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务申报自查报告范文(通用4篇)
市税务厅对本市税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造成了预警发生,以下是相关的自查报告:
一、 销售货物应在4月份前作收入处理,缴纳增值税,而因种种原因,既未及时开具发票,又未作收入处理,总价款合计(不含税)693611.12元:
1、 销售给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的灌装流水线1条,含水价183525元,不含税价156858.98元,由于交货较晚,试车成功后已于12年7月9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2、 销售给北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灌装机1台等配套设备,价款含税112000元,不含税95726.50元,因发货时间较晚拖至今年3月份,截至4月30日未作销售处理。
3、 销售给糊涂酒业有限公司的自动封盖机与风刀烘干机等各两台,价款含税516000元,除税后441025.64元,因在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局部结构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修改,价款将来可能发生变动,故未开发票,也未在4月前作收入处理。
二、12年1月至12年4月销售下脚料、报废零配件等收入(不含税)11551.80元,其中不锈钢屑9621.96元,废尼龙,废塑料屑285.73元,铸铁等废屑1644.11元,实际在收入列9252.66元,尚有2299.14元(钢屑、不锈钢屑)已于12年5月份12凭证作收入处理,提取了销项税。已列入收入的未开具普通发票。自查报告格式
三、开具的负数发票,是由于上年度新疆亚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提货,并在价格上存在纠纷,我方开具发票也无法按时交付,因已过报税期,故开具了负数发票。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哈尔滨哈xx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东
检查时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
经营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88-9号
主营:奇瑞品牌车辆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口业务
负责人:马东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xx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47895.32元,上缴增值税205729.38元,其中包括缴纳20__年度增值税41290.29元。20xx年度税负达到0.6%的标准,虽然没有达到全省平均税负0.63%,但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高的税负水平。通过对本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401.06元,包括上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2890.32元。
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6171.89元,其中包括上年度教育附加1238.71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057.3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地方教育费412.90元。
三、地方各税: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职工33人,20xx年工资收入517884.00元,我公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20xx年前10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804.66元。
2、土地使用税:1200.00元
四、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568份发票。
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xx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
一、x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x人。法人代表:x,在册职工工资总额x。XX年实现营业收入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x。
二、x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其中:
2、营业税:我司x年上缴纳营业x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司XX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x元。
7、教育发展费:我司XX年应缴教育发展费x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司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x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x元,已缴纳。
按照贵局于20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公司成立于20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公司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矿点、矿点进行前期的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年开具普通销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我公司在对2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年度: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154813元
20年度: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85412.95+494932.87元+3276.05+6000=14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