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着一些问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自查报告了。那么一般自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新学年开始,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对办学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梳理和调查,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控制自查,并进行认真整改。所有教职员工都充分认识到自省、自纠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中的重要性。在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教研组进行集中调查。自检报告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和收费现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2、学校在职教师不使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补课,也不使用家庭住房或租用他人住房为自己学校和班级的学生补课。
3、学校建立了严格的教学套路考试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套路。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全部课程和课时。无一例因成绩和行为不良被说服转学或被勒令退学,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
5、我校教师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订阅、购买和使用非法补充教材的现象,学生没有负担。
6、学校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乱收费、乱摊派。
7、利用团委的'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将继续实行更高层次的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们学校做得更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一直专门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我们学习了老教育专家霍懋征先进事迹,并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六小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十条禁令”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不定期寻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专门中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刻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市教育健康、蓬勃进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三乱”行为发生。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学校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教师作为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刘天佑、张洪亮、陈光海、韩、瓦、为成员。刘天佑、承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瓦承包七年级组,仔细查看我校在职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
接到通知后,学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家教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的通知》第三条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各中小学应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不得将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指出:“所有学校都要把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已付费补习的教师将被授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专家等荣誉称号,直到相应的教师职务被撤销。”
4 、县区认真办理相关人员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
(1)教师(干部和工人)
a对于第一次被查实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面签,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第一次考评晋升资格,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
b第二次被查实的,在县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降级处分,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当年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的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坚持教学,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教学资格,开除公职。
(2)委托人
A、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一年内有两次带薪家教活动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初评、优秀评的资格,三年内不申报各类示范学校;校长做检查,年度考核确定基本称职。
b 、一年内在教师、干部、职工中开设三个以上有偿辅导班的学校,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外,还需与校长进行交流、调剂。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第四,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防止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此外,学校的在职教师没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人员。
接市局和中心校通知后,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偃教78号文件,并要求全体教师针对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和反思,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没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学校没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学校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学校没有发现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六、学校没有发现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七、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八、学校没有发现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针对上述情况,我校均没有教师参与其中,并且认真向教师讲述了市局查出力度和惩罚措施,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教师师德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一名光明磊落的人们教师;
十、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学校确实以后,将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同时,取消其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职评的资格。
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杜绝我校教师违规向学生推介教辅资料、有偿办班、有偿家教,纯洁师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与教师形象,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真正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确保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20xx年10月11日教体局召开的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对我校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和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工作作如下汇报:
按教体局的相关要求,我校积极响应,把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20xx年10月14日早晨专门召开了教师大会,集中组织教师传达了县会议精神和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
一、建立了管理机构。校长辜长生任组长,副校长钟晓龙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班主任和各教研组长为成员。
二、建立了管理制度。学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这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作为首要条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三、学校建立健全了“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查处:
1、在职教师有无利用休息时间(含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以“提高班”、 “辅导班”等各种名目办班并收取费用。
2、在职教师有无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有无私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