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下教案粤教版汇总2篇

教案本身所包括了初二政治教学组成部分、教师教学安排、教学手段与方法和教学时间等。为大家整理了初二政治下教案粤教版,欢迎大家阅读!

浅谈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改革

如何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这是一个新的重要 课题。我们学校坚持抓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结合小学思想品德课的特点谈谈教学 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一、要精心设计课堂提问。思想品德课的课堂提问是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完成教学任 务的重要手段。要在教学中精心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在问题情境中乐于思考、乐于求得问题的答案,必须做 到以下几点:

1、设计课堂提问要注意层次性。根据由近及远、由浅入深、 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规律, 提问要注意围绕一个中心,层层深入地提出一系列问题,使学生的认识逐步深入。如教学《要管得住自己》一 课,我讲完故事后设计了这样几个问题:(1 )故事的主人公他改掉了什么习惯?(2)他是怎样改掉吃甜食的 习惯的? 如果他不改掉这个习惯,结果会怎样?(3)从达尔文改掉吃甜食的习惯这件事, 你懂得了什么?这 些问题的设计既紧扣课文,引导学生学习和体会达尔文顽强的意志力,又循序渐进地指导了学生思维的路径, 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设计课堂提问要富有启发性。思想品德课的课堂提问, 一定要提在点子上,问在关键处,富有启发性 ,以利于引导学生动脑思考。我教《一条珍贵的毛毯》一课时,设计了这几个问题:(1)朱德、 周恩来是中 国革命历史中的什么人?(2)这件毛毯经历了多长时间?(3)这条又旧又破的毛毯为什么要陈列在中国人民 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经过对这几个问题的讨论、分析、概括,课文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中国人民解放事 业赴汤蹈火的事迹和他们之间深厚的革命情谊就突出来了,其光辉形象也自然显露出来了。

3、设计课堂提问要加强针对性。 针对性是思想品德课的生命所在。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教育观点 能渗入他们的内心世界,产生正向的心理效应,课堂提问必须加强针对性。如教学《做妈妈的小帮手》一课, 我设计了这样两个问题:(1 )你们在家里是怎样做妈妈的小帮手的?(2)有的同学在家里是独生子女,爸妈 不让干家务活, 该怎么办呢?由于设计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生活实际,学生有话可说 、有话想说,因此人人争相发言,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在这种愉快而热烈的讨论中,不仅强化了学生对自己是 家庭中的一员,有责任做家务活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做妈妈的小帮手的主动性, 从小学会生活自理。

二、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要善于运用直观教学法。直观教学法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应用面很宽, 纵观,适用于各个年级;横看,作用于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1、在讲明道理时使用直观教学法。思想品德课要着重明理, 但给小学生明理确实不容易,所以在这一环 节上运用直观教法,目的在于用具体的事实、形象的比喻,分析蕴寓其中的道理,然后再抽象、概括,深入浅 出地讲明观点。如在教《劳动不分贵贱》的观点时,我以收音机为例,首先说明各部分零件构成一个整体,再 打开收音机放出美妙的乐曲,然后老师依次轮换拿掉电池、电阻等,收音机立刻没有声音了,从而证明这一整 体缺一不可,以此比喻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就像这收音机上的零件,只有互助配套才能发挥作用。然后结合实际 ,让学生从切身体会中谈各行各业的劳动在社会主义建设和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使学生懂得劳动没有高低 贵贱之分的道理。

2、在指导行为中使用直观教学法。对小学生进行行为指导, 越明确越具体越好。因而在这一环节上使用 直观教学法,目的在于使行为要求具体化,并展示最佳行为方式。比如一位老师教《东西要放在一定的地方》 一课时,考虑到小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有限,又缺乏锻炼,从“明白”到“会做”还有一定距离,于是在行为指 导时,精心设计了辨析题,并以抽拉片、覆盖片的形式展现。先出现书包、鞋袜乱放,洗脚盆、板凳用完不放 回原处等杂乱画面,然后请学生思考这样做有什么不好,正确行为应该怎样,并让学生动手操纵抽拉片,将错 位的物品一件件“放”回到“一定的地方”,最后出现室内整洁、物品摆放合理的场面,使学生体会到东西放 在一定的地方才能使用方便,才不致影响环境整洁,同时还能培养做事有条理的好习惯。这种设计符合学生好 动、好奇的特点,既直观又有趣。学生在积极参与中受到了行为训练,收到了良好的导行效果。

