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情况自查报告(精选4篇)
我们陈店镇中学一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学校认真贯彻学习20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精神和教育部袁贵仁部长的讲话以及河南省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从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查摆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5、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6、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7、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三、齐抓共管、防范蔚然
按教育部“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点我们做得非常好。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对社会想搭车收费的部门,我们拿出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通知。请有关部门支持我们的工作,由于我们掌握政策,注重方法,学校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我们要珍惜教育形象,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于未
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另行收取计划外招生费。
6、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7、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学生午餐一定要由学生自主决定。
8、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9、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定期填写,学生家长普遍反映:“学校的收费透明,我们放心!”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小学收费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开学之初,我校、乡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活动,未发现学校有任何乱收费行为,收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我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思想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规范学校收费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基础,全体教师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开学初,我校接到教育局的有关通知后,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学校领导和老师,使大家认识到:学校的收费要严格按上级文件收费。通过自查,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自查内容:
规范制度建设等。我校与各校签订收费工作责任状。同时要求各校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收费工作责任状。
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杂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任何一所学校,从未出现过补课现象,因而就没有收取过学生的补课费。
四、今后的工作:
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 员: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按照上级规定只收取作业费 ,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 ,三-----六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 ,除此之外,没有擅自设立任何收费项目。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总之,通过自查,我校的收费是根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无乱收费现象,有力的落实了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 (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 员:(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