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附条件买卖合同
立契约书人
买受人: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_____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_________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_____、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_____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迳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_____,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附表(略)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2:房地产买卖协议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企业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远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业主公约。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3:房地产买卖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
篇4: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制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第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项目名称)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机构申请_____(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
篇5:北京链家房地产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1)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定金支付方式为 【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
【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 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 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
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__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电:【220V】【380V】【可负荷_________K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燃气:【天燃气】【煤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______台】【自装挂机_______台】:_________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电话:【外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内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双人床:
2、单人床:
3、床头柜:
4、梳妆台:
5、衣柜:
6、书柜:
7、写字台:
8、沙发:
9、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电视柜:
13、电视:
14、冰箱:
15、洗衣机:
16、热水器:
17、空调:
18、燃气灶:
19、排油烟机:
20、饮水机:
21、电话机:
22、吸尘器:
23、其他:
(三)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 】、【《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
(四)装修装饰情况
(五)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的具体约定
(六)该房屋所在楼栋【已完成节能改造】【未进行节能改造】
附件二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
附件三 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约定
附件四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五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篇6: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币)计_____元。
(大写):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市】_____【区】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和_____【市】_____【区】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三年三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 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方】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篇8: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居间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房屋事宜,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在丙方见证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基本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房产即坐落于___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单元____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共有权号:_______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该房屋权属性质为:____(商品房、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其它)
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此款为甲方净得价款。
[第三条] 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代为办理交易相关手续,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第四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的佣金由___方承担,甲方承担____元(大写: )乙方承担___ 元(大写:________)总金额为人民币¥_ _元(大写: 元),上述佣金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手续费由__方负担,丙方协助办理,以后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与丙方无关。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 )做为定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剩余房款____元(大写: )于________付清。
[第六条] 房屋交验: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__日内,在___年__月__日以前
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验前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等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
验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在取得上述尾款时应向乙方出示户口迁出证明及该房屋水、电费用结清的单据,如甲方无法出示上述结清单据,则乙方有权在上述尾款中扣除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元整)作为费用,由丙方保存,待甲方结清所有欠费后一次交付给甲方,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单据结清各项费用,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为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应当齐全。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给丙方作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之用。
二、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确保乙方所购上述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该房屋共有权人或共同居住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对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予以认可,否则甲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将租赁户腾退。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属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甲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甲方违约,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按以上规定期限支付,若到期未支付,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乙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丙方责任:
一、见证本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
二、代办相关过户及房屋交验手续等;
三、对该房屋交易全过程有见证及协调的义务;
四、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有义务向甲乙双方告知国家相关部门所执行政策、制度及税费标准,如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以上标准有变化,合同各方均有义务按照最新标准来执行合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买卖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由于所售房产的权属纠纷而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未发生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佣金不予退还。
五、若因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佣金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守约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因自然灾害、政府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及房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的条款,丙方仅负责见证(三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和丙方无关,丙方只是负责按照以上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9: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卖方:
共有权人: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该房地产于______年_____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_____: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
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___,月租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
卖方须于_______
___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
__分(小写: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
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
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
__分(小写: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
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
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_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__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_____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___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__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
卖方支付:______________%。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卖方_____份,买方____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日期:
