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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于勒叔叔的读后感(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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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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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确实是教育我的海,书海的朵朵浪花陶冶了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生活。这不,今年寒假,我根据老师的要求,到村里的“农家书屋”借了一本《汤姆叔叔小屋》,心灵再一次接受了书的净化。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著名文学文作家斯托夫人写的,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善良正直的黑人汤姆叔叔在三个地方当奴隶,帮助其他人逃脱魔掌,而自己却被第三个主人打死的遭遇。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到又愤怒又怜惜。

我从这本小说中看到了汤姆叔叔的善良、能干精明。从伊娃小姐的身上看到了她对待每一个人都乐于相助的美好品质。同时我也看到了汤姆叔叔不幸的遭遇,看到世界上丑恶的一面。这是一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它揭露了美国奴隶制度的罪恶,让我们对美国的历史有更深的了解。

这个世界的人啊!不要因为肤色不同,就把彼此隔绝开来,既然我们能生存在地球上,那证明了我们都有生活在地球上的权利,没有人能把别人的生存权夺去,没有人能掌握他人的生死。然而,我们世间并不是充满阳光的,还有很多阴暗。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文明的社会,才能防止以上悲剧重演。

让我们打开书本,一起畅游墨香四溢的书海吧,一起净化自己的心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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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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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书,指尖缓缓划过封皮,心中仍有阵阵悸动,久久不能平复。这是一本集爱、死亡与生存的选择于一体的书,是一本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的书,也是一本无法让人轻易放下的书。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的世界一片混乱,这让她觉得生活被笼罩了一抹灰色。迪伦勇敢地决定去看望未曾谋面的父亲,不幸的是,火车运行中突发交通事故,当迪伦拼命逃出火车时,发现眼前是一片荒原,而她也许是唯一的幸存者。

远处荒原的山坡上坐着一个男孩,是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年龄与迪伦相仿的,有着金色头发与深邃的钴蓝色眼睛的男孩。迪伦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在荒原上跋涉。途中,崔斯坦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她是唯一一个遇难的乘客,迪伦坦然接受了现实,这让崔斯坦不禁对这个年轻柔弱的灵魂产生了怜爱与同情。

一路上,他们相知相依,穿荒原,过沼泽,攀高山,从恶魔凶狠的围攻中一次次死里逃生,抵达一个又一个安全屋,越是美好的时光越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分别的时刻还是到来了,当迪伦跨过终点边界线后,她的灵魂也来到了天堂,这也意味着与崔斯坦永远的别离,没有崔斯坦的天堂对于迪伦来说只是一座华丽却荒凉的城堡。于是,她不顾灵魂会灰飞烟灭的危险,毅然决定原路返回寻找崔斯坦,在经历各种劫难后两人终于重逢,并一起回到了人间。

在迪伦的灵魂通往天堂的路上,崔斯坦无疑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关心、保护着她,而迪伦从天堂返回荒原后想方设法与崔斯坦重回人间的时候,迪伦似乎又充当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怯懦胆小的女孩蜕变成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勇者?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迪伦已经更加勇敢、坚定了。她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感,不惧怕困难与艰险,不再退缩,犹豫不决。在这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无疑是崔斯坦。他一路引导着她、安慰着她、帮助着她,开拓了她的视野,让她体验到了未曾有过的感情,使迪伦的灵魂完成了成长与救赎。

生活中有许多细微的人和事,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你,也许是老师的谆谆教诲,也许是父母的苦口婆心,朋友不经意的问候,与路边流浪小猫小狗深情的对望……不要轻视这些细节,这可能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在冥冥之中向你透漏讯息,这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愿我们都能摆脱怯懦的囚笼,愿我们在他人的引领下充满希望,信念坚定,愿我们都能遇到灵魂的摆渡人,更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其他灵魂的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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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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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后,觉得这书特别让人感动。