总之直观教学法在教学的各个环节都可使用,关键在于目的性要强,要根据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 实际情况选择、设计,不能盲目使用,不要流于形式。

三、在抓好课内教学的同时,要注意联系实际。《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明确指出:“教学要联 系学生的思想品德实际和社会实际,符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年龄特征。”这就是说,教学必须联系实际,讲求实 效。为此,必须立足于“两个结合”。

1、结合改革开放的实际,使思想品德教育有新意。

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代,神州大地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 目的成就。可是当今不少小学生“身在福中不知福”,生活在改革开放年代却不懂得改革开放的优越性。因此 ,思想品德课必须联系改革开放的社会实际,向学生进行改革开放的教育,使其具有时代特色。如在教《腾飞 吧,祖国》一课时,老师事前组织学生进行调查,问爸爸妈妈自己家里改革开放后发生了哪些变化,添置了哪 些家用电器,并组织小记者采访和进行社会调查,访问镇工商所所长,请他讲述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市场的 变迁从里到外,由小变大;个体户的发展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现已发展到了400多户。此外,还访问了农场场 长、饮料厂厂长、养殖专业户等。我们还设计表格,让学生调查统计。通过调查对比,学生深受教育。在改革 开放的大潮中涌现出来的许多典型的人和事都富有教育意义。为了帮助学生了解改革开放的成就,进一步增强 改革开放的信心,我们结合有关内容,先后自编了《群众致富的带头人》《科技兴农的领头雁》《依靠科技, 创业致富》《新兴镇农贸市场》等10余篇乡土教材让学生学习。

2、结合农村实际,使思想品德教育有特色。

我们国家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因此,农村小学思想品德课必须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农民,紧密结 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

首先,要结合思想品德课加强爱农村、爱劳动的教育。如在教《劳动不分贵贱》一课时,我首先用形象具 体的类比法(用人体的各个器官进行类比)讲清劳动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从而教育学生要尊重各行 各业的劳动者,热爱劳动,热爱农村。

其次,要结合思想品德课加强农业科技教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在农业生产中的含量正日益加大 。种田要讲科学,养鸡、养猪、养鱼也要靠科学。因此,教学中必须重视进行农业科技教育。我教《相信科学 不迷信》一课时,除了运用课文中的事例外,还让学生课前搜集因信迷信而受害的事和讲科学受益的事,并增 补自编教材《种田地也要讲科学》,使学生在正反对比中提高认识。如有的同学了解到文高村一个农民看不懂 药瓶上的说明而配药过重,使水稻枯死了一大片,结合类似这样的一些事例,引导学生认识科学技术对于农业 生产发展的重要性,增强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长大攀登科学高峰的自觉性。

思想品德课不仅要晓之以理,而且要导之以行。结合农村实际,我们还组织学生开展了一些农科活动,如 与镇农场联办“红领巾农作物医院”,让学生认识各种农药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症状,学习植物保护知识等,还 组织他们与养猪、养鸡、养鱼专业户挂钩,办“红领巾养殖学习站”,从中学习科学养殖技术。

通过思想品德课的课内、课外紧密结合,学校的教学工作形成了一股合力,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使学生的思想、行为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使学校充满了朝气,增强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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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维护人身权利

(共二课时)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了解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地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组成和意义,知道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2.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认识到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是重要的人身权利,从而自觉地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2.当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遇到社会上发生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健康的行为,能够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情况下用正确途径求教,维护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

【教学重点】

①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②中学生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教学难点】

①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②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法律导航: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和地位

(1)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和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原因: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2.生命健康权的组成和意义

(1)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2)生命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3)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原因: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表现在两方面:

⑴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阅读P29小剧场—“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回答下列问题:

1.请你设想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

2.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3.假如你是小张,你准备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答案:

