修养,要理清概念的外延与内涵。现将“质量守恒定律”的相关资料附后,以供同行参考。

[附1]质量守恒定律简解

自然界的基本定律之一。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物质系统(孤立系统)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其总质量保持不变。18世纪时法国化学家拉瓦锡从实验上了燃素说之后,这一定律始得公认。20世纪初以来,人们发现高速运动物体的质量随其运动速度而变化,又发现实物和场可以互相转化,因而应按质能关系考虑场的质量。质量概念的发展使质量守恒原理也有了新的发展,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两条定律通过质能关系合并为一条守恒定律,即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

[附2]质量守恒定律的发现

现在我们称质量守恒定律为罗蒙诺索夫―拉瓦锡定律。拉瓦锡在1789年给这个定律下了定义:“……由于人工的或天然的操作不能无中生有地创造任何东西,因此每一次操作中,操作前后存在的物质总量相等,且其要素的质与量保持不变,只是发生更换与变形,这可以看成为公理。”他的著作使该定律得到广泛的承认。但是,这一定律是由罗蒙诺索夫在1748年发现的,并于1756年用实验证明的。俄国化学家罗蒙诺索夫把锡放在密闭的容器里煅烧,锡发生变化后生成了氧化锡,但容器和物质的总质量在反应前后并没有改变。经过反复的实验,都得到相同的结果。于是罗蒙诺索夫认为在化学变化中物质的质量是守恒的。但他的这一发现并没有引起科学家们的注意,直到1777年法国化学家拉瓦锡做了同样的实验,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这一结论才获得广泛认可。但要确切证明或否定这一结论,都需要极精确的实验结果,而拉瓦锡时代的工具和技术都不能满足严格的要求,所以后来又有不少科学家用更精确的方法证明这一定律。直到1908年德国化学家郎道耳特及1912年英国化学家曼莱做了精确度极高的实验来验证这个结论,反应前后的质量变化小于一千万分之一,这个误差是在实验误差允许范围之内的,从而使质量守恒定律确立在严谨的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科学家们才一致承认了这一定律。

[附3]质量守恒定律的发展

1905年,爱因斯坦发现了狭义相对论。他指出,物质的质量和它的能量成正比,可用以下公式表示:E=mc2式中E为能量;m为质量;c为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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