这本书讲述了汤姆和一个孩子哈里在奴隶主希尔比先生的农场里要被卖掉了,哈里和他的母亲艾莉莎一起和艾莉莎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幸运地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被卖到了一个叫做圣克莱尔的手里,圣克莱尔为人很善良,因为汤姆很朴实,所以他很信任汤姆,但是圣克莱尔后来被人杀死了。汤姆又被卖到了一位叫烈格雷的手中,烈格雷为人残忍、粗暴,任施酷刑,汤姆忍受巨大的折磨,但是他没有逃跑,后来烈格雷庄园中的两个女奴逃走了,他怀疑是汤姆干的,就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但是汤姆什么也没说。希尔比准备把汤姆叔叔赎回去,但为时已晚。他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希尔比以汤姆的名义释放了他庄园里所有的黑奴。

这本书情节生动,引人入胜,表达了那个社会的残酷,更进一步透露了“真与美”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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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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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戴着脚镣手铐,坐在红河上的小船底层,心情却比这还要沉重。一切光明都从他天空消失,一切幸福都从他的身边掠过,一去不复返了,就同眼前的河堤和大树一样。肯塔基老家、妻子、儿女和宽厚的东家;富丽堂皇的奥古斯丁。圣。克莱亚公馆;伊娃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和天使般的眼睛;倨傲、愉快、英俊、表面满不在乎,心地却永远善良的奥古斯丁;那些安逸而悠闲的岁月……这一切都消逝了。

黑奴最悲惨的命运莫过于此:天生易受感染,在斯文人家受熏陶,养成文明和感情之后,却免不了要到黑心人家做奴隶。尽管国法明文规定,说明“在法律上被当作、被公认、被断定为一项私人财产”,也不能把他们的灵魂,以及其中包含的回忆、希望、恩爱、恐惧和情欲的那个秘密的小天地一笔勾销。

汤姆叔叔是个可怜的人。他在谢尔贝先生家养成高尚品德之后,到了黑奴贩子手中。在船上遇到了“小天使”伊娃和潇洒的奥古斯丁,可由于伊娃病死,奥古斯丁惨死,他又被黑奴贩子带走。

像汤姆叔叔这样善良的人,也没能逃出厄运,最终死在雷格里的鞭下。再他临死之前,他用赞美诗和灵魂感化了雷格里的仆人。

我们应该像汤姆叔叔那样,对别人忠心耿耿,面对死亡

毫不畏惧,始终保持纯洁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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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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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就在眼前”,当我听到有人说出这句话时,我的思绪不禁飘回以前,飘回那个名叫《汤姆叔叔小屋》的故事里,心中的浓雾弥漫,久久不曾散去。

19世纪的美国,充满了黑暗,在那个年代里,法律把黑人看作是物品而非人,白人拥有将他们任意使唤、买卖的权利,黑人没有自己的自由,甚至惨遭虐待。《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围绕黑人的生活,讲述着一个被压迫的人民奋起反抗,抵制奴隶制的故事。

故事开始于欠下了债务的农场主谢比尔,不得不卖掉他们家的黑人奴隶汤姆和伊利莎的儿子哈里。当伊利莎无意间得知这个消息后,她给女主人留下了一张字条,带着孩子逃跑了。这时汤姆叔叔被卖掉,已经乘上了一艘顺着密西西比河而下的船。在船上时,汤姆叔叔认识并照顾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当伊娃不慎落入河里,是汤姆叔叔救了她。伊娃为了感谢他,恳请父亲圣克莱尔将汤姆从奴隶贩子手里买下,并将汤姆带到他在新奥尔良的家中。在这段时期里,汤姆叔叔与伊娃变得亲密无间。回到新奥尔良后,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伊娃得上了重病。临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一直对黑人持有偏见的圣克莱尔的堂姐奥菲利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抛弃了对黑人的偏见,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自由。圣克莱尔履行承诺之前,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杀死,他的妻子拒绝履行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个残暴的农场主勒格里。由于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让他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的命令,导致勒格里对汤姆心生厌恶,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并对汤姆进行残酷的鞭打。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击垮时,他梦到了耶稣和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存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他的黑人同伴凯茜和埃米琳逃跑,并拒绝将逃离方向告诉勒格里。勒格里大发雷霆,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之际,他原谅了两位监工殴打他的行为,受到他品格的感染,两人都皈依了基督。