篇10:济南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签订草约)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含附属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1: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 区(市) 路 号 幢 单元 户的住房(房 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 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 日 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 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 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 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2:房地产买卖协议
卖方: 买方:
注册地址: 国籍: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电话:
地址: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
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
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
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
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
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
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
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
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
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
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
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
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
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
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二条?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14:房地产买卖合同 范本
*卖 方: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买 方 :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经纪方
地址:2553号 电话: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及经纪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房屋为 房(以下称该房屋),该房屋的产权证号码为:邕房权证字/桂( )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号,产权人: ,共有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为准)。除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共有人外,如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卖方承诺已取得该第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同意,并有权代表该第三人签订本合同,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买方对此也已清楚且无异议。买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由经纪方带其实地勘察该房屋,认可、接受该房屋现状,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该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此成交价以套为计价单位,不因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而变动。
第三条 购房款支付方式:
(一)第一部份房款为定金:人民币(大写) (¥ ),按 支付:①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当天直接付给卖方人民币(大写) ; ②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定金人民币(大写) 支付给经纪方代管。买卖双方均要求经纪方代为保管该定金,并同意经纪方收到定金视为卖方收到,任何一方违约的可以据此适用定金罚则。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配合查档,查档显示该房屋无查封时,由经纪方直接将该定金转给卖方,如查档发现该房屋有查封时,经纪方直接将定金退回买方,合同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③ 。
(二)第二部份房款为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大写) (¥ ),买方按 支付给卖方。①卖方向银行提前还款解押当天,买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并指定该款项专项用于银行提前还款以解除设定在该房屋上的抵押权,卖方应在买方支付该首期款前配合买方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买方,权利范围为买方定金和首期款,以保证交易安全,在递件办理过户手续前买卖双方应解除前述抵押登记;②在买卖双方递件办理过户手续当天支付人民币(大写) ;③ 。
(三)第三部份房款为房屋余款:人民币(大写) (¥ ),按 支付给卖方:①资金托管,双方在递件办理过户手续前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领取该房屋过户至买方(或其指定人员,以下统称买方)名下的新产权证当天由托管银行支付;②按揭贷款,买卖双方需到银行签订划款协议书,领取(含经纪方代领,下同)买方的新产权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款给卖方,贷款金额、年限、放款时间等相关事项以银行审批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房屋余款的,买方应在银行放款后三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补足给卖方;③买方 公积金第 次贷款,买方承诺:领取买方的新产权证后七个工作日内全力配合经纪方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卖方应予配合。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年限、放款时间等相关事项以银行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为准,如批准的贷款额少于房屋余款的,买方应在银行放款后三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补足给卖方;④ 。
(四)第四部份房款为交房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按 支付给卖方:①卖方在交付该房屋给买方当天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付给卖方;②卖方交房并迁出户口当天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付给卖方;③ 。
第四条 卖方交付该房屋给买方的时间:按 交付:①卖方收到房屋余款之日起 天内;②带租约于 年 月 日前交付;③ 。
卖方在交付该房屋给买方前,应结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所有杂费,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并视为卖方逾期交房。买卖双方在交接房屋时应先核验该房屋是否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确定符合交付条后应签署《交接房屋确认书》。
第五条 交房现状为 :①空房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如门窗、吊顶、地板、水电设备等)完好;②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并包括家具家电(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家具家电清单为准);③毛坯房;④附带租约;5 。
第六条 房屋买卖应缴纳的税、费:①查档费;②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③个人所得税;④防洪保安费;⑤转让手续费;⑥契税;⑦登记费;⑧工本费、印花费、配图费、测绘费;⑨印花税(车库、写字楼、商铺缴纳);⑩抵押登记费;?委托公证费;?评估费;?办土地证服务费;?办理土地证的费用;?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印花税费;?房屋维修基金;?公摊面积费用;?提前还款违约金;?原业主契税、个税及滞纳金;? 。本次交易的具体税、费种类和金额,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一)买卖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该房屋的缴纳税费和递件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全力配合办理,拒绝配合的一方或双方属于违约;
(二)卖方承担上述税、费的 项(注明具体项目);
买方承担上述税、费的 项(注明具体项目)。
该房屋如符合国家政策需要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时,卖方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其不配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其自行承担。
(四)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或政府部门调整税率、费用等事项,买卖双方应当按新规定执行,如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由卖方或卖方承担该税、费的,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买方或卖方缴纳该税、费。
第七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卖双方保证办理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卖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交由经纪方保管,直至办理该房屋递件过户手续,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三)如该房屋已设定有银行抵押权,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如是尚未办证的房屋为领取产权证)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申请还款解押(如存在逾期还款,卖方应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并从申请还款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提前还款的所有手续费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在取得银行结清证明后贰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如该房屋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登记,卖方应在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前注销该项抵押权登记。
(四)如买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屋余款的,其应在本合同签订(如是尚未办证的房屋为领取产权证)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时买卖双方应相互配合到银行签订划款协议书等材料、文件。买方应在领取(含经纪方代领)该房屋的新产权证后壹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买方应保证其个人征信良好,如因买方征信等原因无法按揭贷款的,买方应在十日内更换贷款主体,如更换后仍无法按揭贷款的,视为买方违约。
(五)卖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该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被查封的情况;如该房屋已被出租,卖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保证该房屋过户给买方后买方无需负责该房的产权纠纷。如卖方违反以上保证的,视为卖方违约。
(六)如该房屋地址已落有户口,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落在该房屋地址的所有人员户口全部迁出。
(七)如因买方或卖方现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改房等,导致本合同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则视为该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八)买卖双方应依约或按经纪方通知要求提供与该房屋交易有关的文件、资料,积极配合经纪方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该房屋交易应支付的各项费用,直至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九)买卖双方接到经纪方通知(经纪方以书面、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或口头等任一方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配合办理该房屋交易的相关手续,不配合的一方或双方视为违约。如非本合同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次房屋交易未能按期完成的,三方均同意交易日期相应顺延。如本合同对履行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买卖双方同意买方该房屋的新产权证由经纪方代领或由经纪方陪同买方领取,领取后即交由经纪方保管,直至卖方收到房屋余款之日止。
