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系统在“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中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沐府办函〔20xx〕1号) 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我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村组干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并剖析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带头切实整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作风整治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重温了服务基层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机关干部、村组干部树立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了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整治
为确保“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由乡纪委牵头,对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对照“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清单,对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我乡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取意识淡化、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诿扯皮等“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再次进行一次思想洗礼为目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整改自觉。充分运用20xx年度村干部勤廉双述、百姓评村干部活动成果,对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的村、组干部共计7人次进行诫勉谈话,从思想认识、工作成效及作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构建长效机制
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纪委具体负责,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在直接联系服务农民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结合我乡近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质成效,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成了包括《海云乡便民服务代办制度》、《海云乡投诉举报制度》等在内的5项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系统地“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以这次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热点问题,按照《法院“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中心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现将我院加强自纠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为官不为、为管乱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广泛征询职工意见,制定《钵池山中心岗位职责清单》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厘清部门职能边界,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并要求职工对照职责清单认真贯彻执行。
3、对照《发法院“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在“为官不为、为管乱为”方面,发现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针对发现的现象,中心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4、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我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明确改进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修养。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九不准”》及一系列讲话精神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转变作风,完善《法院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广泛征求基层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步贯彻落实。
(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心“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内部通报、问责及自查自纠。做好本职工作。
在总结**年工作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古人云:"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政府官员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即便是在古代封建社会,也是一项基本的政治伦理要求,是立身之本、从政之要,更不要说在21世纪的今天,没有哪个国家和社会,能够容忍官员拿着人民的钱,却不为人民办事。每一个官员都应该牢记,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所以要时刻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做一名敢担当、能负重、有作为的官员。
众所周知,"为官不为"在中国是个老大难问题。有的官员把自己当老爷,没有当上官时还能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一旦做了官,就认为该享受了,不但不做事,而且还要耍威风,忘了责任意识。尤其是感觉自己晋升无望时,就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堕落成碌碌无为的懒官、庸官。有的官员将手里的权力当成寻租的资本,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刻意不为,民众千急万急,他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说白了,就是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官场劣习,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牟取私利的资源和工具。有的官员奉行"无事就是本事",害怕多做多错,只做太平官,看摊守业,求稳怕乱,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如此尸位素餐,既误时误事,为民众所不齿,而且有的甚至已经构成渎职犯罪,不能单纯地将其视作"不为"。
"为官不为"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经济体制改革提速与经济下行相伴,行政体制改革提速与强力反腐相伴,无论经济调控还是行政治理都已进入了"新常态",一些官员面对"新常态",表现出了无奈的"不为"和有意的"不为"。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必须进行改变,一些官员不与时俱进,不主动适应,在岸上观望,以"没办过""不会做"来为自己的懒惰作挡箭牌。在行政新常态下,有的官员错误地将简政放权理解为什么事都推给市场,当起甩手掌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该办的事不办,该担的责任不担,贻误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被动局面。
而中央反"四风"、改作风、高压反腐更是让一些官员找到了"为官不为"的新借口:"官不聊生",有什么干劲?"规矩太多",有什么搞头?"动辄得咎",何苦甩开膀子干?对中央禁令采取软抵抗,留恋过去的乱作为,容易发财的旧时光,对"新常态"嘴上不说,心里抗拒,消极应对,敷衍塞责,做样子,走形式。其结果是人员不管,工作不做,经济上不去,社会不和谐。
这说明长期以来,一些官员已经习惯了胡搞乱为,习惯了有钱就做事,为钱多做事,不该做的也揽过来做,不该拿的钱也拿。现在稍加规范,一些官员就不适应了,背底下有怨气、有怨恨了,但是又不敢公开反对,更舍不得辞职走人,于是就采取了"为官不为"的软抵抗方式。
一、整治目标
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以重点整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监管不力等“为官不为”行为和违规决策、错误履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为官乱为”行为为抓手。通过教育、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可能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聚焦到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来,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为官不为”整治重点:
1、敷衍塞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害怕承担责任,存在畏难情绪,消极抵制,不能主动作为,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的;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二传手”的。
2.纪律松弛。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3.推诿扯皮。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4.庸懒散拖。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5.监管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滋生蔓延;领导干部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为官乱为”整治重点:
1.违规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行业禁令;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载量权分档量化等规 定作出行政决定。
3.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违法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或者纵容、包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
4.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有利益往来单位或个人安排消费、报销费用;借工作之便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5.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岗位职责。将落实岗位职责,明晰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权,作为提升全局人员的主动作为和创新意识,防止乱作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定岗定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应权力,做到岗位明确、职权到人。二是主动公开。各单位要利用公示栏,将全体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权力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各单位(科室)3月底前将单位内部定岗定员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二)完善考核奖惩。建立健全与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年度目标考评制度,量化相关指标,强化对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估;完善党员干部民主评议机制,科学研判党员干部的业绩,并将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