逃亡的伊利莎和哈里斯斯遇上了凯茜与埃米琳,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谢比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一位熟稔法律的智者曾说过这样的话:“处置一个人的最残酷的方法莫过于对他施以绞刑。这句话不对,还有一种处置人的方法比这种惩罚更为残酷,那就是限制他终生的自由。”

奴隶制就像一把沉重的枷锁,牢牢锁住黑人的自由。这些曾经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类,他们穷困、苦难,被不平等地对待,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讲话,他们饱受摧残。幸运的是,最终奴隶制终于被废除,这些同我们一样平等的人,也能站在阳光下无拘无束。

而我们的先辈,用他们的热血与汗水为我们打拼下现在和平幸福的生活,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自由地沐浴在温暖和煦的春风中学习、生活,无忧无虑。

但总有人不珍惜现下。反观许多青少年,将平等与自由看作理所应当的事,不思进取,把青春浪费浪费在网络游戏中。更有甚者以“世界对我不公平”为借口,放滥自我,不学习、不努力。这些人,显然已经把前辈的付出抛之脑后,忘记了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认为学不学习、努不努力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却忘记如果没有前人的努力,我们怎能快意地生活在这篇土地上?

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处于黑暗里,资本主义的列强压迫着祖国和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迎来改革开放。这一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是我们所应当珍惜的,它使我们不用向曾经的黑人一样被压迫、被残害,我们能骄傲地说出“我平等,我自由”。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为一个和平、自由、平等、博爱的祖国,而奋斗不息。

合起手中的书,我不禁想,黑人曾经生活在水深火热的黑暗里,而今终于迎来黎明的曙光。让我们在黎明中感受美好,在阳光中向未来坚定地迈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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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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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雪域豹影》这本书——好感人呀!现在让我给大家讲一些其中的内容吧!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只叫阿灿霞的母雪豹和公雪豹——日食生一起出去找食物,实然,随着一声日食生“哟……”的叫声和雪块落地的响声,日食生落下了悬崖。后来,阿灿霞找了一只名叫泥雪滚的公雪豹做三只小幼豹的父亲,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只公雪豹为了救幼豹差点英勇牺牲。

一次,一只叫白老大的幼豹掉进了泥潭里,泥雪滚看见后,就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泥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白老大从泥潭里托出来,自己却差点在泥潭里面出不来了。

又一次,一只叫银老二的幼豹在野外被狼獾咬伤了,银老二伤得很严重,腿都差点断了,走不成路,因为要照看另外两只幼豹,阿灿霞决定让泥雪滚留在野外照看银老二。有一天下大雨,为了不让受伤的银老二被雨淋湿,泥雪滚就用自己的身体替银老二遮风挡雨。过了一个月后,当泥雪滚带着伤已痊愈的银老二回家时,阿灿霞发现泥雪滚又老了许多。

还有一次,阿灿霞被猎人抓走后,最小的幼豹花老三快饿死了,这时的泥雪滚又老又弱(阿灿霞失去日食生后,为了生存只好选择了又老又弱的泥雪滚),它挺而走险进入豺群,咬死了一只幼豺回去喂给了花老三,花老三才没有被饿死。

……

泥雪滚可真伟大,他的父爱真地感动了我!做为动物的泥雪滚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幼豹这么好,那我们人类不是应该做得比它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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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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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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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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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穷、富时所表现出的态度,从而体现出了菲利普夫妇那种现实、自私、冷酷等的性格,使我颇有感触。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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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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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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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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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荆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在这本书里,作者不是在陈列知识,而是用满腔热情把知识做成工艺品,让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20xx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20xx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20xx年之后。”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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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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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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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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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使我感悟非常多,从而我悟到了一个启示:生活中要善于发现和感悟,要善于从事件中悟到道理。