(十一)买方有权指定记载于新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但其应在申请按揭贷款前(如不申请按揭贷款的,在缴税前)书面通知卖方、经纪方,并保证此人按买方的履行期限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对本条款内容已清楚、理解,并予以同意。
(十二)本合同记载的各方地址为通知、文件、资料等的送达地址,前述材料寄出三日视为送达成功。如地址有变,变更方应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前述材料按原址送达的,仍视为送达成功,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第八条 经纪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于买卖双方的信任,经纪方作为居间人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在双方买卖该房屋前已为双方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并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已完成主要义务。买卖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各向经纪方支付成交价百分之一点五(1.5%)的服务佣金(如签订《佣金确认书》则以《佣金确认书》确定的数额为准)。签订本合同后,除因经纪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服务佣金不退。如逾期支付服务佣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一(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
(二)经纪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查档、贷款、还款、抵押(注销)登记、缴税、过户、交房等相关手续(但买方或卖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的除外)。
(三)如因卖方或买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视为该方违约,经纪方已收服务佣金不退,由违约方直接赔偿守约方的服务佣金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买方或卖方如不配合提供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资料或逾期办理查档、按揭贷款、还款、抵押(注销)登记、缴税、过户、迁移户口等任何相关手续或逾期交房、支付房款、佣金或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应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一)逾期未超过二十天的,违约方应按每日以总成交价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超过二十天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没收定金),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应向经纪方支付的佣金损失和其它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每日以总成交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约定:
(一)经纪方已如实告知买卖双方经纪方所掌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的信息、最新的房屋买卖政策、法律法规、经纪方服务内容及办事流程、政府部门税费标准(参考)、按揭贷款流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交易风险等内容,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作了详尽解释,买卖双方均已充分理解上述信息和合同条款并无异议。
(二)国家如对房屋买卖有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三方应按新的规定执行,按新规定执行的一方或几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但由于一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新规对守约方不利的,逾期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各方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本合同之前的磋商、承诺、洽谈等内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买方、卖方及经纪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买卖双方身份证明、该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补充约定(如补充约定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以下无合同正文)
卖 方: 买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方:
经办人: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篇15: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___建筑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土地使用权),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本宗房地产转让后,产权、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该房地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概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协议签订后该房地产旧村改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其它费用,不得将此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产权继承给其子女、亲戚或赠与、再出售给他人。
二、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另有收据),余款待地块投标后两天内付清(另有收据)。同时,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甲方与外界的一切债务及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购买的该宗土地无关。
三、房屋建筑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建房后,因拆迁等政策性原因引起房地房变动,该房地产产权应属乙方所有,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已付款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取的款项和乙方投入的建房款在五日之内如数退还给乙方,并应付土地和房地产违约时市场价格叁倍的违约金。
六、在政策可做房产证的情况下,甲方及共有人必须无条件在三个月内把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报酬,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就此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家属成员(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篇16: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文件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别或共同签署的所有关于上述房屋买卖、代理及相关协议(无论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3.1_________________
3.2_________________
3.3_________________
3.4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4.1_________________
4.2_________________
4.3_________________
4.4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4.1_________________
4.2_________________
4.3_________________
4.4_________________
5因履行本解约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7: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目前,不管是内销的房产合同还是外销的都需要做公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房地产买卖合同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 (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
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
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元。 (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
三)中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X年____月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X年____月____日X年____月____日 补 充 条 款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2】 卖方(甲方):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市_(区县)_(部位:_)房屋类型_结构:_;
(二)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面积分摊面积)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___(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币)计_元。 (大写):X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的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以______(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第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X年(从X年____月起至X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X年(从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协议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_______(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_____(甲方乙方)按规定_______(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X年____月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交付标志:。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 自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
第二天至实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计算。 逾期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
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计算。 逾期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协议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定)(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协议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篇18: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24版_合同范本
(xx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自xx年3月15日起启用,xx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xx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xx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xx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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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
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
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买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20:房地产买卖合同格式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保证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3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