1.(1)商场说检查是正常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顾客有义务配合。

(2)小张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不去追究商场的责任。

(3)小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消费者委员会和其他法律途径的保护。

2.商场经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3.假如我是小张,我会:

(1)要求商店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2)向工商局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或打“12315”电话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作为经营者,决不能以商店经常被盗为借口,随意怀疑消费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和所带的物品,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

分析案例:(或采用“小品”法)

设计目的:懂得执法者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公民要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了解搜查的合法程序。

情景一:几个公安人员到某居民住宅搜查犯罪嫌疑人。敲开门后,其中一人出示搜查证,并说:“我们奉命搜查你的住宅,这是搜查证。”住宅主人允许他们进入屋内搜查。

情景二:几个公安人员到某居民住宅搜查。敲开门后,其中一人出示搜查证,但住宅主人拒绝搜查,并不准公安人员进入。公安人员只好将住宅主人强行推开,暂时看管起来,执行搜查任务。

情景三:几个公安人员到某居民住宅搜查。敲开门后,其中一人对住宅主人说:“我们要搜查你的屋子。”住宅主人说:“请你们出示搜查证。”“什么搜查证,你不知道我们是公安局的吗?”“没有搜查证,不管什么人都不能对住宅进行搜查!”几个公安人员要强行搜查,住宅主人只好打110电话报警。

讨论:哪个情景中的公安人员的做法是对的,哪个是错的?为什么?

哪个情景中的住宅主人的做法是对的,哪个是错的?为什么?

(学生发表意见,教师点评,结合法律导航的知识点。)

(延伸:教师搜查学生宿舍的做法虽然是出于某种教育学生的目的,也是不合法的。)

P32案例研讨:“耕牛失窃以后……”

讨论问题:村干部查找偷牛嫌疑人的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结合P31法律导航相关知识点)

⑵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2.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问:有哪些行为会侵害人的生命健康权?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杀人、殴打他人;制造、销售不合格产品造成

消费者伤亡;食品不卫生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污染环境使他人死亡或残疾;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各种意外事故等。

问:拐卖儿童、少年合法吗?为什么?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如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思考:为什么要禁止使用童工?)

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

探究园:“案例研讨”P28

认真阅读并分析P28-29漫画,回答下列问题:

n(1)杂耍队的这种行为违法吗?为什么?

n(2)观众对这种行为能管吗?怎样管才合适?

答案:

1.违法。因为:让七八岁或十来岁的儿童表演残忍、恐怖的杂技,不仅对观众的精神刺激很大,而且严重摧残和损害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对这种所谓的杂技表演,我国法律是禁止的。

2.法律依据:早在1981年,文化部、公安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杂技团体和个体艺人的管理。同时规定,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表演恐怖、残忍和摧残少年儿童的节目,对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要坚决取缔,对因此造成儿童伤残和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能管。公民发现这类杂技演出,应该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杂技艺术的健康发展。

(第二课时)

三、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要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这些权利呢?

做法:可以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教,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教。受到伤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阅读“小链接”:自我保护的方法

案例分析:一小偷在工地偷东西时被人逮住,并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得遍体鳞伤。

你是否赞同工人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

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

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结:法律捍卫我们的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权

2.每个公民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举例子)

实践与评价:P32-33“李民的教训”---中学生故意伤害要负法律责任吗?

设计目的:

(1) 使学生清楚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2) 针对中学生日常的小矛盾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防止学生因此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学生回答P33后面的问题,教师小结:

15岁,正是求学增知的黄金时代,李民等人却要在牢狱里度过。中学生年轻气盛,如果法制观念淡薄,就容易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甚至动用器械,以致酿成悲剧。假如他们两个中有一个人理智一点,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结果。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作为青少年要加强和注重个人修养,以和为贵,遇到同学间的矛盾要冷静处理,互相体谅,或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化解矛盾。

堂上练习:

分析说明题:某校女生徐某和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厉制止。工作人员将两名女生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法院经审理,判决商场向两名女生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影响,并向两名女生给付精神损失抚慰金4000元。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知识回答: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3)你从这一案件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或名誉权)。

(2)说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不受非法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3)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还要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同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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