读完其内容,顿时让人醒悟了许多,文中叙述的是:作者和其他孩子去爬山,爬上去以后,其他孩子就不管他了,他没法下来,其中一个孩子帮他把他爸爸叫来了,最后,他爸爸就鼓励他下来了。

这件事激励了我,遇到困但时,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这样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莫顿。亨特就是一位勇敢、有信心的人。

同时这为父亲给我的感触也很大:这位父亲在心理上给孩子以支持,鼓励孩子大胆尝试,教给孩子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得到体验和成功的快乐,使孩子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增强了勇气和信心。这是一个合格而伟大的父亲。

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怎样的困难,只要将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一个个认真的去解决,终将战胜大困难,取得胜利。在成长的过程中,面对困难,勇敢些!"走一步",把困难踩在脚下;"再走一步",继续战胜困难,终将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困难和危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牢记从眼前,从脚下做起,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将被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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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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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里一个非常寒冷的黄昏,黑奴贩子海利向谢贝尔先生索取一个叫汤姆的黑奴和一个小男孩,这些话不料被男孩的母亲听到了,她连夜带着儿子逃走了,恰好遇见了她的丈夫乔治,他们一起拼搏,终于得到了自由,获得了新生,而汤姆这位忠实的仆人,被卖给了海利,后来又被拍卖给了一位十分善良的东家,东家答应在女儿死后给他自由,可事与愿违,女儿死后不久,东家就死去了,他和一批黑奴又被卖给了雷格里,汤姆因为信主,被雷格里活活打死了。

这本书讲了黑奴各种各样的性格和不同的嘴脸,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精神的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伊莉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同时,也揭示了各种奴隶主的内心世界的各种不同表现。

它通过了汤姆和乔治夫妇两种类型的人的描写,告诉了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用于拼搏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这让我明白了我一定要像乔治夫妇那样,做一个不服输、不低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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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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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小屋》讲述了黑人被解放前对人的迫害,塑造了一个个不同性格的黑人形象,如百依百顺的汤姆和不安于现壮的乔治夫妇。也塑造了一个个不同的努隶主形象,如具有怜悯之情的希尔比夫妇,心恨手辣的雷格里。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伊娃。

伊娃 虽然出自白人家庭,但是由于父亲的重陶,所以对黑人并没有偏见,能以一个孩子的童真正视整个世界,汤的在人们眼里是一个工具,换钱的商品,但是在伊娃眼里他是一个好朋友,所以汤姆对于这样一个小主人,他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

伊娃说过“如果我的死能让黑奴结束灾难,我愿意去死!”当她离开时最担心的是黑人的命运。伊娃小小年纪就束了命,但她毫不畏剧,始终对死亡抱着一种乐观的态度,一般人是难以做到的。伊娃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她把自己的头发送给家里的黑奴,希望自己走后父母不会忘记那些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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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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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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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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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感受颇深。

这本书主要讲了谢尔贝先生因债台高筑而不得不卖掉汤姆和另外一个小黑奴,小黑奴逃跑了,而逆来顺受的汤姆却甘愿为了主人被卖掉。在船上他救了一个女孩,女孩的父亲把他买了下来,让他当马车夫,可是善良的女孩和父亲死了,主母把他卖给了一个极端凶残的奴隶主,他把汤姆打的奄奄一息,这时,小谢尔贝回到家乡后,以汤姆的名义解放了自己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当你们再次看到汤姆叔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到你们的自由。

