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欢迎大家进行阅读!
省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市委会议,传达贯彻近期就安全生产所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市领导张剑飞、张迎龙、袁观清、范小新、张湘涛、陈泽珲、程水泉、文树勋、赵文彬、李军、张迎春、陈献春、钟钢、何寄华、姚英杰、黎石秋、曹立军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所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里、落在实处,实现工作管理、隐患排查消除和相关防范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别是“7·2”黎托大火以后,各级各部门抓源头、抓排除、抓问责,产生了很好的警示、警醒效果,值得充分肯定。但也要看到,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客观存在。要清醒地看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时刻做到不懈怠、不大意、不松劲。
会议强调,要坚决守住“一条底线”,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四个一步到位”,即标本兼治一步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一步到位,隐患消除一步到位,防控措施一步到位。当前今后一段时间,要突出抓好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责任落实要动真碰硬。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一一明确,发生事故严格问责追责。
二是隐患排查要深入彻底。以常态化的举措加大安全产生检查、监管和整改力度,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当前,冬季即将来临,要加大对违章仓储建筑、城市棚户区、歌厅酒吧、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燃放等的安全隐患的常态化排查。
三是问题整改要严格扎实。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明确整改的要求和时间期限,及时督查整改过程,真正做到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1月25日下午,市长卓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原则通过《云浮市云城区(含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事项。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宣贯会的精神,学习了胡春华、朱小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了我市的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切实将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宣贯落实到各县(市、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镇(街)和各基层单位,以此指导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与规律,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暗访抽查、突查和执法检查;要时刻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零容忍,狠抓问题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节约集约利用市城区土地资源,加快市城区建设和经济发展,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云浮市云城区(含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会议明确,在云城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或其它原因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均适用该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共中央、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8月15日再次作出重要指示。
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上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暗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要督促各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工作,对所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的全面排查,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要加强对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尽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严格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要加强安全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把好安全准入关,坚决防止盲目投资、盲目发展,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立即停建,对于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要进一步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请各地区将贯彻落实的阶段性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