这本书里的汤姆使我十分感动。他逆来顺受,不管主人把他卖到哪里,他都毫无怨言,忠诚地为现在和过去的主人着想,当他在奥古斯丁家的主人喝酒回来时,他虔诚地为主人祈祷,并要求主人以后不再喝酒。他还乐于助人,在最后那个心狠手辣的奴隶主手下时,为了帮助一个名叫露茜的女人,他把自己摘的所有棉花都给了她,宁愿自己挨打挨骂。他十分善良,当雷格里(那个极端凶残、心狠手辣的奴隶主)让他去鞭打那个黑皮肤的女人时,他坚决不干,宁愿自己被打得躺着直不起腰来。看到这里时,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啊!黑奴们被压迫得如此悲惨,任主人随意摆布,如果不按主人说得做就得被打骂。当时社会是如此的不公平呀!可是,汤姆叔叔却以善良、乐于助人、忠诚老实等各种品质感动了很多人,汤姆叔叔是多么伟大呀!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奴隶制度的残酷无情,社会的不平等,给黑人奴隶带来压迫,我非常同情他们,希望他们得到自由。我感受到我自己的幸福,生活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有爱我的家人和朋友。我希望我快快成材,做一个国家的栋梁。

总而言之,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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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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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讲了慈祥的爷爷即聪明又心灵手巧,总是能把旧的看上去可以扔弃的东西重新变成新的,使人看见了,听见了有一种吃惊不小的感觉。我们也能像爷爷那么能干吗?

当约瑟还小的时候,爷爷为他做了一条奇妙的毯子。这条奇妙的毯子不但舒服,而且很保暖,还可以把恶魔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这条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约瑟的妈妈说毯子太旧想把它扔掉了。约瑟说:”爷爷一定会有办法的。“于是他就跑去找爷爷,爷爷一看说这料子还够做……就喀吱喀吱缝进缝出很快一件奇妙的外套就做好了。过了不久,约瑟又长大了,奇妙的外套也变得老旧了,妈妈又想把它丢了。可约瑟还去找爷爷,爷爷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外套变成了背心。接下来爷爷又把背心变成了奇妙的领带,领带又变成了手帕,最后手帕变成了纽扣。有一天纽扣不见了消失了,即使是爷爷也没办法无中生有呀!第二天约瑟去上学,拿起笔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他说这些材料还够用……就写成了一个奇妙·精彩的故事。

我还很喜欢这本书的图画,下空有小老鼠的家庭,充满生活气息,它们也忙忙碌碌着,用爷爷剪下来的零碎布做床单,窗帘,桌布,还有衣服等……用勤劳的双手把自己的家庭装扮得漂漂亮亮,看上去很温馨。真是美妙极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深感到我的爷爷也是同样爱我,经常给我买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不骂我,我好幸福,我也爱我的爷爷。还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养成节约不浪费的好习惯,更要认真学习,像约瑟的爷爷那么聪明,做任何事情都要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这样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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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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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汤姆叔叔小屋》,书中的黑人令我十分同情,那些残忍的奴隶主令我十分愤怒。

我觉得这本书和我们语文书中的《凡卡》十分相似,都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人被主人拆散家庭,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当时大多数白人都怀着玛丽的心态:黑人生来就是被奴役的。可还是有一些像谢尔比先生、乔治少爷,伯德夫妇这些同情黑人的白人。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信守承诺、十分忠诚善良的黑人,他的命运一波三折,在看这本书时我的心一直揪着,我一直在为他的命运担心,当他遇到好心的主人时,我为他庆幸,当他遇到恶毒的主人时,我为他担忧。他的主人对他不好,天天打他,他有机会把主人杀了,可他不愿这样做,还劝说同伴打消这念头,就算有人对他伤害再深,只要他悔改,他也会原谅他。这么好的黑人,但最后死在了主人手里,让我十分痛惜。我觉得害死汤姆叔叔的是他的品质,他没有其他黑人身上那股为了自由而反抗的精神,他总想用他的善良、他的勤劳去感化别人,他让我有种逆来顺受的感觉,我认为汤姆叔叔的忠诚是愚忠,我甚至觉得他没头脑,还有些没心没肺,他没有从别的老黑奴身上看到他的将来。

但是我希望人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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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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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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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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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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